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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推进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12 08:54:53 影响了:

南京市推进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

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79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结合南京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和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经开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开放水平,增强产业能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南京建设高质量发展全球创新城市、高能级辐射国家中心城市、高品质生活幸福宜居城市、高效能治理安全韧性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首位担当、在现代化新征程上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作出更大贡献。

二、高水平推进开放合作

经开区要当好开放型经济主力军,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促进内需外需、进口出口,协调推进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在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中壮大开放发展能级,增强国际合作竞争优势。

(一)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经开区要全面落实国务院稳外资政策,全力稳定利用外资规模,保持外资合理增速。积极拓展外资来源地,加强吸引日韩、港台、欧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升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占比。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聚焦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地标产业,聚焦产业链核心和价值链高端环节,集中优势资源和政策引进一批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外资龙头项目。支持有条件的经开区争创省级国际总部集聚区,建立外资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大力引进地区总部、研发、财务、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等功能性机构,积极推动经开区内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升级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依法合规在外商投资项目前期准备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投促局、市外办、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二)提升对外贸易水平

推动符合条件的经开区创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贸易与产业互动。加强供需对接,帮助经开区外贸企业进商超、进渠道、进电商平台、进云上展会,多渠道开拓内销市场。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鼓励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为经开区企业提供关税担保,加快海关、税务和保险机构信息化联动,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支持南京综合保税区、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推进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工作,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措施和跨境收支便利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市金融监管局、金陵海关、新生圩海关、禄口机场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三)加强对外合作共建

经开区要更加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积极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运营,与知名跨国公司、专业园区开发企业等合作开拓第三方市场,为企业“走出去”集聚发展搭建良好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经开区与对应“生根”国家、产业链重要企业所属的国家共同建立国际合作特色空间。积极参与省、市对口合作和支援工作,建设跨区域扶贫协作园区,探索共建产业发展和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经开区建设国际合作园区,鼓励外资、港澳台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国际合作园区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贸促会、市财政局、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三、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经开区要强化工业经济主战场作用,全面落实全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打造地标产业的部署要求,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壮大产业规模,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全面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四)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全力稳定、持续扩大工业投资,推动全市重大项目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项目优先向经开区布局。经开区内用于先进制造业的工业用地面积不少于工业用地总规模的80%。划定工业用地红线,推进工业用地扩容增效,确保全市300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基本盘”。国家级经开区重点围绕2—3个主导产业、省级经开区重点围绕1—2个主导产业,加快优质项目引进和重点企业集聚,做优产业特色,做强产业优势,建设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和地标产业。发挥“链长制”机制优势,推动南京经开区人工智能产业、江宁经开区智能电网产业、浦口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溧水经开区新能源汽车产业、滨江经开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六合经开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高淳经开区医疗器械产业、雨花经开区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补链、强链,壮大产业发展规模,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特色创新(产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动经开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服务化发展。支持经开区制造业企业加快向智能制造、供应链协作、营销服务等全生产流程转型,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支持园区企业加快技术、工艺、产品迭代升级,积极承担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创建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持续壮大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瞪羚企业和国家级“单项冠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落实规上企业倍增计划,加快推进高标准厂房和都市工业载体建设,加大“高升规”、“小升规”、“项目投产升规”支持力度,到2025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达到6000家。支持经开区大力发展信息技术、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现代供应链管理、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建成一批国家、省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六)增强产业创新能力

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建设创新名城一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支持经开区聚焦软件信息、未来网络、新能源、生命医药、智能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需求,加快建设一批产业创新平台和技术转化服务平台,加强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和引导经开区有条件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行业上下游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增强产业自主可控能力。到2025年,全市八大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自主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将经开区纳入数字城市建设基础设施规划,在经开区统筹布局建设5G、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基础设施。大力推进经开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支持园区企业内网改造、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上云、标杆工厂创建,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支持经开区大力发展新型电子信息、未来网格、区块链、量子信息、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等先导性数字产业,高水平推进南京经开区中国(南京)智谷、江宁经开区“无线谷”、南京生态科技岛开发区人工智能图审中心等数字产业载体和平台建设。鼓励经开区开展大数据产业园、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区、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试验区和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经开区要当好体制机制改革排头兵,继续对标国内外先进园区,在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建设运营模式上大胆突破,积极尝试,全面激发、持续释放改革活力和发展动力。

(八)深化“去行政化”改革

全面落实优化开发园区管理运行机制改革目标任务,支持经开区聚焦难点、堵点,进一步深化、细化改革措施,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推进,增强园区资源聚合发展动力。支持经开区聚焦经济建设和投资服务,加强建设运营模式和管理服务创新,优化市场化激励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创造性,释放创新发展新活力,继续走在全省经开区体制改革前列。(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九)探索联动创新发展机制

支持经开区结合实际率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探索落实江苏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改革试点任务。推动经开区与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在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人才资源等方面联动对接,形成集成创新成果。进一步深化南京经开区、江宁经开区综保区和溧水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监管场所与南京片区联动,互补功能优势,便捷要素流动,提升全域环境。按照“科技孵化在城区、产业转移在郊区”思路,结合产业布局和园区功能定位,科学优化创新成果培育、孵化和产业化,建立经开区与高新区协同发展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投促局、金陵海关、新生圩海关、禄口机场海关、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十)加强考核评价

落实开发区去行政化改革要求,围绕开放引领和高质量发展导向,组织实施全市经开区考核评价,对经开区发展质量、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生态集约、制度创新、安全生产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会同国家、省对经开区综合评价结果,以及所在区(新区)对经开区综合考评情况,作为考核经开区领导班子、确定经开区薪酬总额的基本依据。经开区要主动适应国家、省对经开区考核评价体系新变化,努力在全国、全省争先进位。优先支持排名靠前的省级经开区申报国家级经开区;落实省“有进有出、有升有降”动态管理机制要求,对在当年全省经开区考核中排名后10位经开区予以通报、约谈,并限期整改;对因连续排名落后被摘牌的省级经开区领导班子进行问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五、推动绿色安全发展

经开区要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和安全发展底线,强化规划引领、产业转型和制度保障,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加快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示范区。

(十一)推动园区绿色发展

全面落实《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园区规划环评宏观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推动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经开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物收集处理、环境监测监控和能源清洁化利用能力,实现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率100%。推动南京经开区、江宁经开区、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生态环境集成改革试点。加大对经开区循环化改造、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的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给予环保指标倾斜,区域减排指标统筹后优先供给。到2022年底,省级以上经开区完成循环化改造验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工信局、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十二)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全面落实《全市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配足配强具有执法资格的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支持依照《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赋予经开区安全生产执法管理权限。组织开展经开区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三年专项整治,实现经开区安全风险评估率、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成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办、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六、优化营商环境

经开区要在营商环境建设上当表率。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树立“用户思维、客户体验”,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全力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打造一流亲商、安商、便商、宜商环境。

(十三)加大放权赋能力度

按照“权责一致、职能匹配、能放尽放、精准赋权”原则,聚焦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审批的全链条,再赋权一批契合经开区实际需求、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审批事项给经开区。全面推进省级经开区行使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对发展效益高、办件体量大的经开区,试点探索赋予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经开区赋权评估机制,定期对经开区赋权事项开展评估。进一步提升经开区财政自主权,完善经开区财政预算管理和核算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支持有条件的经开区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加强产业发展供需对接,制定发布《南京市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搭建南京制造市场循环供需对接平台,定期组织供应链对接交流,帮助园区企业产品拓展市场;围绕产业链发展及企业需求,加强应用场景拓展推广,为园区企业技术超前、模式先进的产品提供更多更好的应用空间。(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十四)深化区域评估改革

突出极简审批、无感应用导向,继续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动态更新《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拓展系统模块应用功能,提高评估成果适配率、运用率,将惠企便民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区域评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衔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评估评价事项研究认证,争取将可以通过区域评估提高审批效率的事项全纳入。增加区域评估事项,优化扩大区域评估范围,推动区域评估改革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市地震局、市建委、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十五)提升服务效能

促进经开区产城融合发展,优化园区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在充分保障产业发展需要前提下,适当增加经开区生活性服务业用地供给,完善生活居住、医疗养老、文化教育等城市化功能配套。支持有条件的经开区建设国际化社区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积极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支持经开区与市、区相关机构共享公共资源交易、人口、交通、空间地理等信息。鼓励经开区聚焦项目建设和投资服务,以投资建设、招商引资队伍为基础,建立专业化帮办代办队伍,完善帮办代办制度,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代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和群众交纳的费用外,一律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深入开展“企业家服务日”活动,建立各级领导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渠道,健全企业诉求收集、处理、反馈制度。(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各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经开区创新提升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的重大意义,对照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加大政策创新和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南京警备区。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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