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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基本建设引入民营资本经营方略探究 引入民营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19-07-12 03:54:22 影响了:

  [摘 要] 为了实现国家铁路中长期发展战略,适度、适当、适时地引导民营资本进入铁路行业,从而缓解铁路基本建设的资金与财政拨款不足的矛盾就显得尤为迫切。同时,引入民营企业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优化铁路运输企业的管理结构,能更好地发挥铁路基础设施的社会效益。
  [关键词] 铁路建设;民营资本;经营方略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7. 032
  [中图分类号] F530.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7- 0057- 02
  在国家经济建设过程中,形成了国有资本把持国民生计和国民安全的行业,铁路是其中的行业之一。作为垄断行业的铁路,由于长期由政府直接管理,实行政府企业合二为一的体制,其建设投资存在主体单一、渠道简单、管理方式落后、效益低等问题。因此,引入民营资本等多元化的经济手段是促进我国铁路经济发展的必然举措。
  1 民营资本进入铁路经济的背景及优势
  随着国家铁路资金与财政拨款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国家提出要对铁路经营进行多元化的经济改革,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以改变其落后的经营模式。2006年铁道部着手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使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铁路建设中。这一举措不仅大大缓解了铁路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也深化了垄断行业的体制改革,增强了民营资本在铁路建设中的作用,使我国民生行业能健康发展。
  民营资本在国家建设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其流通量是不可忽视的。在国家财政拨款不足以及国有企业的资金流通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正确引导、观念转变使民间资本的灵活性充分发挥出来。另外,民营资本具有较强的“逐利性”,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民营资本的一大特点,国家将通过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充分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
  2 民营资本进入铁路经济的可行性
  铁路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运输渠道犹如人体血脉,同时也是国家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2005年发布的《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铁路建设。
  随着投资环境不断的改善,民营资本进入铁路行业的运营状况也从开始的负债累累、巨额亏损转变为如今的效益日益提高。内蒙古的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承建呼和浩特市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的铁路,全长124.18公里,2008年投入运营,承担着煤炭外运的任务。伊泰集团通过与客户提前签订煤炭的运输购销合同,同时将生产、销售、运输计划上报给铁道部和发改委,由铁道部和伊泰集团共同制订煤炭运输计划。不仅保证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摆脱了企业对于铁路的不和谐依托,同时,也使铁路的利用率得到大幅提升,带动了沿线经济的发展。由于国家铁路清算的特殊性,伊泰集团在统一制订计划的同时,也采用了相对简单的清算方式,即由呼准铁路运输到国家铁路网后,由伊泰集团支付后续的相应运费。这一经验使得呼准铁路与国家铁路的组织边界较为清晰,权责分明。
  鉴于呼准铁路的成功经验,辽宁春成集团修建巴新铁路也尝到了甜头。巴新铁路是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巴彦乌拉地区到辽宁阜新的铁路,全长487.6公里,负责春成集团在内蒙古开采出来的煤炭的外运。由于企业在归其所有的铁路范围内有自主的运营调度权利,企业根据自身的需求来进行安排,在铁路的利用率提高的同时,也使原先每吨178元的运费降至每吨75元,降幅达58%,现在巴新铁路的二期、三期建设也正在筹备中。
  3 民营资本进入铁路经济可能遭遇的问题
  民营资本进入铁路建设并非一帆风顺,肯定也会经历一些坎坷,可能会遇到诸多的问题。
  (1)受政策影响较大。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国家发改委在铁路投资建设及运营“微利、保本、还贷”的原则指导下,将铁路的运价交由地方的物价局审批。然而随着发改委将定价权利收回,民营企业在进入铁路建设之后不能自主进行相应价格的调整,运价缺乏灵活性使企业的运营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铁路建设往往是一个周期较长的工程,政策的不明朗将导致风险的增加。建议政府以及相应的职能部门尽快落实具体的措施和相应的配套办法,制定长期有效的政策法规,从而保障民营资本具有进入铁路建设的动力。
  (2)民营资本缺乏话语权。在民营资本进入铁路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常常对一些重要问题把持着绝对的权利,民营资本在合作过程中缺乏话语权,也不能充分地参与铁路建设和经营,导致民营经济一些好的经验以及经营模式无法融入铁路建设、运营中去。在目前体制下,应加快铁路部门自身的体制改革,将铁路部门自身的监督权与资本经营权适度、适当、适时地分开,打破铁路行业垄断的模式,提高服务质量、管理能力,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只有建立公开、公平的运营规则,才能将铁路建设、运营、管理协调好,达到一种可持续的良好的运行状态。
  (3)共用性财产权利的问题。铁路是一种网络化运营的产业,经营方式决定了其存在着共用性财产权利等问题。因此如何配置共用性财产权利,确定民营资本与国有资产之间的组织边界问题是影响民营资本进入铁路建设的重要因素。在呼准铁路以及巴新铁路的运营中,都是采用相对较为简单的清算方式,没有涉及共用性财产问题。随着民营资本涉足铁路行业的逐步深入,共用性财产权利的分配问题将是未来面临的新争议。
  4 总 结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铁路建设也会加大改革的力度。国务院在2010年5月出台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允许和鼓励民营经济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等铁路项目,同时也提出了铁路体制改革、建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措施。民营资本进入铁路建设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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