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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专题简报

发布时间:2019-07-26 10:10:23 影响了:

开展扫黑除恶专题简报_乡镇司法所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简报

乡镇司法所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简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XX 市、XX 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 神,XX 镇司法所围绕工作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扫黑除恶 工作: 一、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

(一)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 充分利用手机定位、 微信群定位等监管手段,实时了解重点人员所在位置,确保能及 时发现异常行为,同时,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摸排和个 别谈话教育,询问他们对于涉黑涉恶的线索是否了解,并教育他 们要认清自己的身份,自觉远离黑恶势力,多学习法律知识,增 强守法意识,遇事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并多向司法所汇报, 对于了解到的黑恶组织的线索要及时报告, 以防社区服刑人员被 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不脱管、漏管,不成为黑恶势力的帮 凶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二)在司法所组织召开全体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时,向 社区服刑人员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 知》文件精神、整治涉枪涉爆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相关政策, 学习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的犯罪表现特征, 容易被黑恶势 力利用的常见情形和近期有关违法犯罪的现实案例, 使社区服刑 - 1 - 人员深刻认识涉黑涉恶犯罪严重危害性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的代 价和后果。同时,向社区服刑人员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纪律要求 和注意事项,告诫社区服刑人员不得参与涉黑涉恶活动,为社区 服刑人员敲响警钟,提高其遵纪守法警惕性。

二、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XX 镇司法所围绕“七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六进”为活 动平台,大力宣传上级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将修订 后的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 律法规作为法律宣传的重要内容, 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 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扫 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三、强化矛盾纠纷隐患排查。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 充分发挥 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一在开展调解工作过程中,广 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自我保 护能力,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鼓励群众发 现周围有涉黑涉恶行为要及时向司法所或派出所等机构举报; 二 对辖区内矛盾纠纷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排查, 一旦发现涉 黑、涉恶线索、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杜绝 黑恶势力对矛盾纠纷化解的干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 - 2 - 在萌芽状态,维护辖区的稳定与和谐。

今后司法所将结合实际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服刑人员 管控,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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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专题简报_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92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 作 简 报(第 5 期)顺会中学扫黑除恶工作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20 日签一份《承诺书》 表一分扫黑除恶决心2018 年 9 月 14 日顺会中学每人签了一份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及 近亲属坚决不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近日,在顺会中学扫黑除恶工作领导 小组的组织下,学校全体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分别签订《顺会中学“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纪律承诺书》。

《承诺书》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及相关工作人员: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支持配合全街统一行动,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 索,及时、如实时向各相关部门举报,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自己及 近亲属不组织、不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严守党纪、政纪和法律底线,不干预、 插手、不过问办案情况,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或说情,坚决不做黑恶势力 的“保护伞”。

继 5 月 10 日学校组织召开我校扫黑除恶动员部署大会以来,学校扫黑除恶 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行动、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学校扫黑除恶的工作氛围、师生参 与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日渐高涨,斗争形势一片大好...... “打铁还需自身硬”,学校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让干 部职工签下《承诺书》,就是为了保证工作纪律,推动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 序、深入地开展,也彰显了我们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 义的坚定信心与决心。”

开展扫黑除恶专题简报_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简报和宣传工作方案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简报和宣传工 作方案 为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 总结交流 经验,督导推动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的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 推动全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 入开展,根据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盟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简报和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扫黑除恶字 〔2018〕2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简 报和宣传报道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信息简报 (一)总体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及自治区、盟委行署和旗 委政府的具体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准确、高效反映各 地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总结各地创新经验,及时反 映、深入剖析存在问题,为旗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各地各部门 开展工作提供借鉴。

(二)主要内容 1.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 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以及盟委行 署和旗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 动态和进展 情况; 2.政法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重大典型案例; 3.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惩治涉黑涉恶犯罪 背后腐败问题案例; 4.各地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以及通过地区和部门协作联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 5.各地各部门落实扫黑除恶领导责任制, 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责任督导和责任追究情况; 6.各地各部门推进专项斗争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7.各地各部门开展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建立长效机 制的做法; 8.各地各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深入 研究和采取对策情况; 9.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及对普遍性、 倾向性问题的 综合分析及政策建议; 10.各地各部门需要向自治区党委和盟委行署及旗委政府反映 的其他重要信息。

(三)简报类型和数量 1.专报。主要就全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事项、阶段性工作 以及全局性重大问题,向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政府汇报。专报 不定期,一般经旗扫黑办主任审定,报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 组组长王岐瑞同志签发后,以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领导小组)名义报送。

2.简报。主要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总结推 广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全旗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旗扫黑办)编发, 向自治区党委、 盟委和旗委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报送,并送领导小组成员,印发各苏 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对特定案件等专项 工作情况简报,严格限定发放范围。简报一般每月刊发 6 期左右, 其中至少有 1 期综合性简报集中反映全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 段性进展情况。

3.通报。

主要就旗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关于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的相关批示、讲话,向各苏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通报,抓好学习贯彻。

范本工作要求 1.旗扫黑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信息简报工作。

制定信息简报报 送计划, 提前谋划报送主题, 加强对各地、 各有关部门的联系指导, 必要时可直接向政法机关或各苏木镇、成员单位约稿。各苏木镇、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简报 报送工作并留下联络人员信息。

2.各苏木镇、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周报送一条简报信息, 字数控制在 1500 至 2500 字; 要注重加强典型案例剖析材料的报送 工作,逐案分析黑恶势力犯罪的特点,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3.建立信息简报报送情况工作台账和考核奖惩机制, 对信息采 用情况实行积分考核,被全国扫黑办单独刊发一期工作简报计 20 分,在综合性信息中采用一次计 10 分。被自治区扫黑办单独刊发 一期工作简报计 10 分,在综合性信息中采用一次计 5 分。被盟扫 黑办单独刊发一期工作简报计 5 分,在综合性信息中采用一次计 2 分。被旗扫黑办专报刊发一期工作简报计 3 分,在综合性信息中采 用一次计 1 分。

每半月通报一次各苏木镇和各成员单位信息报送采 用情况。

统计数据以邮箱接收的为主, 旗扫黑办邮箱: aqshceb@163, 联系人:史欣欣,联系电话:18747464659 二、宣传报道 (一)总体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 《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信息简报和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及盟委行署、旗委政府的安排 部署,运用各种形式持续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深入阐释党中央作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 充分报道各地各有关 部门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 盟委及旗委政府决策部署推出的具体举 措, 及时反映全旗政法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果断行动和重 大战果, 充分展示反映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实在 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提供有力舆论 支持。

(二)宣传重点 1.持续宣传党中央、 国务院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 策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 2.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旗委政府领导同志的有关 批示、要求; 3.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综合性成果; 4.突出宣传各地对社会危害严重、 群众反映强烈的某一类涉黑 涉恶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综合情况; 5.大力宣传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 深挖黑恶势力 “保护伞、惩治涉黑涉恶犯罪背后腐败问题等工作成效; 6.报道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 害,警示社会,教育群众; 7.广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 积极参与, 宣传社会秩序明显好转, 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明显提升的可喜变化。

(三)宣传方式 1.充分发挥中央媒体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人民日报、光 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的联系沟通,以实实在在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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