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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政体思想 论弗格森的政体思想

发布时间:2019-06-17 04:02:43 影响了:

  在弗格森的知识遗产中,其政治思想占有重要地位。尽管弗格森的著述对历史学也多有涉及,但是他主要还是作为政治思想家而跻身于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主要思想家行列。在弗格森的政治思想中,尽管其政体思想相比其他论述版块原创性差一些,但是他独特的叙述角度尤其是对混合政体思想的阐述和坚持不仅在思想史上足以留名,更使得他的政体思想成为欧洲近代早期市民人文主义思潮在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绝妙回响。
  [关键词]弗格森;苏格兰启蒙运动;政治思想;政体
  [中图分类号]D73/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2)03-0205-05
  翟宇(1982-),男,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思想史。(贵州贵阳 550002)
  在西方的政治词汇中,政体指的就是政府的形式,即一个国家中政府的组成形式。西方古典政治思想的核心问题之一便是什么样的政府形式是最好的政治制度。西方的政体思想滥觞于古希腊,这与古希腊邦国林立的国际环境是分不开的,各种政体的存在为古希腊先哲发展他们的政体分类学提供坚实的现实基础。西方思想家们对于最好政体的追求一直持续到了18世纪之后,随着19世纪的到来,以代议制民主为主的政治制度在西方逐渐发展并壮大,而这种制度的实践结果也使得西方思想家们不再将政府的形式作为他们持续的关注点之一。这在政治发展比较早熟的英国表现得最为明显。到了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旗手式的人物密尔关注的是代议制民主的生成及运转模式,而不再是之前的政体分类法。然而,弗格森毕竟属于18世纪,在他所生活的这个世纪,政体分类学仍然是欧洲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尽管这种政治讨论在欧洲已经进入了它的尾声。
  在弗格森的政治思想中,政体思想是原创性较少的一个方面。这不仅是因为在弗格森之前欧洲的政治实践已经为政体分类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使得有关政体的思想发展到了比较完备的阶段,更是因为弗格森在他的政体思想方面大量地借鉴了孟德斯鸠的相关思想,这种借鉴有的时候看上去就像是一种复制。但是,弗格森的政体思想并非前代学人和孟德斯鸠政体论的拙劣翻版,他的政体思想仍有其相当的特色和意义,并与其在个人和国家问题上的观点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在弗格森看来,古代的哲学家们往往把政体分为三类,即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专制政体。在概括古代先贤对政体的分类方面,弗格森出现了一定的失误。实际上,弗格森之前的思想家们主要关注的三种政体应为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对不同的政体作出比较明确的划分始于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区分了两类政体,即一种善的政体也就是他心目中的由哲学王统治的理想国和四种恶的政体,这四种恶的政体分别是荣誉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和僭主政体。而在《政治家》中,他又将政府形式划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这是西方思想家关于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的经典政体划分方式的开始。到了亚里士多德那里,他继承了他的老师柏拉图所开创的这种划分方式,但是,作为政治思想上的标杆式人物,亚里士多德并没有拘泥于这种划分方式,而是进一步地把不同的政体作了归类。亚里士多德把政体分为两大类,即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前者包括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后者则由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组成。亚里士多德如此划分的标准在于不同政体所要实现的目的,在这两个组别中,它们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后者是前者的极端和变态的发展模式。西塞罗延续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划分方式,依然是将政体划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在中世纪,政治讨论的前提是神学,因而世俗政体的划分并不是中世纪政治思想的主题。即便如此,阿奎那还是延续了古代以来的经典政体划分模式。在走出中世纪之后,欧洲的思想家们仍是把这种政体分类法奉为圭臬,这种情况也一直持续到了18世纪。
  弗格森在以他的理解概括完古代先哲们的政体划分方式之后指出,这些思想家们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了共和政体的几种变体上,“而对孟德斯鸠先生所指出的专制政体和君主政体之间非常重要的区别却漠不关心”。而在他对古代学者和孟德斯鸠的政体观的区别下这个结论之前,我们看到了他在政治制度的研究方面所给予孟德斯鸠的崇高评价。弗格森甚至有些忏悔地写道:“当我想起孟德斯鸠议长(President)所写过的文章之时,我一时无法说清我为什么要研究人类事务。”弗格森接着告诉他的读者,在孟德斯鸠的著作中,“不仅可以发现我现在为了使条理清晰而引用的他的相关原文,而且也可能发现我在许多地方自以为是创新但实际上却是没有提到作者的不断重复的评述出处”。弗格森如此的评价和表白只能使得他的读者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在政体思想方面,弗格森受到了孟德斯鸠极大的影响,这种影响甚至成为弗格森政体思想的基础和出发点。
  弗格森认为西方古代思想家忽略了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的区别是有其道理的。这是因为,在西方自古希腊之后的政治词汇表中,专制主义(Despotism)几乎是一个特指东方政治制度的专用术语,而古代先贤们的政体分类法的现实基础却是在欧洲,所以,在它们对政体划分之时并没有把专制政体完全考虑在内。随着16世纪之后西欧新君主制的兴起,中央集权式的君主制国家出现在了欧洲,而西方思想家们一直把这种君主制称为绝对主义(Absolutism),这种绝对主义与东方的专制主义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孟德斯鸠无疑深谙这种区别,在他的笔下,专制主义亦为东方所独有,不是大俄罗斯就是中华帝国。然而,弗格森笔下的专制政体则要宽泛得多,与孟德斯鸠等思想家相比亦少有欧洲中心主义的色彩。尽管弗格森依然根据传统认定东方是专制主义产生的温床,东方被套上了永久奴役的枷锁,但是,他也指出,欧洲在历史上也不乏政治奴役的先例,甚至都铎王朝也不缺乏建立一个专制政体的条件。此外,在弗格森对孟德斯鸠区分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的重视中,与其说是孟德斯鸠重视这一区分,不如说是弗格森借用了孟德斯鸠的重视从而表达了他的政治立场。弗格森是英国人,而18世纪正是英国的立宪君主制的成型时期。如果说弗格森是一位坚决的苏格兰民族主义者的话,那么这种民族主义情绪的针对对象只是英格兰,而非整个大不列颠。弗格森是斯图亚特王室后人所掀起的叛乱的坚决反对者,他对汉诺威王室的忠诚是无可置疑的。如果把弗格森的民族主义情绪所针对对象的范围稍微扩大而越出英伦三岛的话,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把他视为一位坚决的大不列颠民族主义者。正是基于这种民族主义的立场,他才会对任何针对英国政制的批评感到相当敏感。当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对英国政制加以嘲笑的时候,弗格森予以了愤怒的回击。在这种回击中,我们同样看到了弗格森的生活轨迹对他的思想所产生的重要影响。弗格森在18世纪50年代从军之时就在英国政府麾下的高地人兵团参加了奥地利皇位继承战争,而挑起这场战争并与英国为敌的正是腓特烈二世。这种思想和背景的交织使得弗格森非常在意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之间的区分,在他看来,不仅欧洲历史上多数的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不同,而且英国式的立宪君主制与最为堕落的专制政体简直就是位于政体谱系上的两极。正因为如此,弗格森才指出,英国式的立宪君主政体展现了人类历史的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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