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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餐饮业假票经营背后的偷税]客运站用假票是偷税行为吗?

发布时间:2019-02-25 04:07:00 影响了:

  摘要 餐饮业是我国目前服务业中主要的行业之一,其利润率一般较高,是我国税收的重要源泉。但由于我国发票管理和宣传不足,假发票猖獗,餐饮业偷税现象严重。本文将着重从假票经营的角度剖析餐饮业偷税问题。
  关键词 假发票 餐饮业 偷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
  
  一、认识假发票
  
  发票,是在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与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有着密切关系的票据。它虽只是一张薄纸,却关系着国家强盛的命脉。在理论界,假发票通常是指通过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手法,将其变成真发票的模样。就是说要完全符合合法发票的所有要素和特征,使一般消费者难以辨别。
  发票,是指在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的重要作用,不仅表现在消费者可以凭借发票在法定条件下退还或者返还所购到的商品,也是记载经济交往活动的基础性商业凭证,更是财政收支的法定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税务稽查的重要凭证。在实务中,经营者首先从税务机关购买发票,以正规的发票作为纳税的原始凭证,税务机关在检查企业的纳税情况时也是从其购买的发票入手。如果经营者开具了假发票,税务机关就无从从其发票确认其销售收入。
  
  二、生活中的假发票
  
  如前所述,正规发票及金额是企业纳税的主要凭证。而税收的多少与企业的利润直接相关。而企业的最主要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于是,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了各式各样销售方在发票上惯用的伎俩。在餐饮业中尤为明显。
  
  (一)餐饮业中的假发票
  中国是一个餐饮文化特别发达的国家,餐饮文化在世界堪称一绝,每年国人在餐饮类方面的消费就高达上亿元。不过,随着餐饮业的不断红火,餐饮业带来的税收问题也在不断增加。为偷税,餐馆想出各种伎俩, 随着消费者护税意识的增强,无票经营的情况相对减少。而针对消费者逐渐提高的索票意识,经营者又想出了假票经营以牟取高利的违法手段。
  在假发票如此猖獗的今天,以下假票经营例子屡见不鲜:
  王先生与同事一行人到省会某饭店就餐,结帐时发现饭店开具的发票极为粗糙,无论发票纸张还是字迹都异于正常发票,且兑奖联刮奖区的涂层不易刮开,其内“护税光荣”的字样也过于清晰。王先生一行人断定是假发票。随即找来饭店经理询问。经理连忙赔不是,表示马上换真发票。
  
  (二)假票经营税收损失
   假票经营性质恶劣,危害较大,其中最主要的是造成严重的税收损失。
  例如,甲某等人到某著名火锅店消费,加酒水一共消费200元,结帐后向收银员索要发票时她很熟练的给了甲某假发票。
  首先,这200元经营者不会记入收入。在实务中,餐饮业会计核算时一般以营业日报核算收入的依据。营业日报是依据顾客点菜单汇总编制而成的,核算员常常会将收取现金和开具的正规发票的账单作为汇总编制的基础,将开具假发票或未开具发票收取的现金截留作为账外收入。
  其次,我们来看看这一行为所涉及的偷税税额。
  营业税额=200*5%=1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额=10*7%=0.7(元)
  教育费附加=10*3%=0.3(元)
  根据官方网站公布,餐饮业的成本利润率一般为40%―60%,我们按40%计算。
  成本=200/(1+40%)=142.86(元)
  利润=142.86*40%=57.14(元)
  所得税率按33%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57.14元
  企业所得税=57.14*33%=18.86(元)
  共涉及的偷税税额及费用=10+0.7+0.3+18.86=29.86(元)
  从以上数据我们看出,200元的营业额开具一张假发票就能少缴纳29.86元的税费。
  几个人的消费数额固然有限,但是商家每日的顾客流量可远远不止于此。全国2006年餐饮业零售额达到10345.5亿元,极端的算法,国家税收将损失1544.6亿元。
  
  三、当前政策分析
  
  相关机关已经意识到了餐饮业涉税偷税的严重性,已经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
  
  (一) 统一版本加强管理
  发票从原来的企业自行设计制作改为税务机关统一设计和发售发票。一方面,以前五花八门的发票让顾客看的眼花缭乱,索要发票依法纳税是一件光荣而庄严之事,而零乱的发票给消费者以不正式之感,淡化了消费者索票护税的使命感;另一方面,对于管理者来说,大大小小、参差不齐的发票也给管理者带来一定的难度。鉴于此,税务机关统一设计餐饮业发票,有着同一的版面、格式及内容的发票问世了。但是统一发票也只能更好的管理发票,并不能有效地打击偷税漏税现象,而且较高的统一发票的制作费用也会提高商家的成本。
  
  (二)《征管法》严厉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税额在1万以上不满10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税额1倍以上5倍一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税额在10万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税额1倍以上5倍一下罚金。
  但是,税务机关核查餐厅应纳税额并没有想象中容易。在日常生活中,税务机关核查到的企业偷税的情形及其规模只占了很小的比例,其在打击假票经营偷税行为上收效甚微。
  
  (三)有奖发票激励护税
  税务机关又在餐饮行业发行了有奖发票,目的就是让消费者更有兴趣去索要发票、保存发票、举报相关发票违法行为。消费者能主动、积极的索取有奖发票,不仅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和减少税收的流失,而且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也是一种意外的收获和补偿,同时也是对餐饮业缴纳税款的一种有效监控。这项措施旨在向人们灌输和强化一种索票意识。因为索票就是守法、“索票也可以获利”,更深一步,索票就是爱国。但由于中奖率低,有奖覆盖面小,使有奖发票的效用大打折扣。
  这些政策在打击假票行为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些政策没有在根本上解决假发票的问题,比如发行有奖发票,由于假发票的存在,大大降低了发票的中奖率,这反而降低了有奖发票的作用―基里消费者索票。
  
  四、个人建议
  
  针对现实的不足,我们认为,遏制假发票的使用,要结合当前政策,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大真假票的宣传力度。应当在很多公共场合设置专用板块,用以宣传真假发票的区别,提高消费者辨别假发票的能力。假发票被称为“第二人民币”, 其引起的现实和潜在的后果比人民币要更为严重。所以,宣传真假发票,就应当像宣传真假人民币一样,使消费者要有辨别真假人民币的能力辨别真假发票。
  其次,加强内部控制。从税务机关到经营者,从经营者到消费者,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借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一般的发票也应当加入金穗工程管理系统中。
  再次,加大消费者举报的奖励力度。和其他有奖举报一样,假发票的有奖举报,也会激励消费者去努力提高辨别真假发票的能力。另外,还可以把消费者举报假发票的行为和其诚信度结合起来。
  
  结语
  
  税收的完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假发票的控制也会遇到各种困难。在这个过程中,提高消费者的素质是关键。消费者不仅要积极索票,更要辨别发票,监督企业合法合规的使用发票。
  
  参考文献
  《2007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 税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会计网校:https://www.省略
  国家统计局网站:省略
  作者简介: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05级税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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