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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31省份新增本土确诊1500+26420例!

发布时间:2022-04-13 12:44:16 影响了:

昨日全国31省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有多少,具体是什么情况!下面是职场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4月12日31省份新增本土确诊1500+26420例!

         4月12日31省份新增本土确诊1500+26420例!

         4月1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51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3例(广西5例,广东4例,上海1例,江苏1例,福建1例,四川1例),含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西3例,福建1例,广东1例,四川1例);本土病例1500例(上海1189例,吉林233例,广东22例,海南14例,浙江12例,福建7例,江苏4例,山东3例,河南3例,黑龙江2例,湖南2例,陕西2例,天津1例,河北1例,辽宁1例,安徽1例,江西1例,湖北1例,云南1例),含15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97例,上海23例,海南13例,广东9例,浙江6例,福建2例,江苏1例,山东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67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5例,本土病例1623例(吉林1149例,上海334例,福建41例,山东25例,辽宁14例,河北11例,黑龙江11例,广东11例,浙江8例,江苏5例,河南3例,云南2例,陕西2例,天津1例,山西1例,安徽1例,江西1例,重庆1例,四川1例,贵州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6408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10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314例(无重症病例),现有疑似病例26例。累计确诊病例1791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7601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4月12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21826例(其中重症病例8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41898例,累计死亡病例4638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8362例,现有疑似病例26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53136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6525例,其中境外输入105例,本土26420例(上海25141例,吉林852例,江苏71例,广西71例,安徽60例,湖北44例,河北37例,辽宁31例,浙江19例,山东19例,江西16例,河南11例,青海11例,云南10例,广东9例,福建7例,山西4例,四川3例,黑龙江2例,天津1例,内蒙古1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8317例,其中境外输入105例,本土8212例(上海6044例,吉林1439例,河北224例,福建125例,辽宁98例,山东80例,江苏59例,江西36例,安徽21例,河南18例,云南17例,黑龙江13例,广东11例,广西8例,甘肃8例,天津5例,湖北3例,山西1例,重庆1例,新疆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58例(境外输入6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58374例(境外输入881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337453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308705例(出院60660例,死亡8886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2例(出院82例),台湾地区28666例(出院13742例,死亡854例)。

  下面是疫情期间出门不戴口罩,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防疫措施千万条,佩戴口罩第一条。即便如此,也会有部分人不配合的情况出现,那么,疫情防控期间,出门不戴口罩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答案是:需要!

  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住一点:佩戴口罩的首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所以不要让口罩成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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