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怎么处罚【公交车为何可超载?】
编辑同志: 近日,我和朋友聊天时,听到他们谈论:为何公交车超载严重而无人管?有时候公交车上连站的地方都没有,一想到乘公交车就头疼。公交车严重超载,万一出事,不堪设想。
城市公交车严重超载现象由来已久,且享有超载特权。在同一城市中,同样载客的单位班车、学生校车、小公共车、购物班车等,若车上站立一人,则被视为超载而处罚。严禁客车超载,是对乘客的安全负责,这是对的。难道公交车上的乘客安全,就无须保护吗?就目前而言,不允许公交车超载不太现实。但制定一个适宜的超载标准,既能保证公交车运载乘客安全行驶,又能为乘客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乘车环境,有益无害。
我国根据国情,提出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思路与规划,并正在实施。推行中应视弊而治,而非姑妄任之。
读者 梁锋 莫非
梁、莫二位:
来信收阅,迟复为欠。
信中所言城市公交车超载之弊,吾亦身受同感。吾京城久居,出行亦常乘公交汽车。北京乃华都首府,近年来发展巨变,令人击掌称道。惟独公交车,尚不能言满意。与吾少时相比,虽有天地之变,但拥挤程度,改观不大。逢乘车高峰,拥挤尤甚。所言“头疼”,实不为过。
关于公交车超载顽症,由来已久。遍查资料条例,尚无专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5条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10%;吾不知公交车应否属于‘公路载客汽车’之范畴?除此之外,既未见对公交车的特定条例,亦未闻有关部门,对公交车超载予以治理处罚。公交车超载现象,居诸车之冠。持特权而无恐,亦非诸车可及。长此以往,隐患常在,危害相随。
民众皆盼公交车超载有度,加以限控。安全可保为其一,乘坐不难为其次,若能宽松舒适,岂不大快人心!
对此你我同感共识,相信佳音不远。
顺致
春安!
编者 肖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