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理也让人]什么理人情
六年前我去美国参加关于中印比较的研讨会,在美国感受社会的宽容精神。通过坐公共汽车,买票,问路等生活中的琐事,思考如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这次再次来到美国,有了更多的感受。
我们坐hmtrak火车从费城去纽约。在Poali小站的售票口看到一条规定。说如果你没买票上车,可以在车上补票,也不会收罚款或手续费。对比在中国的铁路上,无票上车算违规,补票要多收费。这两种不同的规定哪种更合理?完全从“理”的角度来看中国的规定是合理的。但是为什么美国有一些铁路有这样不同的规矩,他们出于什么逻辑?我想,这是“宽容高于合理”。也就是“得理也让人”。(不过Poall车站这样的规定也不是普遍的。也有要罚款的。看情况而定)。
为什么得理也让人?这是从善意去体谅别人的“没理”。无票上车可能是因为来不及买票,或没找到售票口。这未必有什么恶意。从善意去体谅别人未必得体的做法,就有了原谅别人的出发点。从恶意去猜测别人,无票上车有可能是想逃票,那就要罚你一点。这就是对待无票上车的两种不同处理方法的原因。一个人一辈子中做错一些事谁也难免。如果能得到原谅,事情就过去了。反之,如果是“得理不让人”,事情就没完,就会吵个不停,就没有和谐社会。
多数人会“得理不让人”,因为一般总认为“理”是很清楚明确的。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没有必要有理还让别人。殊不知世界上大多数的理绝不是那么是非分明。一些人认为对的另一些人认为错。所以会有不断的争论。如果存在公认的是非,而且界限分明,就连打官司都不会发生了。人的主观认识的确是非常不一样的。所以如果能够做到宽容,做到“有理也让人”,这个社会才会和谐。和谐社会的目标不是争取得来的,恰好是宽容得来的。
“得理也让人”是一种个人修养。它很类似于孔子所说的“以德报怨”。别人做错了事,该如何对待?孔子说,要用符合道德的方法对待。既不是以德报怨,也不是以怨报怨。得理也让人,是一种符合道德的原则,这体现的是宽容精神,这不是当无原则的老好人,或者对坏事视若无睹。这种态度是从善意去体谅别人。同样一件事如果是出于恶意,会激起激烈反对;如果是出于好意,就不会去计较。
百姓之间“得理不让人”会引起没完没了的争吵。双方都认为自己这方有理。有一些事旁人看来是无原则的争吵,而当事人却认为事态严重,必须争个明白。这样就离开和谐社会很远。更可怕的是当官的人“得理不让人”。衡量一个干部好坏固然要求坚持原则,但同样重要的是否能体谅百姓。
编辑 斯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