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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称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12月31日开庭宣判

发布时间:2021-12-28 14:13:38 影响了:
离江歌离世事件已经有五年了,江歌的母亲江秋莲一直在起诉刘鑫,为了还女儿一个公道,可是刘鑫却一直在做无责抗辩,下面和职场范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2月27日,记者从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处获悉,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于12月31日上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

   2020年6月5日9时许,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

   2020年11月20日,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

   2021年4月15日,该案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原告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到庭,被告刘暖曦委托律师出庭,本人未到庭。原告向被告提出民事赔偿部分,因为相关法律条例有所修改,要求赔偿费用调整为207万,含江歌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江秋莲往返日本开庭的交通费用、翻译费用等。 

   4月15日12时许,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江歌母亲起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审理结束。庭审期间,被告刘暖曦方代理律师做无责抗辩,称江歌遇害是陈世峰的行为造成,侵权责任应由陈世峰承担,被告在事件过程中无任何过错。原告江秋莲及代理律师拒绝民事调解。该案法官宣布,双方分歧较大,合议庭不作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12月27日,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提供的城阳区法院开庭传票显示,该案将于今年12月31日9时,在该院综合审判庭开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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