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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视域下的“宜居城市”建设]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发布时间:2019-06-26 04:03:47 影响了:

  摘 要: “宜居城市”的提出,不仅是“要让居者有其屋”。更重要的是“要让居者更舒适、更开心”。无论“宜居城市”的最终形态如何,其归宿点必然要放在以人为本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宜居城市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所秉承的“以人为本”传统,则为宜居城市建设提供了丰硕的实践成果。
  关键词:以人为本;宜居城市;建设
  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提出了城市应当是适宜居住的人类居住地的概念。此概念提出后,国际社会形成了广泛共识,很多城市开始把宜居城市作为新的城市建设理念和目标。2005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规划中将城市发展目标定位为“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首次明确提出了要建设"宜居城市”。 随后,“宜居城市”这一概念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升温。关于“宜居城市”的内涵,国内学者尚无统一的结论。但总的来说,国内学者对“宜居城市”概念理解的视角是全面的,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归纳和总结。无论是从狭义宜居还是广义宜居,从自然环境还是人文环境,宜居城市最终都要落到以人为本这个基本理念上。
  早在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第4次会议通过的《雅典宪章》中,“宜居城市”的理念就已经有所体现。《雅典宪章》认为:“居住是城市的第一活动,所以城市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都应该保证个人的自由和集体的利益,对于从事于城市计划的工作者,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是一切建设工作成功的关键。”【1】这充分表达了一种"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理念。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全面发展学说为宜居城市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人“异化”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力量虽然得到了充分发挥,并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是在旧式分工的生产实践下,人的劳动被“异化”了,“由于推广机器和分工,无产者的劳动已经失去了人和独立的性质”,“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2】马克思、恩格斯在深刻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导致人的异化的基础上,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发展学说:
  (一)对人的劳动能力发展及其需求的论述
  人的劳动能力发展包括很多方面内容,但主要是指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动的人体中存在的,每个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3】人劳动能力的发展同时又是和人的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需要是促使人劳动能力不断发展的内部动力,是人劳动的最终目的。“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4】人的需要是人对其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客观条件的依赖和需求,它反映的是人在现实生活中的贫乏状态,可以理解为人反应现实的一种形式,是积极行动的内在动因。人的需要从主体的角度可以划分为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从其作用上可以划分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马克思指出: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为了生活,首先需要解决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也就是人全面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并在实践活动中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发挥其全部的才能和力量。如马克思所说,全面发展的个人,也就是用能够适应极其不同的劳动需求并且在交替变换的职能中,使自己先天和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的个人。
  (二)对实现人全面发展条件的论述
  人的“自由发展”是指人作为主体的自觉、自愿、自主的发展,是为了自身人格完美和促进社会进步而发展,是把人作为目的而非手段的发展。在马克思关于人全面发展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具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创造日益丰富的生活资料,使人摆脱贫困状态,并在基本满足生存需要的前提下追求享受和发展。事实也充分说明"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
  所以,“宜居城市”建设必须以广大市民的需求为导向,满足不同层次人的不同需求,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不以市民需求为导向的城市建设不是"宜居城市"内在要求。一个城市到底宜居不宜居,归根结底不是由城市的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来确定的,而是由广大市民说了算,是由广大市民的生活经历和感受来决定的。“宜居城市”建设需要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作为支撑,其城市必须具有良好的经济成长性,能够给市民提供足够的发展机会,能够满足市民对现代生活的各种需求。
  二、中国共产党所秉承“以人为本”传统是宜居城市建设的可靠保证
  (一) 毛泽东的群众路线阐述了宜居城市建设的主体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主体,是人类社会发展最终决定力量。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毛泽东同志运用这一马克思主义原理,总结党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丰富经验,提出了群众路线的理论。毛泽东同志认为人民群众是中国发展的主体,一再强调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深刻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5】因此,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同志将对人民负责,为人民群众谋求根本利益作为根本的奋斗目标,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列为党的根本宗旨。他指出“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与归宿”,【6】“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和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7】“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8】毛泽东同志的群众路线是马实质上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全面发展学说的具体表现。毛泽东同志充分的肯定了群众在革命和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所以,在宜居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充分认识到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人民的聪明才智。特别是在宜居城市建设方案的征集中,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满足群众的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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