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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安话题 易安音乐社微博超级话题

发布时间:2019-04-14 04:20:25 影响了:

  编者按:“易安话题” 栏目是大家探讨和交流的互动平台,通过微博与您交流安全相关的话题,集中发表大家的真知灼见。栏目编辑诚邀读者参与话题的讨论。参与话题,请@易安网。  高温津贴为何难落实?
  于2012年6月29日发布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指出了高温津贴的发放办法。随着气温的升高,网友对高温津贴的关注也愈发高涨,引发很多话题。部分网友对该政策表示肯定,但有更多网友表示根本拿不到津贴,还有网友质疑该法规的执行落实。那么高温津贴的落实为何这么难?有何办法来促进落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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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兆欣:这个《办法》的颁布是近年来对于高温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一大进步。政策是好的,但是现实情况多种多样,地方应出台更细化、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
  @凤隐之林:劳动者享受不到高温津贴主要与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有关系。特别是一些在私营企业打工的高温劳动者很少享受到高温福利,而这些劳动者又不会为了这几百元去起诉用人单位而得罪老板,因此监管部门不能认为没有劳动者来起诉就不去监管了。劳动监察部门应该责令企业明文公布津贴发放情况并要进行抽查。
  @扬州朱金:建议相关部门开通举报渠道。接受匿名举报,由劳动部门暗访取证。毕竟一般劳动者是弱势群体,还要在单位工作,怕得罪老板砸了饭碗,因而才造成无良私人老板剥削我们劳动者,让我们得不到相应高温津贴的状况。这种情况在扬州很普遍,希望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
  @大脸猫是谁:坐等劳动者来投诉,只能掌握到少数用工单位未依法发放高温津贴。想掌握真实情况,抽样暗访一下就知道了,既然是好政策就要落实到底,不要让人诟病才是。
  @扬州小虫:首先有关部门确保相关政策确实传达到劳动者那里;第二,企业要公开发放信息,做好统计;第三,监管部门要定期检查企业发放情况,严格监管,对于不发放或是有任何打折行为的企业严惩,上黑名单。
  点评:
  高温津贴,更多地体现出的是一种民生关怀。津贴的数目不大,可拿在手中的分量却是沉甸甸的。因为,这里面包含着企事业单位对于员工的一份关爱,还有整个社会对于劳动者的尊重。希望津贴的发放不再成为一纸空文。
  如何遏制劳务派遣的滥用?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简称《修订草案》)首次审议,修订草案的几个条款,均指向劳务派遣制度。尽管法律将劳务派遣约束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内,但事实上却渐成用工主流。滥用劳务派遣工所带来的大规模侵权现象,引发了舆论关注。那么该如何遏制劳务派遣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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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鸡捂大:《修订草案》中“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这条规定其实给企业违规用工提供了缺口。比如,电力公司是销售电力商品及管理,所有工人是不是都为主营业务服务?石化是卖油的,它的工人是不是都是为主营业务服务的?
  @FrankRUCer-HR:机关事业单位运用劳务派遣是家常便饭了。我觉得这次的草案应该制定专门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劳务派遣的补充性规定,保障临时工的权益。
  @小眼迷迷:要通过立法,废除劳务派遣制度。法律规定,只有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岗位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这一规定不但不奏效,更成了国有单位应对人员编制和工资总额受限的法宝。一些高学历、重要岗位普遍存在劳务派遣员工,干着最累的活,拿着最少的工资,严重违背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
  @华南法律人:立再多的法效果也不大,欧、美、日本各国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利益主要靠其完善的工会制度,工会建立在自由选举的基础上,工会必须代表工人的利益,在工会的代表下所有工人作为一个整体和企业处于同等地位,讨价还价,用人单位不得不照章办事、不得不尊重所有工人的利益,否则罢工就会出现!
  @动物园大猫熊:劳务派遣制度本身并没有错,应逐步发挥其蓄水池和孵化器的作用。错在滥用劳务派遣制度的企业,这其中包含多少的央企、国企?
  点评:
  @刘俊海教授:建议将劳务派遣员工的适用范围严格限定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并规定使用的劳务派遣的最高比例为20%;提高劳务派遣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将注册资本提高到500万元,并明确股东对劳务派遣职工债权的连带责任。
  编辑 张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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