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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检验出的艺术品市场乱象】中国艺术品拍卖业乱象

发布时间:2019-06-18 03:56:24 影响了:

  2012年国内的艺术品市场在忐忑不安地想着法子面对金融环境及调整期即将给市场带来的冲击时,一场进口艺术品关税的“查税”风波在无声无息中突然席卷。在这场风波中,不少国内艺术品行業的巨鳄堕马,市场风声鹤唳,“税”立马成了敏感字眼,人部分人可谓谈“税”色变。随着“查税”风波的愈演愈烈,由“税”所引发的艺术品市场乱象不但越来越引人注目,也起了人们对去年新华社爆出国内艺术品拍行纳税总额与成交总额差距甚远等因“税”面起的负面记忆。“税”对于火爆得不行的艺术品市场而言,显然是块无情的验金石。
  乱象一:“查税”风波绊倒艺术基金、信托巨头
  震惊艺术行業内外的“查税”风波起因是4月初,海关查获一批偷税漏税而且贴有苏富比标签的入境艺术品。刚刚降低艺术品进口关税的政府部门显然没有善罢甘休,随即找到了国内的艺术品运输公司,顺藤摸瓜地请苏富比内地办事处人员协查,接着佳士得内地相关工作人员也被邀协查。然后,陆续发生的便是4月6日,IFAS艺术运输公司的高层被监控。IFAS是上海当代艺术博览会当年的指定运输商,也是很多中国藏家购买艺术品的首选运输公司,据传被扣下的还包括尤伦斯基金会的藏品,因为这个公司一直是UCCA(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的指定运输商。此外,北京诺亚艺术品运输公司的负责人和部门经理被海关请去协助调查,而诺亚艺术品运输公司是很多国内藏家在海外购买作品,特别是在拍卖会上购买作品首选的运输公司。紧接着,便转来某大型金融机构艺术品负责人、艺术品经纪人伍劲因艺术品逃税金额巨大传被拘留,收藏家余德耀助理则证实余已被协查,上海一大收藏家在接受海关调查后表示悉数补交税款等消息。随着事态发展,最让業界震动的便是被拘艺术界大佬的人数不断扩大,除艺术经纪人伍劲、某金融机构艺术收藏负责人外,农行第一副行长杨琨、4.3亿元天价《砥柱铭》买家蓝色港湾的老板王耀辉被警方请去协助调查,北京邦文当代艺术投资董事长黄宇杰、民生品牌总经理何炬星因艺术品违规被拘留等。
  多年来,国内涉及进口艺术品交易的画廊、拍卖行、国际运输公司、经纪人,以及含销售行为的展览会往往各显神通,以不同方法避税或减少纳税额。不料一场来势汹汹的“查税”风波无情地捅破行業内人士彼此心照不宣的行業“潜规则”,而相关部门更是乘胜追击,延续风波,直捣近两年突然携带大量“热钱”进入艺术品市场的企業、艺术品基金、信托等背后的违规运作。在被称为中国艺术品基金、信托发展元年的2010年中,各类金融机构、私人银行、信托公司纷纷推出艺术品基金及信托产品。截至2011年末,国内近30家艺术品基金公司已发行成立了超过70只艺术品基金与信托,融资总计高达64亿元,其中一些艺术品基金、信托的融资没有投到相关艺术品市场,而辗转进入了房地产等其他领域,艺术品基金及信托成为了某些企業和机构的圈钱游戏。事实上,何炬星、黄宇杰、于耀辉等艺术圈巨鳄被拘留及协杳,亦是和过去几年艺术品投资公司与金融机构之司存关于艺术品投资产品的违规运作及涉嫌巨额逃税相关。
  乱象二:缴税报表揭穿拍行的虚假宣传
  2011年年初新华社的一篇报道披露中拍协统计的多家艺术品拍卖公司2010年所缴款的数据,再次引来社会对艺术品拍卖市场高成交额普遍质疑。报道指出保利、嘉德、翰海、匡时四家拍卖公司向中拍协所报的2010年营業税数据显示出四公司的实际主营收入与据其对外公布成交额推算的佣金收入严重背离。(见图表)
  不少業内人直言应纳税额与实际纳税额的高额落差,只能表明国内艺术品拍卖行要不然是虚假宣传问题严重,要不然就是偷税漏税问题严重。从另一角度来看,拍卖行之所以虚假宣传不真实的高额成交总额,是因为它们往往会给企業带来现实的好处。成交率和成交额较高,无形中预示了拍卖企業的实力,会给企業今后征集拍品、举行拍卖带来便利。因为藏家都想把拍品送到業绩好的拍卖企業,这样不仅能卖出个好价钱,而且出手的几率较高。显然拍卖公司拍卖的是原创的、不可再生的文化,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拍卖公司越多,恶意竞争、炒作就越甚。而目前国内的《文物法》、《拍卖法》以及工商和税务法规,都没有明文规定拍卖企業落槌价即要纳税,导致拍卖企業有空子可钻可以虚报落槌价。虽然刷新拍卖纪录的数据登在了报上,散播于世间,但等到要真金白银纳税时,拍卖企業常常以钱没到位、买家爽约等五花八门的借口推脱纳税的责任,当然不排除里面确有实情。因为根据中国拍卖行業协会《2010年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统计公报》获知,截至填报日(2011年4月30日),2010年度上千万元的408件成交拍品中,只有237件拍品完成结算,结算率仅为58.09%。其余171件均未完全结算或未结算,涉及拍品货款达55.55亿元。但即便如此也不至于造成所公布应缴纳税与实际纳税数额的巨大差距。随后就此事,去年6月10日中拍协发布了《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業自律公约》以规范艺术品拍卖市场,其中特别是针对文物艺术品拍卖行出现较多的“虚假鉴定”、“滥收费”以及滥用《拍卖法》瑕疵不担保条款等不诚信行为制定专门的措施,要求公约成员单位“不于拍卖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以及“承诺在接受委托时按照严格的程序审鉴委托拍卖标的,并与委托人约定拍品争议处理程序。如买受人对竞得标的提出异议,积极协助买受人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乱象三:难以监管的偷税漏税
  除了上述行業因纳税额而被揭示的艺术品市场乱象外。艺术品市场的不规范导致在缴纳税收方面事实上是长期处于个不透明、难以监管、偷税漏税严重的境况。以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例,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艺术家出售自己的作品,同演员参与演出一样,应按“劳务报酬所得”依法纳税,而税率则按照应纳税额的不同分为20%至4070不等。然而,自2006年我国实行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需自行申报纳税以来,就鲜有艺术家去税务所申报个税。另一方面,国内艺术品购买者和藏家在购买艺术品时,往往喜欢选择避开画廊、艺术品经纪机构,更愿意私下与艺术家交易,因为会比市价优惠,当然一般也不存在版权登记和成交记录,缴税之事便无从谈起。画廊及艺术品经济公司方面,除了存在部分无证经营外,由于所代理的艺术家作品也无法提供相关发票作为抵扣成本的依据,也导致大部分画廊、艺术品经济公司在面临经营的重压下只能各想奇招躲避纳税。显然,在艺术品交易中间缺乏了若干个监督性的链条,比如经纪公司的专業资格及监控、艺术品交易的版权登记,以及艺术品真假难辨等,都在一定程度上致国家的艺术品税收监管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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