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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帮困职责政策标准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0-05-15 10:51:48 影响了:

精准扶贫帮困职责政策标准一览表



 

  以下是职场范文网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扶贫帮困一览表,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精准扶贫帮扶职责一览表

  帮扶单位

  主要领导为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有帮扶工作联络员,下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脱产驻村,制定本单位对口帮扶年度工作计划,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领导班子每两月听取一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工作汇报,专题集中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至少每两月到村开展一次工作,落实单位职工开展结对帮扶,并抽查了解结对帮扶的开展情况。

  驻村工作组

  组长由帮扶单位下派,可由第一书记兼任,会同村两委研究制定村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帮扶工作台账,全年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日的三分之二,每周召集工作组成员、农技员和村两委研究脱贫攻坚工作。

  第一书记

  到村工作天数不少于三分之二。精准扶贫:制定和实施脱贫规划,争取各方支持,推动扶贫项目资金落实,促进贫困村摘帽,贫困户脱贫致富;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教育,解决贫困村班子不团结、无战斗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建设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办公服务设施;为民办事: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发展集体经济:因地制宜,因村施案,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加强村级治理: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查找化解矛盾纠纷;培养致富带头人,实施党员精准扶贫示范项目,开办农民夜校。

  帮扶责任人

  每周到村两次。一是了解帮扶对象基本情况,摸清家底;二是帮助贫困户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一户一策并实施,提供就业服务;三是向贫困户提供就医、上学、住房改建等方面提供政策等支持,做好国家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四是对照脱贫要求,梳理贫困户短板问题(如饮水、用电、电视、便民路、改厕、改厨等),并帮助实施;五是梳理贫困户收入明细,建立收入清单,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致富;六是开展感恩教育;七是开展好习惯、好风气教育;八是开展入户调查问卷模拟培训;九是完善明白卡内容并上墙。

  红安县精准扶贫帮扶政策标准一览表

  工业扶贫

  1、工业企业满1年,每天80元,每安排1人年终给予企业2000元奖励。2、安排贫困户家庭成员10人以上,满1年,县政府给予100万元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或100万贴息5%贷款,每增加1人增加5万元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或增加贴息5%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3、每安排1个贫困户家庭成员参与电商半年以上,每天不低于60元,对市场主体给予5万元贴息5%贷款。贫困人口自主创业5万元全额贴息贷款。4、在10个重点贫困村建设电商网点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5、市场主体带动1个贫困户脱贫奖1000元。

  农业扶贫

  种植业:

  A.由贫困户承包,集中连片新建50亩以上青茶和油茶基地,村负责土地流转并申报项目,林业局负责基地规划和组织实施,青茶亩平2000元、油茶亩平600元给基地建设单位,不足部份林业项目资金补贴;

  B.钢架大棚种植果蔬1亩以上,一次性补5000元/亩,给予5000元/亩的贴息贷款,2亩封顶;

  C.种植中药材一次性补500元/亩,10亩封顶;速生丰产林连片20亩以上,一次性补350元/亩,50亩封顶;发展银杏,由政府免费提供种苗,每户不超过10株。

  D.花卉苗木基地能够带动贫困户的市场主体,参照现行青茶基地奖补政策执行,由林业局负责实施。

  E.温棚育花卉能够带动贫困户的市场主体,参照现行蔬菜大棚种植奖补政策执行,由农业局负责实施。

  F.红苕产业:

  1、红苕种苗费每亩500元。由湖北根聚地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市场主体免费提供种苗,种苗品种为“板粟心香”,县政府每亩奖补200元。公司按当年红苕收购总量,每斤提取1分钱的扶贫基金。湖北根聚地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贫困户办理50000元/户的富民信用贷款,解决红苕生产投资和收购资金问题,按贷款总额的8%(4000元/每户/每年)分红给贫困户。

  2、合作种植红苕的市场主体,按每10亩安排2个贫困户在基地打工,贫困户通过参与红苕种植、加工等生产环节取得劳动报酬,每个贫困户每年不少于20个工作日,每天劳动报酬不低于60元。

  G.红宝萝卜产业:

  1、县政府给予贫困户600元/亩的扶持资金(每户5亩),用于贫困户入股合作社开展红宝萝卜生产和经营,合作社给予贫困户每年分红不少于3000元,分红期限不少于两年。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如果不再合作,由合作社退还贫困户股金3000元。贫困户名单由所在乡镇(场、处)人民政府统一提供,县扶贫攻坚办统筹。

  2、红安县胡家河众鑫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红安县李家畈绿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贫困户办理50000元/户的富民信用贷款,解决红宝萝卜产业链技术创新和扩大规模生产投资问题,但要按贷款总额的8%(4000元/每户/每年)分红给贫困户。

  3、合作种植红宝萝卜的合作社,按每5亩安排1个贫困户在基地打工,贫困户通过参与红宝萝卜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取得劳动报酬,每个贫困户每年不少于20个工作日,每天劳动报酬不低于60元。

  H.有机茶产业:

  1、老君眉茶场代建基地:基地建成后,集中连片在20亩以上,政府按亩平2000元的标准奖补给老君眉茶场,基地受益前,老君眉茶场通过劳动用工、市场营销等方式,让有一定劳动和销售能力的贫困户每年收入不低于2000元(是否有劳动能力在合同中注明)。

  2、市场主体合作共建基地:基地建成后,集中连片在50亩以上,政府按亩平2000元的标准奖补给市场主体对接的贫困户,贫困户根据协议将奖补资金投入到基地建设和管理中作为贫困户合作经营的股金,参与共建基地受益分红。受益前,有一定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通过劳动用工,每年打工收入不低于2000元。受益后,分红收入不低于2000元。高产稳产后贫困户户平分红稳定增收3000元以上。贫困户名单由所在村委会、乡镇(场、处)人民政府统一提供,县扶贫攻坚办统筹。

  畜牧业:

  A.肉牛2头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头,给予2000元/头的贴息贷款,每户5头牛封顶;

  B.山羊5头以上,一次性补助300元/头,每户50头山羊封顶,养牛、养羊只能以村为单位集中建牛舍、羊舍,不能散养,重点贫困村的牛舍、羊舍建设资金在整村推进资金中解决,非重点贫困村从村集体收入和村级组织社会捐款资金中解决;

  C.养鸡鸭300只以上的2000元/户;养兔100只以上3000元/户;

  D.养蜂:

  1、养蜂20箱以上的一次性补助300元/箱,给予1000元/箱的贴息贷款;

  2、养蜂5箱保底20箱封顶的奖补,政府按成本价补助养蜂用具及种源,中蜂每箱带种补助500元,意蜂每箱不少于5匹蜂种补助800元,每户补配套用具500元,合作社技术指导费每箱50元。

  3、在审核合格后,政府先预拨80%资金,年终检查验收合格再拨付余额。

  E.孔雀养殖产业能够带动贫困户的市场主体,参照现行养羊奖补政策执行;养鹿产业能够带动贫困户的市场主体,参照现行养牛奖补政策执行,由畜牧局负责实施。

  3、水产业:稻田种养2亩以上,一次性补1000元/亩、10亩封顶;承包原有鱼池2亩以上,一次性补600元/亩,15亩封顶。新建精养鱼池一次性补1200元/亩、10亩封顶。

  4、安排就业:吸纳贫困户企业务工5户以上(每户每年报酬不低于6个月,每天不少于60元),一次性对经营主体给予15万元贴息5%的贷款扶持,贷款以5户为底数,每增加一户增加10万元贴息5%的贷款,同时,脱贫1户,每户奖励1000元。贷款不超过300万元。

  5、合作发展:合作发展脱贫1户,给予10万元/户贴息贷款,给予1000元/户的奖励。

  6、规模化脱贫: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30户以上或50户以上,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另给予50万元或100万元支持。

  旅游扶贫

  1、旅游扶贫重点村每村给予20万元的项目支持。2、贫困户自主创业给予5万元/户全额贴息贷款;景区或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办小型宾馆或开农家乐的(宾馆达到10个床位以上,农家乐一次性能接待50人以上),每户10000元/年奖励;贫困户在景区或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办超市的,根据规模大小给予1000-5000元/年的奖励。3、旅游业市场主体安置贫困户打工就业、或参与入股分红,脱贫一个奖励市场主体或旅游业主1000元,给予5万元贴息5%贷款扶持。4、所有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劳动力培训

  1、机动车驾驶培训。驾校培训按标准70%收取,其中政府承担50%,学员本人承担20%。

  2、“雨露计划”培训应补尽补,每名学生按照3000元的补助标准直补到户。

  3、贫困户培训每人每天170元(生活费80元、场地费10元、交通费20元、教材资料20元、老师讲课费30元、实习学习用品费10元)。

  教育扶贫

  1、学前教育:精准识别后所有贫困户幼儿,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予以生活补助。

  2、义务教育:免学费、免费发放教科书,小学生每年补助1000 元,中学生每年补助1250元生活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3、高中教育:免学费,每生每年发放国家助学金2500元。

  4、职业教育:免学费,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高职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大中城市接受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按高职学生意愿,可申请8000元国家免息助学贷款。同时,享受雨露计划政策。

  5、高等教育:一是落实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读书期间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后开始计息还款。最长还款期限可达20年。二是实施大学新生入学项目。为每年考取大学(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提供上学路费,外省1000元,本省500元。三是普通本科高校适当免学费,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6、乘座校车: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乘座校车全免费。

  政策兜底

  1、农村五保户。农村五保对象按照集中供养6150元/人/年,分散供养4300元/人/年(黄政办发〔2015〕21号)标准执行到位。

  2、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3080元/人/年(黄政办发〔2015〕21号)执行。

  3、农村低保贫困户。农村低保贫困户按照低保人口3080元/人/年的执行;低保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不足国家贫困线(2015年2736元/人/年)由民政部门按标施保和临时救助。

  金融贷款

  1、单个市场经营主体贷款最高授信额度100万元,每带动一个贫困户就业给予5-10万元贷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的单笔最高授信额为5万元。

  2、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根据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得超过2年,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利率年利率不超8%。

  光伏发电

  1、村安装50KW功率设备,年发电60000度,使用年限20年以上,需场地800m2,投资40万元左右,年收益5.5万元以上。2、户安装3KW功率发电设备,年发电3500度左右,年收益4000元以上,面积30平方米,投资2.4万元左右。3、重点贫困村所需资金从整村推进产业项目资金中安排;中标施工单位适当减免相关费用。4、非重点贫困村以村为主体,从集体经济收入中解决,不足部份政府贴息贷款,分年度还款。5、贫困户资金政府出资三分之一,中标施工单位出资三分之一,贫困户自筹三分之一。贫困户无资金的,个人贷款,政府贴息,收益还款。

  医疗救助

  1、精准扶贫对象享受的基本医疗救助政策:精准扶贫对象凭《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新农合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预交住院费,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个人只需支付住院总费用的10%且当年累计自费不超过5000元。门诊诊疗费用不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2、到省非定点医院就诊的问题:鉴于全县医疗救助证在2016年元月31前才全部发放完毕,对2015年12月1日--2016年元月31日期间(以入院日期为准),在非定点医院就医的扶贫对象,医疗费用在合规范围内参照新农合比例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3、分娩并发症造成产妇和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补偿范围,但新生儿住院发票需为扶贫对象(母亲)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4、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问题:第一条精准扶贫对象因外伤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疗机构在入院24小时内向人保财险红安支公司报案,人保财险红安支公司在48小时内完成对救助对象外伤原因查勘,确定是否存在第三方责任,并及时告知报案医院。救助对象住院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可按照新农合外伤住院证明流程办理;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的,必须由人保财险红安支公司查勘并出具是否存在第三方责任的证明。确认无第三方责任的,县农合办按照一般疾病报账,大病保险、精准扶贫政府兜底依次予以报账。

  5、分级诊疗制度问题:县级医疗机构需向上级转诊的,必须转诊到武汉市中心医院和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即原武汉市新华医院(精神病可由红安精神病医院转诊到省人民医院精神科;传染病、结核病可由县人民医院或县疾控中心转诊到武汉市医疗救助中心;烧伤、烫伤可转到武汉市第三医院)。病人未经县级医疗机构转诊自行到县外非定医疗机构诊疗的不享受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政策。

  6、下列费用不享受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政策:斗殴致伤、自杀、自残、服毒(精神病人发病期、无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生产性中毒、误服的除外)、工伤(包括被雇工伤)、酗酒、整容、美容、矫形、义眼、义肢、移植器官源、视力和齿形矫正、交通事故、计划生育、性传播疾病、职业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气功疗法、音乐疗法、营养疗法、磁疗法等辅助治疗项目;保健性疗法和保健、按摩、减肥、增胖、增高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经鉴定属医疗事故或已经产生医疗事故争议尚未经过鉴定的。

  7.关于在外地务工发生的急危重症救治:在外地务工的精准扶贫对象患急危重症疾病时,在当地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救治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因病情危急在当地二级公立医院无法救治而上转诊至三级公立医院治疗的,报账时提供当地二级医院上转诊证明的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不能提供上转诊证明或直接到三级医院就诊的以及在非公立医院救治的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符合政策的精准扶贫对象在外地务工就诊费用,新农合减免入院起付线,县农合办按原政策和大病保险政策报账,剩余部分纳入精准扶贫政策兜底进行报账。

  8.关于输血及血液制品:精准扶贫对象在住院治疗因急救需要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纳入救助范围,新农合按照保底政策报账,数额达到大病保险范围的,大病保险按照政策予以报账,最后按照精准扶贫政策予以兜底报账;临床使用血液制品需经医疗机构业务院长审批;医院、农合部门及保险部门对血液及血液制品单独列项,不得计入药品、材料或者治疗费用之中。

  9.关于住院时间跨越2015年12月1日的精准扶贫对象报账:精准扶贫对象在2015年12月1日前入院,持续治疗到2015年12月1日以后才出院的,该次住院费用纳入救助范围,在2015年12月1日前出院的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10.关于重大慢性疾病门诊用药:救助对象患重大慢性疾病(只限定:肿瘤、血友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血管植入术后、精神病)需要长期服用专科治疗药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新华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红安县人民医院、红安县中医医院、红安县精神病医院)门诊购买使用,凭门诊购药发票和门诊病历每季度到健康扶贫服务大厅申请办理一次门诊用药报账,报销比例60%,季度限额2500元。

  11. 关于化疗用药:精准扶贫对象在非定点医院放化疗费用不纳入救助范围,其提供的化疗方案中使用的目录外用药不纳入救助范围。

  12.关于新增精准扶贫对象救助范围:县扶贫办按动态调整精准扶贫对象名单,报请县政府批准的新增精准扶贫救助对象,在当年度发生的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13.关于五保户及精神病人住院的自费部分:五保户及精神病救助对象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住院费中10%的自费部分由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机构整理发票及病历资料,每季度集中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结算,民政部门审核资料后向医疗机构支付垫付部分。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挂床,不得套取、冒领救助资金,一经查出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4.关于医疗机构目录外用药:人保财险红安支公司负责对各医疗机构目录外药品的使用监管,以年度为单位对各医疗机构目录外总药品控制,县级医院目录外药品年度控制在总药费10%以内,省级医院目录外药品年度控制在总药费20%以内。

  15.关于大器官移植术后对象门诊购药:大器官移植术后精准扶贫对象每年凭门诊购药发票向新农合办申请报账,新农合办按照报账政策最高可以报账10000元,剩余部分大器官移植术后救助对象向民政部门申请,由民政部门按照上年度大病救助方面政策给予救助,如有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16.关于部分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精准扶贫对象患疾病在定点的医疗机构无法治疗的,由救助对象和医疗机构申请,县卫计局和人保财险红安支公司审核签字同意后转诊到非定点医院,可享受和在定点医疗机构同等救助政策。

  社会扶贫

  (一)定点扶贫。动员全县各单位、各行业、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多渠道筹措帮扶资源,创新帮扶形式,帮助协调解决定点贫困村突出问题,

  (二)军地共建扶贫。按照“就地就近、有所作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发挥部队、省军区、部队院校、医疗、装备修理等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

  (三)社会组织扶贫。鼓励工商联发挥联系面广、人才智力富集等优势,通过定点扶贫、智力支持、光彩事业等形式,帮助贫困村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四)企业扶贫。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扶贫开发。鼓励各类企业为贫困户招工就业、捐资助贫、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参加村企共建、结对帮扶等扶贫工作,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五)个人扶贫。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单位优势,依托各类社会组织,创新服务支撑体系,鼓励和引导广大社会成员捐助款物,开展助教、助医、助学等扶贫活动,倡导志愿服务精神,构建扶贫志愿者网络和服务体系。

  扶贫搬迁

  (一)分散建房(含本村、本垸选址新建及原基重建):由县扶贫搬迁办提供3-5种户型供农户参考,贫困户自建,乡镇对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管。建好新房后原住宅必须拆除并退出原宅基地。

  (二)集中建房:

  1.新启动的新农村建设点建房,乡镇为主体进行规划、设计、申报、审批、招投标并组织实施。

  2.移民避险解困户建房原则上在原定规划安置点建设,并按原规划方案实施;确须重新规划的安置点,按新启动新农村建设点办法实施。

  (三)后扶脱贫项目实施:

  1.固定保底分红模式。在不改变扶贫资金用途前提下,将扶贫产业扶持和搬迁户扶贫资金入股市场主体,获取保底分红加利润提成收益,降低贫困户分散经营市场风险。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用配套资金入股北京德青源公司金鸡项目,实行每年固定保底分红增收。

  2.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模式。依托本地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发展特色种植业增收。发展特色产业,推行“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运行机制,促进贫困户增收。

  3.资产收益得租金模式。将搬迁后扶产业资金用于光伏发电、建设标准化厂房、修建或购买商业门面等项目,通过资产投资收益增加搬迁户收入。

  4.发展服务业模式。组织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在安置点进行商贸、住宿、等服务行业打工就业或自主创业。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搬迁户就业、创业。

  5.企业务工增收模式。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户劳动力务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输出地政府与输入地政府、接纳企业的对接联动机制,支持务工人员长期稳定就业。通过技能培训后在园区及市场主体打工,确保月收入达1500—2000元。

  关于产业扶贫政策申报有关规定

  一、贫困户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申报条件

  (一)畜牧业:1、养鸡、养鸭、养蜂等项目,鸡、鸭、蜂等需购买后才能填表申报;2、养羊、养牛等项目,羊舍、牛舍建成后才能申报。

  (二)水产业:1、新挖鱼塘挖好后才能申报;2、原有鱼塘:正式合同签订后才能申报。

  (三)林业:基地建好后才申报。

  (四)农业:大棚基地平整到位、钢构大棚材料到位后才能申报。

  (五)光伏发电:统一建设完工后申报。

  (六)旅游业:超市、旅店、农家乐建好后才能申报。

  原申报的政策对接项目按程序审核,如还有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报。

  二、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产业扶贫政策申报时间规定

  半年后办理贷款,一年后办理奖补。

  三、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申报流程

  (一)贫困户:个人填写相关产业局申报表→村委会盖章→乡镇政府盖章→牵头部门审定盖章→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盖章→分管副县长签字→常务副县长签字→财政拨付

  (二)市场主体:法人填写相关产业局申报表→乡镇政府盖章→牵头部门审定盖章→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盖章→分管县长签字→常务副县长签字→财政拨付

  四、小额扶贫信用贷流程图(贫困户)

  借款人申请→村委会核实、乡镇初审→产业部门、金融工作局复审→银行受理、调查→银行审查、审批→贷款发放与支付→自主经营(资金注入市场主体)→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五、小额扶贫项目贷款流程图(经营主体)

  贷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受理、调查→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银行审查、审批→贷款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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