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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群体的非理性表达_群体非理性

发布时间:2018-12-25 04:16:03 影响了:

  摘要:近年来网络群体在参与网络热点事件中表现出情绪化、极端化等非理性特征,造成了网络舆论的混乱。本文以“李刚门”事件为例,分析了网络群体非理性表达的表现形式,然后寻找这种产生非理性表达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网络群体非理性表达的引导策略。
  关键词:网络群体;非理性表达;“李刚门”事件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5-0092-03
  
  
  一、引 言
  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和互动性使得网络空间成为“意见的自由市场”,无论是网络社区论坛、博客还是微博、QQ群,到处众声喧哗。这些虚拟的网络社区每天都活跃着成千上万的网民,谈论着诸如房价物价、食品安全、劳动就业和官员腐败等大大小小的话题。“在这种没有门牌号码、没有科层结构、没有章程规范的松散社群中,网民们有社区无单位,有意见无领袖、有集结无纪律。集体行动无需长时间酝酿,没必要精心组织动员,暴风骤雨说来就来,厚重乌云说散就散。”[1]一旦发生某些能触动公众神经的突发事件时,网民便迅速“聚集”为一个巨大的网络群体,高喊“围观就是力量”、“用眼睛做武器”,网络中舆论浪潮随着围观队伍的不断壮大一浪高过一浪。“民意在网络上的现身,不再是嘘的一声,而是轰的一声,不再是意见领袖的振臂高呼,而是陌生人的成群结队”。 [2]这使得某些具有地区性、局部性和偶然性的问题,往往会酝酿成全民“围观”的公共话题,甚至变成需要政府出手干预的公共事件。
  虽然在网络中,不乏理性分析和建设性的意见和观点,但是偏激语言和极端意见时常出现,特别是在一些热点和重大事件中,网民群情激愤,失去理智,放纵自我,网络成了情绪的“垃圾场”。2010年10月16日晚,河北省保定市某单位实习生李启铭在河北大学校园酒后驾车撞倒两名女生,致两名女大学生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李启明没有停车,继续前行去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住时竟自曝 “我爸是李刚”。该起案件在网络曝光后,火速传播,经过几天的发酵、升温、愈演愈烈、迅速升级为轰动全国性的热点事件。在全国数千万网民的“围观”之下,一时间“我爸是李刚”走红网络。天涯社区、凯迪社区、强国论坛、新浪论坛、发展论坛和新浪微博等有关“李刚门”事件的贴文铺天盖地。在这些海量的评论中,不乏客观公正的摆事实讲道理,但更多的是对肇事者言辞激烈的谩骂和人身攻击,还有漫天飞的相关谣言。诚然,李启明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然而从众多网民的发帖和转帖中可以看出部分网民情绪失控,他们以感情代替法律,以假设代替事实。网络中的非理性表达表明网络群体对李刚父子恨之入骨,大有扒其皮、断其骨、抽其筋之势。
  二、什么是非理性表达
  理性和非理性是人类精神的两个方面。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人是理性的动物”的命题,其后康德、黑格尔和哈贝马斯等对理性都有详尽的论述,但论述的侧重点各有不同。总体上讲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首先,理性是认识事物本质和规律的逻辑思维能力,同感性相对;其次理性包含了在“慎思明辨”指导下的能动的自觉性和非盲目性;再次,理性表现为一种“合目的性”,即总是在自身利益所设定的目标引导下约束自己的行为,使行为具有规范性、有序性和合理性等特征。[3]非理性是相对于理性而言的,哲学上讲的非理性因素是指那些与理性因素相对的、与理性思维不同的主体心理形式。学者吴宁认为“非理性是社会精神生活的一个特定方面,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精神现象,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发展并能动地参与社会实践,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非条理化、非规范化、非逻辑化、非秩序化的社会精神现象”。[4]由此可知,非理性表达是建立在本能和感觉等非逻辑思维基础上的非条理化、非逻辑化和非秩序化的行为,其突出特征是情绪化。
  三、网络群体中非理性表达的表现
  “李刚门”事件发生后,网络中的各种群体高举情感和道德的大旗对肇事者李启明及相关人员展开声势浩大的声讨。“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很和思想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5]在这种集体心理的暗示下,大部分网民只注重表达,而不注重表达的内容,或冷嘲热讽,或盲目批判,缺乏理性深层的思考,笔者认为这种声讨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类。
  (一)宣泄情绪,恶意中伤
  网络中的负面情绪通常由少数几个网络“愤青”挑起,他们常常以键盘做武器,随便设定靶子,拉开阵势就骂,然后接踵而来的哄客将口诛笔伐变成“众人的狂欢”。笔者浏览了有关“李刚门”事件的帖子,发现了众多的口水贴。天涯网友“wljm2”说:“直接用三棱刺刀宣判李刚父子死刑不就一了百了”,“傻不楞冬的小兔子”道:“赶紧天降神雷吧,霹死那群狗崽子”。腾讯微博网友“黑楔子”则发表评论:“这种人就应该一命抵一命,判个几十年都算轻了!”除了对肇事者的疯狂谩骂,愤怒的网民还会将对当事人的仇恨,转嫁到和自己有不同观点的其他网民身上,少数网民有理有据的说理反而成为众矢之的,甚至被怒指为托和帮凶,就连中央电视台因为采访了肇事者及其父亲,镜头上出现父子哭着道歉的画面,也引来叫骂声一片,一骂该父子作秀,二骂电视台偏袒。纵观网络上网民之间的讨论,可以看出大部分网民既没有自己的观点,也没有自己深入的思考,更没有切实的调查,只是在事件发生后,疯狂的发帖、回帖恶骂,这些情绪化的煽动通过群体感染不断放大,最终造成集体无意识的情绪宣泄。没有人愿意顾虑到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他们的隐私,这种饱含泄愤心理的谩骂不仅对当事人来说是不公平的,而且会给司法人员在对事件判决上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
  (二)以讹传讹,谣言四起
  网络的匿名性和自由话语权带来了真相的同时,也带来了信口开河和别有用心的谣言。当某些似是而非甚至是毫无根据的信息在网络上传播,经过众多网民不断的跟帖、转帖,再加上不断的添油加醋,就产生了谣言。“群体没有推理能力,因此他无法表现出任何的批判精神。”[5]网络群体在信息的接受过程中对信息赋予的不同解释和评论又能形成谣言的丰富变种,从而产生以讹传讹现象,导致真相被淹没。谣言往往以极快的速度蔓延,极易引爆潜在的公共情绪,诱发大型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李刚门”事件爆发后引起一系列的“门中门”:有网民爆料李刚父子名下有五套房产,于是网民见情绪激愤,认定李刚是腐败之徒;中央电视台采访李刚节目播出后,网络再传谣言称央视受李刚之贿赂的“CCTV包庇门”;河北大学因短信群发告诫学生不要传谣保持冷静,结果又传出个“河大封口门”;就在案件发生不到两周的时候,网络上惊现一个帖子,“李刚儿子一案判决结果:李启铭(又名:李一帆)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该消息瞬间被疯狂转载,众多不知情者信以为真,跟着痛骂以抱不平。虽然谣言终有被揭穿的时候,真理终会浮出水面,但是它所造成的伤害和损失或许永远无法挽回。
  四、网络群体中非理性表达产生的原因
  (一)网络媒体中“把关人”角色弱化
  传统媒体时代,媒介组织是主要的信息发布者,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层层把关,以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客观,受众只是被动的接受信息。而网络时代的来临挑战了传统媒体“把关人”的角色。在网络中,由于网络的开放、包容和自由,人人既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网络为公众提供了充分展示自我的平台,他们可以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自由公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任何信息一旦被公布,经过网民不断的跟帖、转帖,瞬间传播开去。当所有参与者都有了信息制造和信息的传播权力以后,个性化的信息,多样化的价值观,论坛中难免不充斥着各种杂乱无章、良莠不齐的信息,非理性情绪也顺着这个平台蔓延,左右了人们的思维和判断。一些网民滥用网络给予“言论自由”的便利条件,将网络变成了情绪宣泄、造谣、以及人身攻击的工具。
  (二)网络匿名造成的不负责任
  匿名是网络表达的特点之一,网民都会有意识的以匿名的方式参与互动交流。在匿名的保护下,个体的表现往往会同他在现实世界的表现大相径庭,使得个体在进行自我表达时很少考虑现实社会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的发表看法而无须对自己的言行承担后果。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匿名机制扮演了助纣为虐的角色。有些发言者模糊的使用一些数据,当其他人发起挑战时,他们往往从自己喜好出发实行反击,网络讨论变成了简单的群情激昂的呐喊。部分网民不屑与意见相反者进行沟通,甚至攻击、辱骂其他网民,使理性讨论的空间被压缩,这种情绪化的表达不仅影响其他网民以一种全面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来探讨问题,更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与处理。
  (三)从众心理
  一般说来,群体成员的行为通常具有跟从群体的倾向。当个体发现自己的行为和意见与群体不一致,或与群体中大多数人有分歧时,会感受到一种压力,这促使他趋向于与群体一致的现象,叫做从众行为。通常情况下,人们认为多数人的意见往往是对的,从众就不会犯错误。在网络中,网民个体沉浸于群情激奋的气氛中,很容易产生一种错觉, 一种盲目的力量感迫使个体在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或多数人的行为,再加上网络中群体规模大、凝聚力强等特点,都易于使个人产生从众行为。人们一旦产生从众心理,看问题就会缺乏分析,不作独立思考,不顾是非曲直的一概服从多数,俗称随大流。当某一种意见和观点在群体的随声附和下,力量就越来越强大甚至是走向极端,而要想打破和扭转这种业已形成的思潮非常困难。
  五、网络群体非理性表达的引导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非理性表达,如果任由其蔓延和发展,理性的声音就会消沉下去,导致舆论混乱,往往会造成事态扩大,破坏力加剧的后果。笔者认为对网络群体的非理性表达的引导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网络互动社区建设
  网络媒体因该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网络论坛、腾讯微博和博客等虚拟社区是网络群体意见表达和交流的主要场所,也是网络舆论形成的主要场所。
  首先,网络媒体应运用议程设置功能适时对网络社区的热点问题加强舆论引导,让权威、真实、可靠的声音占领公众意见市场,以强化主流言论,孤立非主流言论,这对净化网络社区的言论空间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制定网络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充分保障网民表达权的基础之上,对一些破环网络舆论秩序的网络杂质予以控制、管理甚至清除,最终建立起和谐有序的网络舆论环境。
  (二)培养网民媒介素养
  首先,以批判性的态度解读网络信息。媒介素养的核心问题就是受众对所接受信息的分析和评价能力。媒介素养研究理论认为主流媒介在建构信息的方式上有迎合某些社会阶层需要的倾向,受众对媒介信息应保持质疑、反思和批判的态度。尤其是在信息泛滥、虚假信息和小道谣言无处不在的网络时代,媒介信息环境更为复杂,受众更应该以批判性的态度对待网络信息。这就要求网民破除思维定势,多角度的解读信息,切忌是与非二元对立的单线性思维方式。面对似是而非的信息应多渠道的求证,而不是盲目追随;面对网络上的极端言论、消极言论,尽可能的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轻易被消极情绪左右自己的行为。
  其次,对自己的表达负责。哈贝马斯认为理性论证是公共领域论辩的基础,即人们应力图通过最佳论证方式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参与讨论者要提出清晰的命题,并就论题提供证据,即便是对某个论证持不同观点,也必须以证据为依托。网络时代,网民作为传播过程中的主体之一,在发表言论时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理性原则。一方面,网民应事实求是,不搬弄是非、无中生有,一切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让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另一方面,网民在互动交流时,应尊重其他网民的表达,包容多元价值观,不随意吐口水、“拍砖头”、 出口成脏,使自己成为一个理性的观察者和批评者,而不是一个愤世嫉俗的评判员和传播者。
  六、小 结
  网络开放性和匿名性带来了言论表达的自由的同时,也造成了信息的无序传播。网络越来越成了部分“愤青”们泄愤的垃圾箱,大呼小叫的谩骂、指责和攻击随处可见,似是而非的信息让人无所适从。网络中理性表达的空间正在被压缩,而非主流、非理性的声音甚嚣尘上。如果任由这种非理性表达持续蔓延,会给整个社会舆情带来伤害,引发负面问题。网络的监管部门要意识到这种问题,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和引导,促使网络群体的表达走向客观和理性。
  
  参考文献:
  [1] 李永刚.我们的防火墙―网络时代的表达与监管[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 王怡.网络民意与“程序正义”[J].中国新闻周刊,2004(3).
  [3] 张淑华.网络民意与公共决策:权利和权力的对话[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4] 吴宁.社会历史中的非理性[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5] (法)古斯塔夫•勒庞著.冯克利译.乌合之众[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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