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应急预案_生产安全、意外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求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单位和个人的财产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的原则
1、分级管理,各负其责,领导小组要指导各中队开展工作,各中队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
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三、工作范围
1、县城内属停车场、车库、施工工地等发生火灾或其它安全事故时;
2、公园、广场发生火灾或游乐设施发生事故时;
3、在车辆通行中发现的道理路面破损、井盖损坏、水篦子赌赛出现事故时;
4、查处、督察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出现突发性事故时;
5、因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雷电等)而引发安全事故时。
四、保障措施
1、安全生产工作应急分队由各中队安排30人组成。
2、各中队分别成立安全工作应急小组分队。
3、各中队要配备应急抢险车辆及其它抢险用具。
4、各应急分队要指定应急集结地点。(城市管理局院内)
五、工作要求
1、发生火灾或其它安全事故时,在确保现场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要按照消防及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及时疏散人群并积极组织救援工作。一线作业人员、养护巡查人员等在日常工作中发生施工或交通意外等情况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应急分队通报。若遇人员受伤,应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
2、发生自然灾害时,各应急分队要听从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投入防洪抢险工作。若遇雷雨、台风、暴雨等天气,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及时通知各中队,立即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发生意外灾害时,积极组织各中队做好抢救工作,并且及时报警,协助各中队组织人员紧急疏散,把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加强值班制度,随时与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发生紧急状况时,及时向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好善后工作。
3、在查处违法建筑出现安全事故时,安全应急分队要协助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
4、查处、督察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出现突发性事故时,局安全应急分队要协助各中队及时疏散人群,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听从现场领导的指挥,开展切实有效的应对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