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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07-23 10:32:47 影响了:

保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_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县民政局党组及班子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 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陈金明为组长,副局长钟民枢、黄志 坚、赖平仔为副组长,涉及领域的股室及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及班子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 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 都高度重视,特别是涉及到基层政权建设、各类社会组织机构以及涉 军队伍等领域,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 目位置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并利用下属有关单位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 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3、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在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选举 中产生的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对换届选举以来的上访问题进行再研 第 1 页 共 5 页 究、再讨论,确保每一个问题过关,对危害基层政权、影响稳定的事 情绝不姑息,绝不放过。

4、加强对社会组织及涉军队伍人员进行深入探访,了解实情,及 时掌握有关各类情况的进展和有关动态。特别是有些大型企业及社会 机构,是否存在有行业垄断,涉黑涉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真正做 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固基。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 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 纪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制度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 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发挥基层民政部门的作用,深入摸排,及时掌握涉及民政业务 领域的有关最新动态,发现问题靠前办公,了解排查,分析情况,及 时上报、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 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

2、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 传力度,以依法行政工作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充分利 用各种宣传媒体,电子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群、QQ 群,结 第 2 页 共 5 页 合本单位及下属部门有关场所,进行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除恶 的高压态势,以示党委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

3、加强摸查,一线深挖。利用基层民政部门进行一次大排查,特 别是对重点人员,重点组织、重点领域。在排查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 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重点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范围, 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旦发现特殊情况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 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 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县民政局 2018 年 6 月 25 日 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情况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党组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 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彭金强为组长,副局长刘铁林为第一 副组长,副局长林海武、贺仁斌,社会救助局局长谢钧为副组长,各 第 3 页 共 5 页 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 组,并制定下发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 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 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 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 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 纪律,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 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江西省涉 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 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 诿、敷衍等行为。

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 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 第 4 页 共 5 页 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 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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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_银行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银行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一、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监管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 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的 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 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勇于担当,旗 帜鲜明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扎实深入开展工作 为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银保监会成立全国银行业和保险 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 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法规部。各省级派出机构、各银行保险机 构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 同志担任组长,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相关工作。

三、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加强高风险领域治理 各级监管机构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结合扫黑 除恶斗争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 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7 号)、 《关于规范民间 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 10 号)、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 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 2016 年 第 1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 〔2016〕47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发〔2017〕26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强化 监管,结合各地实际,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对于银行业领域,要重点打击非法设立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 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中的下述行为:一 是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 放民间贷款的;二是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 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 ;三是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 业务的;四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五是面 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 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 或以提供服务、 销售商品为名, 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六是银行业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人的。

对于保险业领域,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

四、积极配合,提升效率,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技 术保障 各级监管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银 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 作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4〕53 号)、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 与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工作的意见》 ( 银监发 〔2015〕9 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工作效 率, 持续做好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工作。

建立健全紧急联系机制, 确保做好涉黑、涉恶账户的查询、冻结工作,有效切断黑恶犯罪 资金流动渠道,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 力保障。

五、深入排查,加大力度,及时做好线索移送 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深入 排查涉黑涉恶相关问题。各级监管机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负责部 门要及时接收、 处理以下举报线索: 一是对非法放贷、 暴力讨债、 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开展金融业务等问题的举报 ;二是对银 行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 ;三是银行保险机构 在日常经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 ;四是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明的 重点打击活动领域行为线索。

各省级派出机构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以及 与政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的案件移送和沟通协调机制。对于各 类举报,做到每条线索都有落实:属于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法 定职责的, 由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 法定职责的, 移送相应法定机关;构成违纪行为的, 依法移送相应 单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六、加强监管,严格准入,严防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进入银 行业和保险业 各级监管机构要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严 格市场准入,将涉黑涉恶信息作为银行保险机构设立、股权变更 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审批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审批的重要判断依据。严禁涉黑涉恶人员和涉黑涉恶组织参股、 控股银行保险机构;严禁涉黑涉恶人员担任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改进服务,严格管理,履行好银行业和保险业社会责任 和法律义务 各级监管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提高认识, 改进服务,提升能力,充分履行银行业和保险业社会责任。特别 是要做好“三农”、小微等领域金融服务工作,从源头上铲除非 法金融业务滋生的土壤。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 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 转账, 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 境外,以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 信贷服务;严禁保险机构为涉黑涉恶组织或个人提供分红投资型 保险产品、出具担保保函;严禁银行保险机构录用涉黑涉恶人员; 严禁银行保险机构与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开展信贷、保险等形式 的业务合作。

八、加强宣传,正向引导,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反黑反恶的共 同力量 各银行保险机构应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 传教育力度,教育从业人员不要参与任何涉黑涉恶组织活动,通 过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相关法律法规 知识以及《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 通知》(银保监发〔2018〕10 号)第五条规定“严禁非法活动”中 的“四个严厉打击”和“一个严禁”等内容。

九、总结经验,定期报告,建立信息报送和监督检查机制 请各省级派出机构

保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_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不足及对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不足及对策 从四方面分析当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一 是盲目乐观。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的成绩心满意足, 洋洋自得, 自我感觉良好, 工作流于表面, 麻痹大意, 被动应付, 按部就班。二是职责不清楚。不明白、不清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职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一般专项行动对待。三是落实 不到位。未能真正理解透彻中央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对应知应 会的十类重点涉黑涉恶类形分不清楚。四是成效不明显。中央部 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轰轰烈烈,可到了基层执行就大打折扣,离 人民群众所期待的成效还有一段距离,未达到预期效果。

对如何做好我市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提四点工作 指导意见:一是加强线索摸查力度。要在中央督导组莅临前,要 全面梳理涉黑涉恶线索,对疑似黑恶分子要综合研判,全面摸排 辖区内“信贷公司”、“酒吧”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行业。二是 措施要硬。明确任务,坚决铁腕扫黑、强势除恶、重典治乱、除 恶务尽,重拳打击群众最反感的“市霸”、“行霸”、“菜霸” 等,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树立执法权威,让黑恶分子害怕。

三是掀起新一轮宣传攻势。要全方位、 整体性掀起新一轮宣传热 1 潮,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深入人心。四是效果要好。要善于 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东风,全面整顿辖区治安环境,确保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出成效。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 、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 2015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 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 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2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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