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国税局关于近期货劳税和出口税收重点工作情况汇报_国税局收什么税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狠抓了几项业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值税减免税清算工作
市局下发我局应清算180户,经核对确认全市2014年度增值税减免税实际清算企业171户(其中:注销6户、迁移迁出1户、2户销售旧货,不属减免税),按减免税类型分即征即退13户,备案类158户.共清算补缴税款24.08元(其中:补缴入库税款21.73万元,调减留抵2.35万元).通过清算我们发现主要问题包括:
1、申报不够规范.由于实行免税政策,部分减免税企业已做了减免税备案,但在纳税申报中存在有随意填报的问题,有的明明开具了销售发票,但在纳税申报时搞零申报,有的账上反映销售额大而申报金额小.
2、会计核算不健全.主要是涉农企业基本没有专职会计,大多是兼职会计,还有一些是农民成员自己兼会计,业务素质较低,帐面情况和实际业务完全是两张皮,而且原始凭证以白条居多.
3、取得部分进项税额不符合抵扣政策.湖北东圣丹江化工有限公司取得部分进项税额应税和免税项目划分不正确,不符合抵扣政策,清算应补缴税款20.93万元;十堰万通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免税项目申报进项抵扣2.35万元;
建议:以后市局在分检清单名单时,取数增加主管理税务分局和税管员二栏,方便基层安排工作.
二、农产品经营企业专项清理工作
1.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企业的清理情况.
我市涉及农产品经营企业21户,现已完成清理17户,其中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企业14户,已实行核定扣除企业3户.另有3户企业正在接受稽查和评估,有1户属新增核定扣除企业(丹江口阳旭纺织有限公司).
清理成效:14户农产品经营企业全年共申报销售收入9759.67万元,收购发票开具金额5383.96万元,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755.53万元,申报并入库增值税76.76万元.经清理核实销售收入9759.67万元,收购发票金额5345.57万元,收购抵扣进项税额750.54万元,应纳增值税115.56万元,清理应补缴税款38.80万元.3户核定扣除企业全年共申报销售收入1286.01万元,申报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42.26万元,经清理实际允许抵扣的进项税为37.30万元,应补缴税款4.97万元.
2.对新纳入核定扣除企业的清理工作.
我市本次共有7户企业新纳入核定扣除范围,为此我们全面组织开展了盘存、进项税额转出、核定扣除标准测算上报工作,确保了这些企业如期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了新的扣除政策.共应转出进项税额157.97 万元.
问题和建议:
一是过渡期农产品进项扣除如何执行?按省局2014年第23号规定,其它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从2015年4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说从2015年4月1日起其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不再凭农产品发票或专用发票有关规定申报抵扣了,必须统一按采用投入产出法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在省局尚未审定下达扣除标准之前,纳税人一直不能申报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急待明确.
二是进项税额转出金额较大怎么处理?我市2户纳税人按2015年3月31日库存计算进项税额转出较大(其中:宝洲冶金材料100.66万元、博奥水产品49.48万元),一次性转出税收负担较大(两户企业2014年全年缴纳增值税分别为22万元),如何分期补缴税款不好操作.
三、 “主辅分离”推行工作
我们通过实地上门调查走访座谈宣传辅导,已完成了3户企业的“主辅分离”工作,其中1户企业丹江口市宏茂冶金有限公司原来大量的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业务都是通过自有车辆运输的,通过我们上门辅导后,该企业已单独登记成立了运输分公司,预计年实现“营改增”税收15万元;另对2户商砼企业的销售混凝土业务进行了实地研究商谈,确定了虽不单独成立公司,但在原有公司基础上,采取了把产品销售业务和运输业务的分别开票和分别核算、分别申报的方式成功实现了“主辅分离”,预计年实现“营改增”税收50万元.
建议:对虽未作机构分设,但实现了营改增收入的,在考核时给予认可.
四、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工作
1.2015年1月1日以后新认定一般纳税人39户,已推行39户,推行比例100%;
2.我市存量一般纳税人应推行598户,已推行578户,未推行20户,推行比例达96.66 %,略高于全市96.05%平均进度,对未推行20户进行了清理说明(其中1户总分支机构,9户已退控,1户已注销,1户非正常,9户不使用发票);
3.我市存量应升级小规模纳税人397户,截止6月23日已推行101户,推行比例达25%,计划在7月底以前全部完成小规模纳税人升级工作.
问题和建议.
1.达到起点个体工商业户因推行增值税发票升级系统产生费用如何抵应纳税款?
2、部分达到起征点个体户未有电脑,原开具网络发票时到办税厅开具,现推行增值税发票升级系统是否必须推行?
3、部分存量小规模纳税人在2014年申报缴纳了增值税,但小微企业标准提高后,2015年符合小微企业条件,这部分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必须纳入升级版;
4、建议市局提取小规模纳税人应升级名单时增加主管税务分局和税管员,便于掌握各分局应升级小规模纳税人户籍情况,便于基层组织实施;
五、金税系统异常数据核查工作
此项工作我们虽已作了安排,但由于各分局近期忙于应对的业务工作实在太多,本项工作正在实施中.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
我局在执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国税函〔2015〕50号)中,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1.超限量(临时增量)核查工作:一是鄂国税函〔2015〕50号中提及《超限量购买发票文书清单》,但文件中没有附《超限量购买发票文书清单》表样和模版,建议省局统一规范《超限量购买发票文书清单》表样和模版;二是申报期结束后,建议省局(或市局)统一通过后台提取超限量异常纳税人名单,便于基层县区局开展核查工作;
2.对市局下发的“超限量发放专用发票过多、零申报企业专用发票限额过高、最高开票限额与销售收入不匹配”等三类企业的清理工作,涉及我市超限量发放专用发票过多纳税人29户、零申报企业专用发票限额过高1户,我局实施清理完毕,建议:一是对超限量发放专用发票过多的纳税人,经核实原票种核定数量确实不能满足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的,税务机关应重新调整其发票用量(永久增量),并在综合征管软件和税控系统中同时进行操作;二是对零申报企业专用发票限额过高、最高开票限额与销售收入不匹配的纳税人,经核实纳税人没有正当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税务机关应结合实际变更许可其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七、车购税及二手车相关工作
1.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4号)下发后,我局迅速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车购税政策,认真执行车购税征收标准,无擅自减免行为,今年前5个月共征收车购税1332辆,税款1075.66万元,因质量原因退税摩托车1辆,退税324.79元.
2.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发票使用情况:
我市现有二手车交易市场一户,交易市场名称:丹江口市金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该纳税人2015年1月至5月领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125份,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104份,其中对已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凭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换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7份;对其他纳税人凭税收缴款书原件换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7份;对自然人直接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90份.
存在问题:按《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22号公告)规定,卖方发生二手车交易时应提供资料之一是“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但有部分纳税人由于时间较长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在发生二手车交易时无法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在实际工作中能否灵活对待?
八、出口税收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除了做好正常的出口税收管理工作以外,还重点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出口退税工作规范》(1.0版).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二是重新设置了工作岗位,在各分局设置了调查评估岗,在办税厅设置了申报受理岗,在集审办设置了人工审核岗,在税政科设置了计算机审核岗、复审岗、综合管理岗,在收入科设置了综合管理岗;三是重新梳理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来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规避了骗税风险和自身的执法风险.
2.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情况.我局根据上级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调取了国地税联合评定的201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开展了二次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评定工作.最终对我市22户出口企业评出了三个类别,其中:二类企业3 户,三类企业户18户,四类企业1户.
3.生产企业退(免)税审批权下放后的工作运行情况.
继2014年9月1日起生产企业退税审批权下放到县市区局后,2015年3月1日起,生产企业免抵税审批权也全面下放到了我们县市区局,对此,我们在审批工作中,深深地感受到了责任和压力,我们对每一户审批工作明显地比以往更加细致和谨慎.今年1-5月我局共有出口退税资格认定企业22户,其中生产企业19户,外贸企业3户.目前每月正常申报有6户企业,全部为生产企业.截止5月30日,我局共审批免抵退税6户次,税额352.5万元,其中免抵调332.19万元、退税20.31万元.对单证资料齐全且没有其他疑点的,出口企业申报后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送国库办理退税,做到当月申报、当月审批、当月退税,退税审批时限平均缩短了10个工作日,为出口企业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税收环境.
4.出口税收函调管理情况.我局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岗位设有2人管理,并实行a、b角制;各分局在收到税政科出具的《出口货物函调核实通知单》后,指派2名税务人员到供货企业所在地调查核实,调查情况真实,并采集相关资料复印件,由纳税人签字属实后出具调查情况报告,填写的报告内容完整,由分局负责人签字,调查情况按规定存档.2015年1-5月,我局共接受外地来函5份,共复函5份,无逾期回函情况.
5.审核系统升级情况.今年以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频繁.每次升级前,我局组织相关人员紧密协作,始终确保了审核系统正常运行.
丹江口市国税局
201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