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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偶:日本人偶娃娃

发布时间:2019-06-20 04:23:00 影响了:

  文凤今天又是五点下班,站在服装店门口的大婶远远就望见了她。“文凤,来新货了,你进来看看。”大婶隔着老远就招呼她。文凤是新华书店的销售员,每天下班都会路过这家服装店,她常常在店里挑上老半天,给路华买几件毛衣、T恤、衬衫才心满意足地走回家。在路上她看见街边的熟食店开了张,又走过去买了十只鸡爪,这是路华最爱吃的。在家门口,她拐进超市,一边推着购物车围着琳琅满目的食品转圈子,一边脑子里噼里啪啦打着算盘。路华爱吃茄子,挑几个好的,回去红烧。自己刚学会炒可乐鸡翅,不如今晚就做给路华尝尝。想着想着文凤的脸上就浮现出如少女般的红晕,她的心小鹿般乱跳,开心的笑容不经意地爬上嘴角。
  买了许多东西的文凤大包小提地扛着几个塑料袋上楼,袋子把手都勒红了。她家住五楼,楼梯又直又陡,到了四楼,文凤已经气喘吁吁了,她把手里的袋子放在楼梯沿儿上大口喘着气,心脏一上一下起伏着。文凤的心脏一直不好,提沉东西上楼时总要喘很久。“路华还在家里等我呢,得赶紧回去!”想起路华,文凤又来了精神,重新提起袋子一口气爬上了最后一层楼。
  艰难地爬上五楼,打开门,金色的巡回犬看见主人回来早摇着尾巴在门口等候了。“妮妮,我回来啦,想我了吗?这一天你乖不乖?”文凤亲昵地唤着狗的名字。妮妮看到主人很开心,直立起双腿趴到主人身上,把头埋在文凤的胸前蹭来蹭去,还不时发出几阵轻微的呜呜声。文凤抱着妮妮,爱怜地抚着它金黄色的长毛。跟妮妮亲密完了,她才走进屋去,把食物放到厨房里,提着一个纸袋子推开卧室的门。“路华,我回来了,想我了吧?抱歉,我回来晚了,我们单位附近的男士服装店又来新货了,我给你买了一件毛衣,你看看喜欢吗?等会儿吃完饭穿上试试。”路华坐在电脑桌旁,背对着文凤没有说话,只有桌上的电脑显示屏投射出一抹幽暗的蓝光照射在他苍白的脸上。文凤叹了口气,面对着路华的背影她心中隐隐作痛,“路华,我体谅你工作的辛苦,也知道你现在心里肯定很难过,可是经营公司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想当年咱们在明湖路住的时候,什么资金也没有,还不是白手起家有了现在的规模,如今已经比以前好了不知道多少。做生意就是有赔有赚的,失败了还可以重新开始嘛,你又何必总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我说话也不问不理,家里有你没你有什么两样?”文凤说到这个时候,眼眶不禁湿了,鼻子抽抽搭搭起来,她伸手抹去将要滴落下来的泪,走到路华背后紧紧抱住了他。可是路华的身体是僵硬冰冷的,文凤似乎习惯了这样冷漠的路华,她把嘴唇靠近他的头发深深吻了下去,又把手放在他苍白冷硬的手里。她的眼泪滴滴答答地落下来,但是又不敢大声地哭,因为路华不喜欢她哭,路华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冷漠无情的时候曾告诉过她,哭泣会使运气越来越差。她努力止住哭声,从床上拿起一件外套盖在路华冰凉的身子上,转身带上门,走出卧室。
  在厨房里,文凤开始收拾新买的鸡翅,又打开热水把蔬菜洗了,拿起菜板把菜切好,淘米煮饭。在厨房忙碌的文凤是美丽的,她有一双细巧的纤纤玉手。恋爱时,路华经常夸赞这双手,说只有最好的主妇才配拥有。她的无名指上扣着一枚两克拉的钻石戒指,那是路华结婚前一天送的。那个时候文凤没有想到真的跟路华这样白头偕老,路华是她心中的白马王子,他帅气幽默,又有才华,是当年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是女孩们的暗恋对象。文凤记得第一次见路华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她站在书架的一侧,一本《设计学原理》被一双白皙且宽大的手抽出来。抬眼望见身侧的这个男孩,他身上散发着清甜的香气,如同夏日里洒满阳光的被褥上的香皂味儿,一件合体的红色西服披在身上,愈发映衬着皮肤白里透红,一眼之间,文凤的脸上就飘起了红霞。男孩此时转过身,嘴里露出了一排参差的虎牙,“你是04级的刘文凤吧?”眼睛熠熠闪光,神采飞扬。
  锅里的油有些热了,嗞啦嗞啦在锅底冒着气泡,烟气缓缓升上来。文凤顺手拧开抽油烟机的开关,风扇就呜咽着转动起来,呼呼地响。此时文凤把打好的鸡蛋倒进锅子里,随着更多烟气的蒸腾,白色的蛋清迅速在锅里凝固。转眼,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出锅了,她又随即把鸡翅、茄子等菜一并炒了。炒茄子的时候特地留下茄子把,这是路华一贯的喜好,他爱吃茄子把。结婚前路华经常在租来的房子里跟文凤一起炒家常菜吃,在饭桌上他经常会谈起自己的家乡。那时候他还是个孩子,他最爱吃的就是鸡爪子,母亲对他说,茄子把跟鸡爪是一样的。所以每次吃茄子他总要掰下把子,像吃鸡爪似的反复咀嚼。
  晚饭做好了,文凤擦干净桌子,摆上菜。盛上饭,拿出路华平时爱喝的白酒,斟上一小杯,放好。转身喊 道,“路华,吃饭了。”房间里没有声响,又连着喊了几声,还是没有动静。文凤只好起身,推开门,路华仍然坐在阴影里,电脑屏依旧一闪一闪地亮着。“跟小孩子似的,怎么叫也不挪动呢?”文凤嗔怪了几句,但是心里却是不恼的,她理解路华,他难过的时候总是不爱理人的。她走过去,爱怜地环抱住他,慢慢抚摸着他的头发。又拉起椅子,把他向饭桌推去。文凤就这样把路华推到餐桌旁,自己也坐下。她开始给路华夹菜,一筷子又一筷子,直到碗里被菜填满了。
  文凤默默吃着饭,风从窗户的缝隙里吹进来,丝丝划过每一寸皮肤。妮妮在门口懒洋洋趴着,气息缓慢而深沉地从它黑黝黝的鼻子里游出来,慢慢跟周围的空气融合成一体。挂在墙上的壁钟滴答滴答地走着,空气静极了,静得连皮肤里毛孔舒张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碗里的菜慢慢冒着的热气缓缓挥发,直到彻底凉透,路华面前的筷子一动不动地放在他面前。
  文凤的眼睛湿润了,她开口打破了沉默,这声音如同凝结的空间里响起的闷雷。“你还记不记得,咱们住在明湖小区的时候,你从北京出发回来,我就站在你租住的房子门口等你。那院里种着许多桃树,每年春天,桃花灿烂满枝头。隔壁邻居养的大花猫领着小猫在草地上晒太阳,那些皮毛上印着黄色斑纹的猫,总在你的窗台旁散步。这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墙上挂着一对你从杨家埠带来的日月门神图。内室的桌子上摆着你最爱的墨宝,后面是你从二手家具市场买回来的铁书架子,当时,这还是我们一起去选的。我们搬进去的时候,屋里什么也没有,后来才一点点添置上了许多家具和盆栽。你在厨房里做饭时,我就喜欢藏在你的汗衫里面,把你的汗衫领口都撑宽了。”文凤说到这里,忍不住呵呵笑起来,边笑眼泪边流下来,一串一串的泪珠滚下,滴滴答答落进面前的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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