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总结 > 农资市场监管 [泗阳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农资市场监管 [泗阳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发布时间:2019-02-15 04:10:42 影响了:

  摘要分析了泗阳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管对策,包括强化领导、提高经营者素质、严把准入关口、规范市场秩序、搭建便民高效服务机制、壮大市场主体、强化绩效管理、加大投入等内容,以期为泗阳县农资市场的健康运行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资市场;问题;监管对策;江苏泗阳
  中图分类号F203.9;F25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03-0398-02
  
  近年来,泗阳县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总体看来,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就其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作一探讨。
  1泗阳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
  1.1从业人员年龄较大,素质较低
  据初步统计,从全县所有经营者和直接从事农资经营、服务百姓的从业人员层次来看,年龄在40岁以下的只占总数的20%,40~50岁的占40%,其中50岁以上的占40%;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占60%,其中部分还是小学文化,高中以上文化只占总数的40%。不少经营人员不具备指导现代农业的能力和水平,经营中时常出现指导失误。大多数经营单位没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所掌握的知识仅为来自实践的粗浅认识,对法律法规、农业的基本知识、实用技术、新技术、新产品了解甚浅。还有为数不少的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较差,受利益的驱使,存在故意加大用药种类和数量的现象。无形之中增加了农民的用药成本,破环了生态环境。
  1.2农资市场不规范
  一是无证经营。特别是村一级,有的是杂货店代销种子,有的是小商店代卖农药,还有的是副食品店也代销农药,并且类似经营行为不规范的店有很多。其经营方式严重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部分市场人员缺乏相关知识,唯利是图,对所销售的产品以假乱真,冲击“放心农资”市场,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制假售假的终端。二是挂靠经营。目前,只有肥料、种子实行放开经营,农药还没有放开,乡村经营者要想有证照经营农药,就必须挂靠上级经销单位。一般情况下,具备法人资质的单位,为了经营的合法化,在乡村大肆增设网点、设立许多分支机构,造成低素质、无条件的经营者披着合法化的外衣经营农资现象,扰乱了市经秩序。三是无序竞争。农资供应渠道比较混乱,有直接从厂家进货的,有从二级批发商进货的,也有无照经营者直接送货上门的。同一名称的农药肥料,有多个企业的产品同时进入一个市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从网点布局来看,农资连锁店、供销社及农技站下设服务网点较少,给无证经营留下了不合法的经营空间,而事实上,有大部分供销或农技站的农资经营人员直接加入个人无证经营行列,更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同时,农资杂乱品种多。尤其在农药经营方面,一个病害或虫害的防治,有多个农药品种在同一个市场(地方)同时进行多种方式的宣传,有不同商品名的同一种农药在同一市场上出现,农民在选购农药时无所适从[1-2]。此外,虚假宣传多。一些农资经营者为了促销自己的商品,夸大经营商品的使用效果和范围,有的甚至不择手段,擅自篡改农技推广部门发布的病虫情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给民众选择农药增加了难度。
  1.3技术指导体系不健全
  由于种种原因,10多年来,各乡镇农技站没有新进人员,队伍面临青黄不接的窘境。一方面,镇农技人员知识严重老化,不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服务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乡镇农技站人员待遇普遍不高,公益服务和经营服务职能没有明确,关系没有理顺,导致一些基层农技人员因自谋生路弱化了公共服务职能。部分乡镇的农技站角色错位,等同某些个体户,重经营、轻服务,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导致主管部门的技术意见得不到有效地贯彻与落实。加之镇村广播通响率不高,农业生产技术尤其是病虫害防治技术难以及时传达与推广,技术实施到位率不高。
  1.4执法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面对全县面广量大、不同类型的种子、农药、肥料等经营单位和个体户,现有的执法力量常常捉襟见肘、力不从心,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硬件跟不上,亟需改善。二是种子、农药、肥料专项抽样检测仪器设备等设施严重缺乏,送检费用高,直接影响对损害农民利益的假劣农药肥料事件的查处[3]。三是相关执法部门整体联动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有多头执法、职能交叉的现象,综合执法合力不强。
  2泗阳县农资市场监管对策
  泗阳县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结合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笔者认为农资市场监管必须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扎实推进该县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的整治监管工作。
  2.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大事,必须迅速建立起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完善协商、通报、移送、联合执法的机制。强化农资执法的机制建设。整合执法力量查处重大案件,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4]。制订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的应急预案、保障机制,提高农业生产重大灾情的应急处置水平。组织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预警防控技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防违规农资扰乱市场,规范市场程序。
  2.2提高素质,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完善培训机制
  目前农资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农资经营者的素质参差不齐。通过加强对农资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其掌握农技知识的本领,提升其为农服务的能力。由农委拿出具体实施方案,牵头各项工作,财政、工商、安监部门协调配合。县农业执法大队组织和实施培训、考核,工商、安监部门派员参加。人员安排、计划及培训地点由农委确定,财政部门保障工作经费。每年县农业执法大队对全体农资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2~3期培训,主要培训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实用技术、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管理要求等,经培训合格发放结业证书,工商部门在营业执照年检时,予以审核把关,对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从业单位或个体户不予年检。此外,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敦促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人员参加学习,对不具备经营条件和资质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户要严管重罚[5]。
  2.3严把准入关口,构建经营许可调控机制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农药肥料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市场准入条件,对现有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根据确保安全经营、方便农户、合理布局的原则,联合重新确认经营资格。今后在发证办照探索“会签制”中,相关部门共同把关,坚决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切实加强发证后的监督检查,对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药肥料经营主体,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和取缔。通过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有效实施,确保农资经营者整体素质提升。
  2.4规范市场秩序,构建经营行为约束机制
  加强诚信经营体系建设,组织农资经营企业开展诚信评比活动,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和质量公开承诺制,建立诚信档案,构建农资经营信用管理平台。对诚信企业实行免检等信用激励机制,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并建立执法“黑名单”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必要时采取公开违法记录、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予以惩戒,通过民众的的监督,进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鼓励农资经营企业,打破行业界限,组建同业商会,探索新的农资营销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根据农技推广部门的指导性意见确定农资品种,广告发布须经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查,切实改变市场无序竞争的现状。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定期发布农业生产资料监管信息,实现农资经营的政务公开,增强农资监管的透明度。
  2.5坚持疏堵结合,搭建便民高效服务机制
  充分利用和发挥农技服务网络全、覆盖广的优势,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广泛开展技术服务宣传,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能力。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做好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农资生产、流通、使用3个环节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县有关农资打假护农的精神,全面拉网式整顿农资产市场,治理农业投入品市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6]。
  2.6壮大市场主体,引进优胜劣汰竞争机制
  以创办为农服务社和“万户千乡”市场工程连锁店为抓手,大力兴办农资连锁,通过连锁品牌效应、产品质量和价格优势,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将一些经营条件和信誉较差的经营个体淘汰出局,让农民找到方便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经济消费的主渠道。加强对农资连锁店经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为农服务水平,科学指导农民施肥、用药,做到诚信服务、守法经营。
  2.7强化绩效管理,建立考核督查奖惩机制
  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入手,用制度规范执法主体和经营主体的行为。落实案件的上报、督办制度,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农药肥料规范管理工作的评价考核指标,针对组织领导、投诉举报、市场检查、质量抽检等方面开展督查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农药、肥料的考核与长效管理机制。从领导责任、技术责任、宣传责任、市场管理体制责任等方面,明确相关部门及当事人的主要工作职责。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损害农民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严格追究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7]。
  2.8多渠道加大投入,建立农资监管政策倾斜机制
  为了确保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必须强化农资执法监管的后勤保障工作。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设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投入上向农资执法部门倾斜,通过向上争取一点、政府财政倾斜一点、部门自筹一点等“几个一点”的办法,积极筹措资金。今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保证执法经费所需。通过设立大案要案专项经费,争取将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的专项抽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3参考文献
  [1] 杨文超.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J].新农业,2010(2):10-11.
  [2] 曹明艳,李荣.阿克苏地区农资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新疆农业科技,2010(1):59.
  [3] 王卫.浅谈如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J].决策探索,2009(22):86.
  [4] 刘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管[J].河南农业,2007(3):17.
  [5] 张亚坤,杨永成.提高农资监管促进农业发展[J].企业与市场:上半月,2006(12):88.
  [6] 刘凡.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机制[J].农产品市场周刊,2006(8):7-8.
  [7] 刘训戈,刘根喜.着力“八抓”长效监管扎实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J].农药科学与管理,2005,26(5):42-44.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