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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 农业经济实体发展与变革初探

发布时间:2019-02-25 04:54:05 影响了:

  摘要: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如何抓住机遇,以发展的眼光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推动改革,促进农业经济实体新一轮的发展,已成为当前的必要。本文分析了当前农业经济实体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的具体内容和方向及应注意的各项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词:农业经济;实体;改革
  中图分类号:F319文献标识码:A
  1 农业经济实体改革的意义
  1.1 国家宏观经济改革的需要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因此,国家将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管理将进一步走上规范化的道路,农业经济实体也不例外。这就要求我们有长远的眼光,与时俱进,根据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逐步推进改革,以适应形势的需要,强化服务功能,提高经营活力,促进农业经济实体的健康发展。
  1.2 目前农业经济实体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1.2.1 事企一体,服务与经营不分;经营观念比较保守,缺乏长远的发展思路。
  1.2.2 投资主体不明,产权不明晰:由于各种原因,不少农业经济实体在工商注册时操作不规范,公司章程记载的投资人与实际不一致,投资主体不明确;许多企业没有取得《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脱离了国有资产部门的正常管理。这些对于企业的发展、企业的改制改革,尤其是股份转让与调整时,都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2.3 投资主体单一,个别还存在着无限责任公司,加之多年经营活动造成库存商品、债权债务、对外投资及银行担保等方面的潜在亏损和经营风险,风险全部由单位承担,经营者个人没有经济上的制约,特别是人员的调动等,容易使或有事项变成事实损失。
  1.2.4 部分企业虚假注册或抽逃资金,长期挂在往来款中,存在着违规事实,又使企业的流动资金不能完全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1.2.5 经营活动及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不规范行为,如帐目不清、债权债务混乱、不按章纳税、对外投资超过法定的限度等。
  1.3 农业经济实体走上市场化的需要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深入,许多农业经济实体可能与事业单位脱钩,部分或彻底地走上市场,必须由企业自己养活自己,原来的“福利型”经营策略和管理方式,很难经受住激烈的市场竞争考验,因此需要有一定的适应期和过渡期。如果不能未雨绸缪,一旦全面推向市场,完全失去政策的依托,许多农业经济将很难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并谋求发展。
  2 农业经济实体改革的内容和方向
  2.1 事企分开,给企业宽松的发展环境
  十六大报告指出:“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因此,要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必须实行政企分开、事企分开,防止过去那种“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工作职能不分的经营模式,明确经营性与公益性分开,减少行政干预,使企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保证企业人员集中精力搞好经营工作。
  2.2 改革经营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必须为企业彻底解除各种束缚,改革经营机制和管理体系,实行职能分开、管理体系分开,将经营权、人事权及分配权下放,给出最大的自由空间,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使经济实体在《企业法》和《公司法》的规范下,作为独立的社会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
  2.3 盘清家底,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3.1 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将各项资产核实,以确定企业经营策略、经营规模和改革思路;同时,也有利于处理、解决沉积多年的债权债务、死帐呆帐,为企业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2.3.2 目前,农业部门一般拥有多个公司,规模不大,资金、人力分散,有的还互相抵触。因此,需要清理所有公司,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分别确定不同的改革方案:注销没有正常开展业务或基本歇业的企业,不留后遗症;合并经营范围相近的公司,避免相互冲突、无序竞争,集中人财物力,实行有效重组,优势互补。
  2.3.3 理顺投资关系,落实注册资金,确保企业规范化运作,使企业有正常的流动资金,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2.4 实行股份置换,注入个人股
  十六大提出:“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因此,企业改革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股权结构的调整。要压缩农业事业单位的直接投资,减少国有资金的经营风险;同时,注入经营者个人股份,使企业的效益与个人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股份调整的具体形式可根据各个地区、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个人占小股、个人控股、股份完全由个人买断等。
  2.5 改革分配方式,真正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十六大要求我们:“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打破原有的分配体制,多劳多得,实现风险与效益共享,这是改革分配方式的基本目标。
  2.5.1 国有全资企业
  2.5.2 工资加奖金方式: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签订经济责任状,个人拿出一定的风险抵押金。经营者拿取基本工资,年终根据经营实绩及单位具体考核办法兑现奖金,超产有奖,未完成的给予经济处罚。这种方式适合经营收入受市场影响力较大,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企业,可以促使经营者规避风险,挖潜增效,不断发展壮大企业。
  2.5.3 年薪制:根据往年的经营实绩,制订公司经营目标,完成任务的,按年薪发放;超产或未完成的,年薪按一定的比例上下浮动。这种方案适合经营活动相对稳定,市场影响力较小的企业,可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保持企业创收工作的相对稳定,避免经营工作的滑坡。
  2.5.4 个人参股企业
  2.5.4.1 工资加分红:经营者领取基本生活费,年终根据实际税后利润,按所占的股份,进行分红。经营者既有一定的生活费保证,同时个人收入的高低,又直接体现在企业的经济效益中。这种方式适合个人占小股的企业。
  2.5.4.2 完全市场化收入:主要适合个人控股或个人全资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全部由企业自行按公司章程办理,完全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税后利润挂钩,主管部门可不作任何干预。
  2.5.4.3 改革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
  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办法,完善内部责任制,层层制订岗位职责,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量、完成的实绩及企业的经济效益等,制订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收入,做到奖勤罚懒,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3 改革应注意的问题
  3.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改革的认识,是农业经济实体改革的重要问题。改革牵涉到每一个人特别是那些专职经营人员的切身利益,机制体制的改革有可能引起思想方面的各种阻力,因此,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对于改革的成败事关重大。
  3.2 企业改革,必须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般情况下,以前的债权债务及各种帐务问题,必须作一个阶段性的了结,决不能影响改革后的企业运营,特别注意不能仅仅将优良资产带入新的企业,而将各种不良资产甚至沉重的包袱留给农业主管部门,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3.3 对企业改革不能实行“一刀切”,应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多种形式并存,做到循序渐进,避免急噪冒进。
  参考文献
  [1]毛东凡.关于发展知识型农业经济的思考[J].江西农业经济,199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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