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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12 08:46:34 影响了:

 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执法办案经费补助

二、立项依据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49号),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完善部门预算中非税收入预算编审程序,规范非税收入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推进非税收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第十八条 除上述条款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之外,执法执收部门收取的其他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安排30%用于补助业务支出或执法办案业务支出(不含政法部门收取的罚没收入)。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非税收入主要为生态环境罚没收入(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罚没收入的30%用于执法办案业务支出,保障执法办案正常开展。该项目符合《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玉发〔201821号)要求,以最高标准为导向,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最严制度为基本保障,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以最硬执法为重要手段,严、实、准、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最实举措为着力点,标本兼治、突出治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最佳环境为目标,争当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该项目是为更有力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监管辖区内的排污企业,解决好群众投诉、信访、市长热线交办件、中央环保督查件、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通过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项目基本概况

执法办案经费补助是我单位收取的生态环境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后,安排30%用于执法办案业务支出。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会议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标志性战役,切实整治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抓好日常监管执法,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保障三湖流域环境监察工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三湖雷霆行动、重点地区铊污染事件防范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三磷排查整治工作、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等专项工作正常开展。项目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法律顾问费、租赁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执法办公装备购置等日常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以污染源现场执法检查为重点,开展交叉检查、交流学习、专业研讨,在实际工作中练兵,培养执法人员熟悉现场检查要点,总结提炼在检查计划、执法方法和技巧、证据提取、笔录制作、总结报告等方面的经验,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积极组织环境执法人员系统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对环境行政处罚全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集中练兵。积极组织环境执法人员系统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对环境行政处罚全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集中练兵。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据实依规报销。

(一)强化打赢蓝天保卫战监管执法。一是强化督促检查。坚决落实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行业达标排放和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抽查。推动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管,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重污染天气联合执法。三是持续人员调度,积极参加蓝天保卫战。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持续调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积极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长江入河排污口、黄河入河排污口和强化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监管执法。一是强化三湖环境执法监管。二是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排查。三是全面做好工业园区执法监管。全面完善辖区内工业企业一企一档监管工作和移动执法系统数据录入归档工作。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监管执法。一是强化对危废产生和处置单位的环境执法监管。以定点医疗场所和垃圾焚烧等行业为重点,持续强化对危废产生、处置单位的执法监管力度。二是强化对固体废物环境执法监管。加强对一般固废管理,提升对危险废物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铅蓄电池执法监管。

(四)持续抓好各类专项行动。一是积极推进长江三磷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重要时间节点及目标任务做好三磷行业整治和核查验收工作。二是强力推进清废行动整治工作。聚集国家、省级挂牌督办问题点位和统计上报难以按期完成整治的重点点位。详实掌握整治进度,精准分类制定可行的整治时限倒推表,严格按一个问题、一个方案落实整治工作,力争克期完成整治任务。三是助力做好各项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排查、入河排污口监管、高尔夫球场清理、违建别墅清理和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执法检查。

(五)强化协调联动,切实发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和专项执法效能。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支出预计为63万元。2022年、2023年支出数与2021年一致。2021年执法办案经费补助63万元分别为:1.车位场地租赁费100000元,20215月按照合同支付;2.法律顾问费50000元,20216月按照合同支付;3.移动执法手持终端数据卡使用费18000元(100*15/*12月),便携数据热点卡使用费14880元(31*40/*12月);4.12369污染投诉语音中继费用36000元(根据中国电信公司玉溪分公司报价函测算);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0000元(按照每辆车每年10000元测算 ,参照2019年支出情况);6.公务用车租赁使用费30000元(轿车1.5/公里*9000公里,越野车2.5/公里*4000公里,商务车3/公里*1000公里,中型客车3.5/公里*1000公里)。根据《玉溪市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测算;7.委托业务费100000元(10000/*10项),参照2019年支出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8.执法办案差旅费150000元,其中住宿费66000元(330/·*200人次),伙食补助费40000元(100/·*400人次),市内交通费24000元(80/·*300人次),城市间交通费20000元(2000/·*10人次),参照2019年支出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9.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购置58000元(电脑6000/*6台,多功能一体机3000/*4台,办公桌椅2500/*2套,文件柜1000/*5组);10.会议费22500元(四类会议150/·*30*5次);11.培训费15000元(250/·*30*2次);12.印刷费10000元(50000*0.2元),参照2019年支出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13.维修护费2020元;14.办公费13600元,参照2019年支出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准备阶段——20211月,全面部署2021年环境监察执法要点。全面动员各科室各部门,结合双随机网格化、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各类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三湖流域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在总结2020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基础上,针对环境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各地执法薄弱环节为重点,根据2020年监察要点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环境执法办案动员部署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2—202111月,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标志性战役,切实整治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抓好日常监管执法,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三)项目汇总分析阶段——202112月,执法办案经费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将对执法办案效果进行汇总分析,主要评价科室动员部署、活动实施、激励措施、执法成绩等情况;执法办案期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案卷质量、案件数量、执法公众满意度等情况;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工作质量、案件数量、执法公众满意度、参与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表现、廉洁执法等情况,并按照省环境监察总队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报表;

(四)项目总结阶段——202112月,各科室上报2021年项目完成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办公室汇总。办公室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督办。

八、项目实施成效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会议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标志性战役,切实整治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抓好日常监管执法,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通过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1.坚持凝心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标志性战役;2.坚持问题导向,整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3.坚持夯实基础,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制度建设好;4.坚持强化作风,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带好。

执法办案经费补助是为了更有力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监督辖区内的排污企业,解决好群众投诉、信访、市长热线交办件、中央环保督查件、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点工作。各科室必须通力协作,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通过执法办案提升执法积极性和队伍凝聚力,提高环境执法队伍整体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面提升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和认定、听证和告知、处罚决定制作和下达、信息公开和报送等各环节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夯实执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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