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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16 08:42:30 影响了: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自评报告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坚持把行政审批工作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抓手,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效能情况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1.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做好省级事项委托下放的衔接。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将省级行政职权压减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强市放权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推进。根据粤府令第270号,将29个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委托给各地市实施,依法与21个地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细化明确委托事项具体内容、执行方式、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委托期限等内容,并于2020226日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具体内容及责任等。其中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提供审批专用章、协助开通在线办理端口及各环节人员账户密码、指导完成事项在政务服务系统内的认领和编制实施清单等方式,为各地市开展工作提供便利。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针对调整实施事项,分领域分行业制定了内部操作指引,及时将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表证单书及各类文书模板等一并提供给各地市工信部门。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及时解答和回应地市提出的疑问。结合委托以来地市反馈遇到的情况、问题,对内部操作指引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着力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三是动态调整和完善权责清单。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系统和“互联网+监管”事项系统,动态更新厅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四是跟进做好调整实施事项的评估工作。通过双随机检查、地市反馈等方式,收集事项调整实施以来的意见建议,为做好省级职权事项调整评估工作提供参考。此外,研究将部分事项委托给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南沙自贸试验区实施。

2.中介服务改革落实情况。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0113号)要求,我厅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平台予以公开,实行动态管理。我厅不存在所属事业单位及其举办企业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

3.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评价情况。我厅暂无本省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4.开展减证便民情况。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4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粤司办〔202151号)要求,我厅对行政许可等依申请办理事项进行了逐项梳理和研究,对部分材料实现电子证照关联或申请人免提交。部分所涉事项因由国家层面设定,按照相关指引,需待国务院部门研究后决定是否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情况

5.强化服务支撑能力情况。一是数据资源共享方面,在省级政务大数据中心已上线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共167个,目录规范率为100%,及时响应各地各部门的数据共享需求。厅自建审批系统产生的办件过程数据均已按照省政数局印发的办件过程数据采集规范进行报送。二是电子证照方面,对列入“省电子证照业务规范化管理系统”发证清单的证照再次进行梳理,由我厅签发的证照均已开通电子证照,实现了我厅所有种类电子证照签发全覆盖。三是电子印章方面,已制作省本级行政审批电子印章;为更好支撑“四免”专项工作,并根据省政府关于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职权调整为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要求,向省政数局申请制作下发各地市委托专用电子印章,进一步做好了对市县的用章指导。四是粤系列平台应用方面,在“粤商通”上线事项 10 项。

6.优化服务供给方式情况。我厅事项办件发生率为77.18,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单点登录率为100%,网上可办行政许可事项占比100%、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均达到网办IV级。在广东政务服务APP 上线事项 18 项。根据省级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实施情况,及时在省政务服务网做好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跟进落实,动态更新办事指南,确保要素完备与准确。

7.提升服务效能情况。我厅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全部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受理率为100%。按照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指标“应优尽优”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对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间、减跑动、减材料和即办件指标再优化,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减率为79.26%,平均跑动次数为0,即办事项占比36.36%。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我厅印发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定》,明确责任人,建立内部“好差评”工作机制,2020年以来的主动评价中,未出现差评情况。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8.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情况。建立并动态更新完善我厅“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按要求统一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修订《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和《广东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进一步防止执法随意性。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案卷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9.开展监管情况。组织民用爆炸物品、监控化学品、无线电等重点监管领域分别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对11个地市的15家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4家监控化学品企业开展随机检查,检查内容覆盖率100%,发现一般性隐患和问题55项,完成整改55项,整改率100%。主动提出将“对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政检查”事项纳入《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并承担牵头部门职责。组织地市工信部门开展2020年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企业200余家,其中我厅牵头开展的跨部门联合检查27家。对全省不少于200个无线电台站的频率使用和台站设置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工信部下达的对生产企业143个型号设备随机抽查任务”。对销售未经型号核准设备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5起,收缴罚没款5.9万元。

10.创新监管方式情况。一是推行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在线实时监测等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推进包装型工业炸药实现最小装药包装单元个体信息可溯;通过采购互联网+“伪基站”实时定位服务,弥补了现有无线电监测定位“伪基站”技术手段的不足,大幅提高对“伪基站”的精准监控能力。二是加强技术防控能力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力度。通过广东省航空业务无线电监测网项目的建设,有力提升对广播、航空业务通信导航专用频率的保护性监测和对“黑广播”等潜在干扰的预警分析能力。三是挖掘监测数据潜能。结合全省频谱使用评估、频率使用率评价等专项工作,我省对采集的无线电监测数据和基站解码信息进行充分挖掘,重点对广播电视、移动通信频段的频谱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黑广播”“伪基站”线索。四是组织指导培训演练。在茂名举办2020年广东省禁化武模拟视察演练活动;编制印发《广东省无线电监测技术演练实施指南》;指导江门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举行边海无线电监测演练活动;有效提高了全省执法队伍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的能力水平。五是强化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的平台优势,联合宣传、公检法、广电、市场监管、电信运营商等多部门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形成全链条打击态势。

(四)投诉举报和服务对象满意情况

11.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我厅总评价为7.2分,无实体大厅和政务服务窗口。

    12.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办理情况。及时跟进知识库更新维护,政务服务网、12345热线、粤省事、粤商通、政务APP及其他渠道收到的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事项工单,均按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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