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区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18-10-26 04:37:29 影响了: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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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内就诊报销流程:凭社保卡→就诊→获取补偿。
未领取到社保卡的可凭身份证,未领取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簿代替社保卡。
在市内区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自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院之前,由本人或委托人通过电话或实地到医保中心备案(备案电话023-40234660)。
二.市外就诊报销流程:
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须在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院之前,由本人或委托人通过电话或实地到医保中心备案。
市外就诊报销所需资料:医疗发票和医疗总费用明细清单(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出入院记录)、门急诊病历本、门诊处方及检查报告(仅限特殊疾病)、就医医院医保定点和等级证明、身份证、社保卡、本人银行账户。另转诊须提供转诊转院证明,外伤需提供受伤经过证明。
报销地点:单次住院费用1万元(含)以上、市外异地特病门诊到长寿区医保中心;单次住院费用1万元以下到户籍所在地街镇卫生院。
三.特病报销:特殊疾病患者须按规定取得特殊疾病资格证,并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方可报销。
四.报销截止时间:对当年发生的医保费用,报销截止时间次年3月31日。
五.报销范围:统一执行《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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