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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孝绰彭城人本名冉_彭城刘孝绰家族与齐梁诗歌格律化走向

发布时间:2019-06-23 04:21:42 影响了:

  一、诗歌格律化的缘起  诗歌的格律化,起自古人对“四声”的发现,据《南史·周颐传》记载,“(颐)始著《四声切韵》行于时”。《南史·沈约传》曰,“约又撰《四声谱》,以为‘在昔词人累千载而不悟,而独得胸衿,穷其妙旨’。自谓入神之作”。而据《文镜秘府论·四声论》载:“宋末以来,始有四声之目。沈氏乃著其谱论,云起自周颙。”根据以上三条材料,“四声”之论,起自周颐,而沈约总其成。
  沈约、谢胱、王融等诗人依据“四声”进行诗歌创作,创造了所谓“永明体”,《南齐书·陆厥传》曰:“永明末,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胱、琅邪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颐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以平上去人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永明体”有着诸多特点,如篇幅由长趋短,用事讲求自然,音调要求和谐,语言追求流畅,诗风圆美流转,意境柔美精巧,而其对诗歌格律化影响最重要的是其讲求音调和谐相对。正如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中说:“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达此妙旨,始可言文。”沈约的意思,是要求在诗歌创作时,“四声”即平、上、去、人四种声调在一句和一联中间隔相用,形成错综变化、不相雷同而又音韵和谐的声调。胡大雷先生即是这样认为,“‘永明体’的规则并不等同于‘平仄’规则”,“永明体崇尚平、上、去、入四声具备的句子,并有一定规则”,“律化确实是‘永明体’发展到最后的结果”,“但平仄却不是‘永明体’当时的情况”。而且虽然“永明体”相对古诗而言,是诗歌的一次质的变化,但是“永明体”只讲求“一简之内”和“两句之中”的音韵变化,而没有讲到两联之间的音韵变化,而唐代定型的律诗既讲求“一简之内”和“两句之中”的音韵变化,又讲求两联之间的音韵变化,可以说,唐代定型的格律诗比“永明体”有着承继而又发展的格律要求:其一,从“永明体”的“四声”相对变成唐律的平仄相对;其二,从“永明体”只讲求一联之间的相对变成唐律两联之间的相对。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唐新体格律诗对“永明体”的声律既有简化,又有提高。从“永明体”产生到唐代律诗的定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顿悟”式变化,而是一个缓慢的、“渐悟”式的发展过程,其间相隔有二百年左右的时间。在此期间,彭城刘孝绰家族诗人群对诗的格律化发展有着勿庸置疑的重要影响。
  二、彭城刘氏家族诗人群与王、谢家族诗人新体诗数据比较
  南朝彭城刘孝绰家族是一个由武力强宗转化为文学世家的典型,其祖辈刘勔以军功起家,“内攻外御,战无不捷”,至父辈刘悛“于州卞立学校”,刘绘“常恶武事,雅善博射,未尝跨马”,“音采赡丽,雅有风则”,已逐渐由武力强宗向文学世家转化,钟嵘《诗品》更是指出刘绘为“俊赏之士,疾其(指当时诗风)淆乱,欲为当世诗品,口陈标榜,其文未遂”,可见刘绘已具相当文学素养。至刘孝绰一代,文学素养之士大盛,史载其“兄弟及群从子侄当时有七十人,并能属文,近古未之有也”,“刘孝绰一家子姓,能文者七十人,门世之盛,足使安平无崔,汝南无应”。安平崔氏和汝南应氏被王元礼认为“累世有文才,所以范蔚宗云崔氏‘世擅雕龙’”,刘孝绰家族更超而越之,已形成了典型的文学世家。
  虽然齐梁时期的声律是以“四声”即平、上、去、人为准则,但我们既然是讨论齐梁诗歌向唐律转化的进程中刘孝绰家族诗人群所产生的影响,就得以唐诗的声律即以“平仄”为准则来进行研究,因以考察刘孝绰家族诗人群的诗歌创作在从“永明体”到唐代新格律诗这二百来年的时间段中所起的代表性作用。“永明体”只讲求一联两句之间的“四声”关系,而唐代新格律诗则讲求两联之间的“粘”与“不粘”,参考徐青《古典诗律史》的观点,杜晓勤以两联之间“粘”或“不粘”将诗歌分为三种情况:其一为粘式律,指全诗各联之间均以“粘”的方式组合而成的格律形式;其二为对式律,指全诗各联之间均以“不粘”(也称为“对”)的方式组合而成的格律形式;其三为粘对律,指全诗联间既有“粘”又有“不粘”的格律形式。这一区分标准以诗歌两联之间“粘”与“不粘”即是否符合唐代格律诗为准则而设定的,“粘式律”是完全符合唐代新格律的诗,“对式律”是完全不符合唐代新格律的诗,而“粘对律”则是指有一部分符合而另一部分不符合唐代新格律的诗。另外,有的诗有三联或者三联以上,所以还要考察其联间的粘数与联间的不粘数即联间的对数,只有这样,才能比较清晰而又准确地描述诗歌是否更靠近唐代格律诗。
  根据表一刘氏家族诗人群新体诗数据统计表,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其一,刘氏家族新体诗数量共为23首;其二,粘式律即联间完全符合唐律的有2首,占总体的8.7%,粘对律即联间有一部分符合唐律的共18首,占总体的78.26%,这两项合计为86.96%,这个比例已经很高了;其三,对式律即联间完全不合唐律的只有3首,占总体的13.04%,所占比重较小;其四,联间粘数共48联,占总联数的44.44%,而联间不粘数即对数共60联,所占比重为55.56%,就是说联间粘数已接近一半的比例。
  表二是“永明体”代表作家谢脁新体诗的各项数据统计表,在齐梁时期,谢氏家族的成员只有谢胱写过新体诗,在家族中可谓一枝独秀,但单独的一个人无以支撑起整个家族的诗文创作,从格律的发展趋势来讲,谢氏家族文学在齐梁的衰败无可争议地凸显出来。
  通过与刘氏家族诗人群的对比,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谢胱有新体诗28首,比刘氏家族诗人群要多,这应当与谢脁作为“永明体”著名诗人,受到后世的褒扬因而其作品保存下来较多相关;第二,谢胱虽一人独有新体诗28首,但其中粘式律竞无一首,其粘对律也只有18首,占总体的64.29%,与刘氏家族诗人群粘式律与粘对律之和占总体的86.96%相差甚远;第三,从联间粘数比来看,谢脁只有24.42%,还占不到总数的四分之一,与刘氏家族诗人群的44.44%相比差距也颇大。
  当然,谢胱是齐“永明体”的创始人和代表作家,其对新体诗的发轫之功不可小觑,我们当然也不能以成熟的唐律来要求谢胱,而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来评价其诗歌的地位。即使如此,我们也要承认梁代刘氏家族诗人群在古典诗歌格律化的进程中,接过了历史的接力棒,更典型地代表诗歌格律化前进的方向,从以上数据看这一点应当是无可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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