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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齐抓共管,,城乡协调并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发布时间:2019-06-22 04:24:17 影响了:

  海门市是南通市下辖的县级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东濒黄海,南倚长江,与国际大都市上海隔江相望。因“靠江靠海靠上海”的独特地理位置,故有“江海门户”和“金三角上小浦东”之美誉。全市总面积114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00万,下辖17个乡镇、2个园区和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近年来,海门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崛起苏中,跨江争雄”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面领先苏中、抢先跨过长江、率先实现小康,争当苏中第一强市”“三先一争”奋斗目标,倾力打造沿江沿海“四大增长极”,全力推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2007年,率先建成苏中苏北第一个全面小康达标市;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500亿元、财政总收入超7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超3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1万元”的“三超两突破”新目标,五大核心指标人均值均居南通各县市首位。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和“全省县级市可持续发展综合排名”评选中,海门位居全省第9位和第6位,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十强。
  在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发展的同时,我市老龄问题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日益关注和高度重视。按照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即为老龄化社会的国际标准,我市老龄化呈现三大特点:一是进入老龄化社会早。我市1982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17年,比全省早4年。二是老龄化程度高。截止2011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已达22.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2.5%,比全国高出近10个百分点,比全省高出5个百分点。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3.81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7%;100周岁以上老人84人。三是老龄化发展趋势快。以平均每年4000人左右的速度递增,2000年至今10年间,老龄化比例上升了4.16个百分点,预计到2020年,我市每4人中就有1个老人。随着家庭规模逐步小型化和子女外出求学、工作、结婚等原因,留守家中的“空巢老人”日益增加。老龄化发展形势越来越严峻,老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为了有效应对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我市的主要做法是:
  1.坚定做到“一个纳入”。将做好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通盘考虑、综合运筹。市委、市政府专题编制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海门市老年人优待暂行办法》等惠老政策性文件,对老年人社会保障、优待范围等依法作了明确规定。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老同志座谈会,围绕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具体解决事关老年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市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把老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考评,推动老龄事业持续深入发展。
  2.坚决做实“两大转变”。一是工作主体由以老龄工作部门为主向党政主导、部门参与的转变。在充分发挥老龄委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的同时,注重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老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年来,市民政、人社、卫生、司法、财政、交通、住建、文化、教育等部门先后出台与老年人有关的政策30多项,涵盖养老服务、医疗保障、敬老优待、司法保护、老年教育等多方面内容;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慈善会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孝亲敬老评比”、“助老关爱”、“夕阳复明”等活动,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二是工作内容由一般的敬老活动为主向制度化、系统化的为老服务转变。老年人的生活领域非常广阔,为老服务的工作永无止境。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六个老有”目标,将各项老龄工作综合考虑,整体推进,特别是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和一系列常规、特色活动的开展,为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提供了活动载体,使老龄工作跨入了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的轨道。
  3.坚持做好“三个提高”。一是健全工作网络,提高组织化程度。为保障老龄工作有机构管事,有专人办事,我市切实加强市、镇(园区)、村(居)三级组织网络建设。市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市长任老龄委主任,分管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原四套班子老领导为老龄委顾问,相关部门参加,下设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园区)也都建有老龄工作领导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同时市、镇(园区)专门成立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老年人的维权工作,各乡镇(园区)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居)均建有“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点”,全市形成了专兼结合、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老年人维权工作组织网络。此外,市、镇(园区)均建立了老龄协会,老龄协会在保持社会稳定、协调涉老纠纷、维护自身权益、活跃老年人生活、关心下一代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组织载体。二是加强宣传发动,提高文明化程度。在市“两台一报”设立敬老爱老专栏,广泛宣传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成就,及时发现和宣传老龄工作先进典型,推广了以“五老”(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战士、老专家)唱主角的校外教育辅导站等典型经验,宣传了“全国孝亲敬老之星”洪谟等一批先进典型。司法部门将《老年法》等相关法规连续纳入“五年普法”规划,先后举办了6期普法培训班,300多名乡镇(园区)民政助理、村(居)民政协管员接受了培训。教育部门把“孝亲敬老”教育作为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基本内容,纳入优秀学生评比表彰范围。老龄办等部门先后开展了《老年法》知识竞赛、《条例》知识竞赛、尊老敬老有奖征文以及“敬老模范村(居)”评比等主题活动。各乡镇(园区)、村(居)还通过有线广播、黑板报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孝亲敬老在江海大地蔚然成风。三是注重资金引导,提高市场化程度。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逐年加大对老年人事业特别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十一五”期间,我市累计投入5000多万元,对全市11家敬老院进行了新建和扩建,累计发放床位补贴350多万元。今年,我市计划投入1500万元,新建、改扩建敬老院4家。与此同时,市政府还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福利性、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优惠的内容包括土地划拨、规费减免、购买服务等。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40所,其中16所由企业或个人出资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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