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读后感 > 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思考_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
 

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思考_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

发布时间:2019-07-12 03:49:54 影响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5年来,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目前,山东省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7万家,居全国第一。阳谷县今年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70余家。合作社产生的显著效益,激发了农民兴办、加入合作社的热情。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促进阳谷县现代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谈下自己的思考。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数合作社发展规模偏小,产业化程度较低,实力较弱,不能很好地与市场连接。成员人数少。多数合作社是几个、十几个农户的松散式结合,发挥的作用和影响非常有限。资产规模小。多数成员采取以土地经营权、房屋设施等实物作价入股,以现金方式入股的不多,从而造成可运营的资金偏少。很多合作社生产基地小而分散,规模效应、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合作意识较差,互助性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部分合作社与农民没能形成经济纽带。很多农户仅将合作社视为其销售农产品的一个渠道,出现合作社、销售“两张皮”现象,即农户既可将农产品交与合作社,也可自行销售。当农产品走俏时,农户倾向于合作社以外的销路。大多数农民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利己思想严重,缺乏合作意识和大局观,成员意见难以统一,难以发挥规模经营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多数农民对合作社的精髓认识不足,合作社的核心制度没有严格执行,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没有设立专门的财会人员,没有建立账目,没有开展财务核算工作;有的虽设立了财会人员,但人员水平低,账目建立不规范。在票据使用、资金管理、物资收发、产品销售、项目建设等方面也存在薄弱环节。盈余分配方式不规范。一般倾向于按照出资额的多少进行盈余分配,严重影响了成员与合作社交易的积极性,影响合作社的发展。民主管理有待加强。有的合作社一股独大,少数人说了算,有的合作社在财务收支、社务公开、经营决策等方面缺乏透明度。
  一些市场主体为谋求利益改头换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法律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扶持资金、项目建设,享受金融和税收等优惠政策,只顾及自身利益,与建设和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背道而驰,不符合建设和发展合作社的初衷。
  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颁布,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实施办法,但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仍受到资金、人才缺乏等问题的困扰。资金缺乏,股金集资受到限制。合作社成员的权利是与个人劳动相关而不是与资本相关,表决权和按交易量参与盈余分配的权利与股金额没有直接关系。一个最低限度的股金已经确保完全社员的权利,由此形成一个趋势:尽可能少的资本投入。依靠社员投资的制约。鼓励其成员投入资本股金,合作社对这种股金支付红利。局限于向本社成员范围集资,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资金实力弱,缺乏可抵押资产,合作社社员很难从金融部门得到扶持贷款。缺乏“懂市场、会管理、热爱合作社事业”的人才。
  信息化程度低。由于合作社办公设施落后,基本上没有添置电脑、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导致信息不灵通,不了解行情,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的指导。坚持农民是合作社主体的组织原则。从根本上讲,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的,农民是合作社的主体。坚持农民是合作社的主体,就是坚持农民在合作社中占绝大部分,在合作社中有决策权;坚持合作社的经营为农民谋利益。要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兴办合作社。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定。只对规范的合作社进行注册登记,才能享受法律政策的扶持和服务,使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的合作社。目前,阳谷县新建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余家,加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
  有关部门要为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创造条件、出谋划策,从多方面推动、扶持、引导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发展壮大,做到引导不强制、扶持不包办、监督不干预、只管服好务。
  强化合作社的内部管理。选准办合作社的带头人。抓好制度管理。合作社要完善章程,明确组织和成员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健全财务管理、劳动、人事、营销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合作社在盈余分配上要切实遵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搞好二次返利。从盈余总额中可以提取必要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可分配盈余要按照成员与本社交易量(交易额)的比例进行返还,返还部分保证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剩余部分可以按照出资的多少进行分配。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好各级政府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措施,使财政补助、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和项目建设等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应该扶持的合作社手中。对制约合作社发展的“瓶颈”——资金的缺乏,进行金融创新、给予更大的资金支持。在合作社产业能力延伸方面,在增值税、所得税减免等方面给予扶持,以提高合作社的增值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财会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民依法办事的能力上,提供经费支持。今年山东省财政多方筹集资金1.028亿元,在全省择优扶持了80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支持合作社发展。
  加快信息网络化建设。信息灵通可以帮助合作社降低生产成本,指导合作社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大大减少销售费用,大幅度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因此,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网络化建设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必须大力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落后的办公局面,添置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尽量适应信息网络化办公的基本要求。
  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抓好示范带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政策,宣传合作社的办社原则、基本制度、运作方式和利益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合作社的管理人员,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知识、管理水平和实际经营能力。在培训方面,阳谷县博济桥街道办事处不仅积极组织计划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理事长参加市、县举办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而且还利用每月开展民主议政日活动的时间组织党员、村民代表、种养大户、致富能手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组织收看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课件。
  有关部门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合作社的示范样板社,进行宣传表彰,让广大农民亲身感受到兴办、参加合作社的好处,共同支持和指导合作社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山东省阳谷县博济桥街道办事处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