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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全国各大高校自主招生简章]扬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06-30 05:34:45 影响了:

北京交通大学2019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文件的总体部署,结合“基础宽厚、知识复合、思维创新、能力卓越、品质优异”的人才培养总目标,2019年我校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品德优秀的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为160人。在新疆为汉语言计划。

   二、招生专业(类) 

  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计算机类、经济管理试验班、交通运输类、机械类、电气类、理科试验班类、软件工程、法学、建筑类。

   说明:考生可选择1-3个专业(类)进行报考。经济管理试验班和法学专业文理兼收(浙江和上海地区选考科目不限),其他专业只招收理工类考生(浙江和上海地区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

   三、报名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理想信念坚定,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并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以主办方公示名单为准)。 

  四、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包括学籍中学和高中阶段曾就读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作为考生的证明材料。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报名申请阶段,所有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等)均须经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须由中学校长签字确认,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考生可于2019年4月1日14:00后登录报名系统(网址:.cn/zzbm/)开始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自述材料”、“中学公示结果”材料和“奥林匹克竞赛证书原件照片”。请勿上传论文、专利以及其他获奖证书等材料。

   “自述材料”格式由考生自定,须简要介绍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业情况及综合素质情况,字数在1000字以内。

   “中学公示结果”格式由中学自定,须有中学校长签字及中学盖章。

   首次“确认志愿”操作需在2019年4月12日14:00前完成,过时将无法提交。

   我校将组织网审组对已确认志愿考生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并审核材料是否达到报名条件的基本标准。

   对于首次“确认志愿”后被审核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审核为“待补充材料”状态,2019年4月15日14:00前可进行一次修改并再次“确认志愿”。

   若考生删除了“待补充材料”状态的报名,再次报名后得到的审核结论即为考生的网审结果。

   考生网审结果以报名系统显示为准,不再另行公布及通知。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通过网审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评价”是对考生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做出评价。依据“初审评价”结果,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取得来校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上详尽公示。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和考核通知,并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完成考试确认。初审结果发布时间为5月上旬前,考试确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14:00。 

北京理工大学2019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学,是首批颁布的全国16所重点大学之一,是首批进入“211工程”、第十所进入国家“985工程”、入选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行列的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肩负着培养“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领导人才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创新支撑的重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招生类型 具有2019年高考报名资格,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特长突出,身心健康,高中阶段符合精工计划、求是计划、明德计划条件之一者,可报名相应招生类型,各招生类型不可兼报。 

备注:各招生专业(类)专业方向详见附件;各招生类型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报名条件A、B、C的获奖者信息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科协网站上可查询。 

三、优惠政策 

1.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20分录取,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下称“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2.上海、浙江认定考生录取优惠政策为不低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上海、浙江认定考生的认定专业对应高考选考科目见附件。 

3.符合精工计划、求是计划或明德计划招生类型的报名条件A,且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少数优秀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符合明德计划报名条件A的认定考生满足其填报的自主招生批次第一专业志愿。 

4.认定考生须在我校确定的认定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剂,方可享受我校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5.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另行折算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应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志愿。 

2019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有关规定,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140人,入选人数控制在计划数的2倍以内。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为我校理工科的特色专业,具体详见下表。

自主招生专业及优惠政策   备注:

1、“模拟投档线”是自主招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B+及以上,且物理为必选。

 4、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19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二、报名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高中优秀理科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奖项名称为: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奖项名称为: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获奖者名单和证书样例可在中国科协公示网站()上查询。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22日—4月8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cn/zzbm/),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填写时竞赛名称、所获奖项名称必须与证书完全一致)。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 

2、材料准备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自主招生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等)均须经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1)《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需注意纸质申请表报名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由中学确认所填写学习成绩是否属实、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字数限10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申请理由;②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性格特点、爱好特长。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可以补充上传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其他证明材料(不超过3个)。材料须经中学审核盖章和中学校长签字。

学校不以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作为报考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4月11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考生可从“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专业申请 考生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学科特长选择与之相匹配的专业志愿。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1、初审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我校将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自主招生计划、考生提交的获奖和特长证明材料、生源区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初审合格人选,并认定考生享受优惠的专业。 

2019年4月30日起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获奖证书、其他材料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请初审合格者于2019年5月10日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公布的“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并在网上进行考试确认。 

2、报到和体育测试 报到当天进行体育测试(合格测试)。测试内容包括:BMI(体重/身高的平方),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生)或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评分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标准执行,每项先按100分打分后,求和后折算成100分。总分低于60为不合格,取消入选资格。

 3、测评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评,测评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450分) 

(1)笔试满分300分 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每个考场有3位(含)以上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和考生均在考前随机确定考场,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入选资格。

 (3)综合素质评价满分50分 综合素质评价是专家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荣誉称号、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个人陈述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评定。

 4、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1)在体育测试和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数学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候选名单,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请考生自行上网查询考试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5、高考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入选考生须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未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认定专业者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优惠资格。

 (3)入选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且高考志愿填报后,请务必于2019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回我办。未及时回传此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4、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六、报名及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8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以学校收到推荐材料为准)。

 3、网上确认时间:2019年5月10日-5月15日(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此时间段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考场)。 

4、报到及考试时间: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2019年6月15日报到,6月16日考试(请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32893 62325294 

监督电话:(010)62332307 

电子信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自动传真:(010)82371778 

七、附则 

1、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简章》由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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