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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女性化的双面:高科技农业产品

发布时间:2019-04-18 04:23:36 影响了:

  伴随青壮年男性大规模就地转移或外出打工,乡村农耕主体的女性化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妇女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劣势已无可规避地摆到了世人面前。  守望农田的娘子军
  根据1996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显示:女性占从事农业劳动力的51.78%;10年后的2006年,女性在从事农业劳动者中的比例已提高到61.3%,而在一些农业大省,女性所占比例更高,如山东省妇女在农业劳动力中的比例达到65%,福建省甚至在70%以上。
  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国回归家庭耕作又几乎跨越了四分之一世纪。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经历了60年男女平等观念和政策措施的渗透,并且官方话语还不时强调妇女就业的政治含义,但在现实生活中,乡村妇女就业的经济意义占据了压倒之势,而政治影响已变得微乎其微。不堪“脸朝黄土背朝天”的青年女性,像青壮年男子一样憧憬并倾力于在农业之外或在城市寻求更好的就业机会和发展前景。作为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的一个主要标志——农田生产劳动,现如今愈来愈遭到青年女性的鄙视和拒斥,而父母一代也不希望女儿还走自己的“老路”。
  “农业女性化”犹如一把双刃剑。从积极意义上讲,这为乡村妇女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农妇主耕使其在农业生产中的劳动、贡献及作用显性化。伴随妇女在日常经济社会生活中自主权和决策权的大增,妇女的社会经济赋权是显而易见的。独自照料农田和管家的经历,使一些妇女真正获得了“当家作主”的体验。即便男性回归后,一些妇女也未必自愿交出其管理角色。与此同时,长年外出的男性对户内事务也会变得隔膜起来。一些妇女于是“权也有,钱也拿,成为名副其实的‘生产队长’”。留守妇女的“能动性”在这样的陈述中跃然纸上。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妇女不全然是“农业女性化”的牺牲品。
  改善农业女性境况
  我国农民的非农化和我国农村的城镇化趋势是不可逆转的,那么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滞后不再仅仅是妇女发展的问题,而是将直接影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性别比例均衡以及未来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如何针对非农转移带来的农业女性化状况和未来有可能出现的发展趋势,促进和保证农业、农村和农村妇女的共同发展,进行有效地农业经济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现阶段一些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缺乏性别意识,在政策实施中无法保证平等对待男女两性。虽然我国农业生产中女性劳动者比重越来越大,然而,受传统观念以及女性特殊生理等状况的影响,女性劳动者在社会地位、家庭地位中仍处于劣势,和男性的差距较大。由于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政策中决策层对目标群体缺乏社会性别意识,这就使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政策所带来的好处不能惠及占有一定数量的女性劳动者群体。农业技术培训和服务以及其资源主要受益群体是男性农业劳动者,妇女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被忽视,被边缘化。这种现象是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的,不利于农业发展,更不利于创建和谐社会。因此,要普及和增强农业经济管理公共政策中的社会性别意识,并将这种社会性别意识贯穿于所有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全过程当中,尤其是农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对农业女性权益保证的公共政策。
  (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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