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维的例子 [欧盟,未来寄望创新思维]
编者按 当制造业达到一定规模之后,只有创新才是经济持续发展的最大动力。这已经是世界的共识。我们推动了几年的创新,以至于它已经成为大众的口头语,我们却依然没有真正走上创新的道路。怎样才能完成从一个制造大国到创新大国的华丽转身,从美国和欧盟的发展和研究中,也许能够找到一些启示。
西班牙巴塞罗那ESADE商学院和AISBL科学商业创新委员会出版了《欧盟的开放创新与公共政策》报告。报告提出应采取开放创新模式,发展教育和人力资源,建立开放创新资金链,调整知识产权政策等。
今天,工业创新过程越来越开放,20世纪庞大的垂直整合的研发实验室系统正在转变为更加垂直分散的创新网络,这种网络将众多企业连接到生态系统之中。由于创新政策最终要靠私营部门的活动,所以政策遵循这一转变是非常重要的。
欧盟以前的创新政策依靠大型企业来充当创新引擎。虽然大型企业与欧盟的创新仍然密切相关,但他们自称,创新过程中涉及了更多的中小企业以及其他贡献者。因此,创新政策也必须转移到这些大型企业之外,并考虑人力资本、竞争政策、融资、知识产权和公共数据在促进开放创新环境中的作用。
许多新旧创新政策都源于一种逻辑、一种封闭的创新思维模式。这种模式可能适合以前的形式,但是却不能再满足21世纪欧盟创新的需求。相反,一种开放创新的思维模式是必需的。
对于如何建立开放创新的思维模式,《欧盟的开放创新与公共政策》报告共提出了如下5个方面的政策建议。
教育和人力资本开发
欧盟拥有巨大的人力资本资源可供利用。但欧盟仍可以做出以下两点重要转变,来提高人力资本效率,产出优秀的研究成果。
(1)增加研究资助中的精品项目。欧盟范围内的研究项目过多,所有成员国都可以通过项目获得资金,因此资源竞争不够激烈。这种情况从政治角度看十分可喜,但是从经济层面上看,所资助的项目从质量和规模上都难以产出世界一流的研究和技术成果。建议将对科研经费的竞争尽可能提高到欧盟层面,奖励精英,鼓励新学者的创新思想。欧洲研究理事会的出现是一个进步,理事会应继续扩大。
(2)增强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的流动性。欧盟的研究生培养在一些国家的某些领域是世界一流的,但并不是全部。虽然这种情况不会很快改变,但个别研究人员如果可以在欧盟以外的部门或世界领先中心得到支持,他们将获得世界一流的培训。反过来,欧盟培养研究生的学校可以通过邀请欧盟以外的优秀学者来扩大培养规模。改进欧洲大学排名机制将有助于增加透明度,让学生在流动时做出更加明智的选择。另外更灵活的移民政策也将增加欧洲的人才资源。
为开放创新融资:资金链
为开放创新融资需要更广泛的筹资工具,这反映出在每个阶段的不同的金融需求,新创意应从研发完全转化为商业利用。
(1)引进资金链的概念。让创意转化为营利企业,需要与商业化进程各阶段相适合的资金类型。仅仅将公共补贴集中在企业研发投入上,这与开放创新并不一致。建议欧盟的开放创新可以从鼓励成员国向以研发为主的小公司提供税收优惠开始。
(2)增加可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创新基于新风险企业的建立和增加,风险投资资金的可用性对于促进创新是至关重要的。欧洲的风险市场比起美国相去甚远,这种情况正在减缓欧洲经济增长的态势。
(3)支持成立子公司。以促进研究成果的商业化:伟大的技术创意不能商业化,这是因为它们正处于早期阶段,而私人资助的风险太大。需要反思的是如何制定政策,为风险企业的早期阶段提供资金资助。
知识产权的平衡
政府刺激创新的一个最有力的手段就是制定知识产权政策,奖励创新举措,这同时也能刺激创新传播到全社会。在一个开放创新的世界里,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很重要,它有利于公司分享知识;但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同时也必须达成一个平衡,以确保思想能快速流动。
(1)降低知识产权的交易成本。当前的知识产权政策扎根于欧盟的每个成员国中,它鼓励多方申请和多语言翻译,这使得欧盟的专利保护成本相当高。建议转变为一个单一的欧盟专利系统,通过统一的司法程序,降低专利保护成本。目前中小企业的专利成本相当繁重。
(2)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增长。知识产权市场日益加大,欧盟应鼓励市场扩张。此外,欧盟还应该为知识产权市场的运作提供研究资助,从而使未来的政策可以基于更新更好的科学实证之上。
(3)重新平衡欧盟政策中高校的公共资助研究。过多高校致力于将从公共资助的研究中得到的特许收益最大化。政府鼓励重视特许收益的做法,试图从资助中得到尽可能多的价值。但是这种做法可能会限制知识的产业化,甚至会阻碍技术进步,降低行业竞争力。建议重视公共资助研究对社会经济的整体影响,强调在全社会内广泛推广研究成果。
促进合作与竞争
竞争对于创新是至关重要的。竞争能增强企业承担风险的意愿,在一个创新型社会中促进新思想、新工艺和新市场的出现。
(1)从支持国家顶尖企业转向支持中小企业和新创企业。中小企业在社会中是推广创新的强大力量。即使大型企业仍然处于排行榜的前列,中小企业在行业内的存在也会迫使大型企业加快创新、不断进取。政策应支持中小型企业的创建、扩大以及向欧盟外出口。
(2)鼓励大型企业和高校创建子公司。在许多创新的想法出现之时,它们都难以吸引大企业的兴趣。还有一些创意出现在大学实验室里,但需要风险资??本和企业管理的支持,它们才能进入市场。政府可以通过鼓励向这些子公司进行知识产权转移(如为大型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和支持风险资本投资来帮助它们。
(3)重视创新网络。创新的场所不再仅存在于大型企业之中,而是在一个创新网络之中。这个网络可以包括高校、实验室、新创公司、跨国公司和政府。这些合作者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创新系统的整体表现。大型企业的成功越来越多的取决于他们的生态系统。
发展开放型政府
政府在创新体系中不是一个旁观者,它拥有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分布在无数的往往难以进入的数据库之中。政府也从社会上众多供应商的手中购买创新,政府可通过采购活动促进创新。
(1)尽可能加快政府数据公开。如果有必要的信息,公民和企业往往可以找到合适的创新机会。从不同来源中提取信息并开发应用程序来分析和解释公共数据的做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2)在政府采购中利用开放创新。建议购买新技术时,创建并雇佣开放创新的中介机构从世界任何地方以及政府一贯的供应商处来寻求解决方案。例如美国国土安全部已建立的一个政府机构——SECURE,它采用开放创新的方式来获得国防安全相关的技术。
(3)促进为政府服务的技术的商业应用。公共决策者应鼓励为军事、航空、公路和铁路基础设施以及国家安全服务的技术的商业化。其中许多技术可以转变为相关的商业应用,但没有政府的鼓励这种转变是不会自动发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