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机关幼儿园_四川省幼儿园装备标准的编制说明
《四川省幼儿园装备标准》的编制说明
一、制订《四川省幼儿园装备标准》的基本思路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川府发
[2011]12号)和国家相关标准,制订出符合我省的实际的满足儿童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的需要的装备标准,作为指导教育部门和幼儿园进行装备建设使用。
二、制订依据
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2、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1988年7月14日)
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
4、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1992)
5、《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 3976-2002
6、《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
7、《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6675-2002
8、《幼儿园工作规程》
9、《幼儿园管理条例》
10、《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
11、《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41号)
1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川府发
[2011]12号)
三、《四川省幼儿园装备标准》的主要内容
《四川省幼儿园装备标准》主要规定了幼儿园室内活动及辅助用房设置要求,户外活动场设置要求,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保健室等室设备,信息技术设备、户外活动设备设施、教玩具配备要求。是作为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设置活动及辅助用房、户外活动场地,配备教玩具、器材设备使用。
四、《四川省幼儿园装备标准》的配备要求说明
1、四川的省级、市州级、县级示范幼儿园和合格幼儿园,对应的装备要求分别是Ⅰ、Ⅱ、Ⅲ、Ⅳ类,装备要求从高到低(体现在必选配品种和数量的多少),Ⅳ类为满足保教任务基本的要求。
2、幼儿园的用房设置,各类设备设施、教玩具配备品种数量与幼儿园规模和分类定级有关,本标准的幼儿园规模分6班、9班、12班三种,大、中、小班班额分别按国家标准的要求定为35人、30人、25人。
3、配备数量按以下原则进行规定:
(1)幼儿园活动室设备设施配备数量按一间活动室一个班的需要量计算,各园应根据具体情况计算配备数量。
(2)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保健及观察室、晨检及接送室、厨房、信息技术、户外活动设备设施配备数量按一所幼儿园的需要量计算。
(3)教玩具的配备数量分别按照一所幼儿园、一个班需要量计算,各园应按照具体情况计算配备数量。
(4)专用活动室配备的教玩具与园配教玩具品种有重复时,一所幼儿园配备该品种的数量按园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