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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业板创建心路历程:创业板和新三板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9-02-25 04:05:05 影响了:

  缘起――政治家高屋建瓴      20世纪80年代初,当国门洞开,世界新技术革命浪潮扑面而来,中国政治家发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声音,石破天惊,振聋发聩。
  1984年,国家科委组织了“新技术革命与我国的对策”课题研究,提出建立创业投资机制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建议。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此后10余年中,以党和国家名义颁布的关于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几乎年年不断,而关于建立创业投资机制和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论述郑重地纳入这些纲领性文件中。
  
  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创业投资这一概念纳入法律条款。
  1997年,在党中央“科教兴国”战略方针指引下,注定我国创业投资将酝酿“变身”。
  1998年1月,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由国家科委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机制总体方案,进行试点。2月,国务院副总理朱�基批示,由国家科委牵头,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成立。3月,民建中央向九届全国政协会议提交《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
  1998年8月,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视察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要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功能,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高科技企业发展,在证券市场形成高科技板块。9月,科技部副部长邓楠会见香港联交所总裁沈联涛一行,商讨创业投资企业和内地高新技术企业赴香港即将启动的创业板上市事宜。10月,科技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解决高新技术企业A股市场上市指标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境外上市政策建议。12月,国家计委向国务院提出“尽快研究设立创业板股票市场问题”,国务院要求中国证监会提出研究意见。接着科技部、广东省人民政府等从不同角度提出建立二板市场建议。
  1999年1月,深交所向中国证监会正式呈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并附送实施方案。3月,中国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科技企业板块”。
  1999年4月,国务院总理朱�基造访美国纳斯达克市场,题词:“科技与金融的纽带,成功与运气的摇篮。”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指出,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
  2000年4月,当时刚出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不久的周小川在“2000年中国企业高峰会”上表示,中国证监会对设立二板市场已作了充分准备,一旦立法和技术条件成熟,我国将尽快成立二板市场,为我国证券市场补充新的内容。4月下旬,中国证监会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设立二板市场有关问题的请示》。
  2000年5月16日,国务院讨论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二板市场的请示,原则同意中国证监会意见,将二板市场定名为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筹建,激情岁月再现“深圳速度”
  
  2000年3月开始,先后在全国19个省市举办33次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训班,共有3318家企业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数达6540人。6月30日成功建成深交所第二交易结算系统。8月,深交所按照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建设倒计时”的要求,全力进行创业板市场筹备工作,再现了“深圳速度”。
  
  创业板呼之欲出,创业投资骤然升温
  
  2001年6月的一次调查显示,当时全国创业投资机构(不含各类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达200多家,资本总额近年200亿元。经抽样调整推算,全国创业投资公司实际用于支持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的资金规模约60亿元,所支持的企业数达700多家,其中对起步期、成长期等创业前期企业的投资占70%以上,远远高于国外通常仅占50%左右的比例。尽管在创业投资资本总额中,来自民营企业与个人的资金仅占16%,外资占19%,但与前两年几乎是空白的状况相比,增长趋势是明显的。不少地方通过政府资金有效地引导了民间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如深圳创新投资公司在设立后的短短两年时间里,由于取得良好业绩,吸引了国内外机构与个人争相参股,由最初5亿元的国有出资,通过吸引企业资金参股并不断增资扩股,已形成30亿元的可投资能力。上海创业投资公司主要通过参股形式,与民间或外资机构合资设立了11家创业投资公司,以6亿元政府财政资金带了18亿民间资金和5000万美元外资。
  
  全球市场哀鸿遍野,中国创业板难产,国际创业板市场风云突变
  
  2000年下半年,以纳斯达克为代表,以高科枝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全球各股票市场开始单边下跌行情。
  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在广东南海就创业板迟迟不推指出三点原因。10月,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深圳出席第三届高交会,在回答记者“创业板还有没有戏”的问题时表示,创业板出台时间为期不远,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11月7日,朱 基总理在文莱表示,吸取香港与世界其它市场的经验,把主板市场整顿好后,才能推出创业板。
  2002年10月,朱 基在深圳指出:“关于创业板,当初急了一些,乐观了一些,后来发现条件不成熟,这事摆在心上了。”11月28日,深交所在给中国证监会《关于当前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思考与建议》中,建议采取分步实施方式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
  
  十年孕育,今朝分娩。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创业板彰显中国的纳斯达克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对发展中小企业提出包括直接融资在内的一系列要求,使得创业板市场的分步实施具有了紧迫性和必然性。10月,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品种,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5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市场。
  200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一场“开弓没有回头箭”的股权分置改革大幕拉开,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转折性变化,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并呈现迅速繁荣发展态势。
  2007年上半年,在我国金融市场流动性十分充裕的背景下,热钱不断涌入股市,导致供求关系失衡,一时间关于“全民炒股”的话题沸沸扬扬。为了优化资本市场结构、解决股市供求关系,国务院有关领导再次将建设以创业板市场为核心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上议事日程。
  2007年8月,国务院批复以创业板市场为重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案。尘封近7年的创业板市场建设又浮出水面。
  2008年新年伊始,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力争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大计一言既出,立刻引起热烈反响,业界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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