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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关于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6-15 08:41:53 影响了:

农学院关于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院[2020]13号)、《农学院关于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双一流”建设和学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符合第一条文件规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和实施推免生接收的复试工作。

第四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各二级学科负责人,2021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全体博士、硕士生导师为成员。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推免生接收,受理有关申诉事宜。

第三章  接收类别与接收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  接收类别

1.硕士生:我校2021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2.直博生: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作物学专业。

第七条  接收的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 20201012日前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且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本科以农学、植保、园艺、资环、生物等涉农及相关专业为宜。

5.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6.申请直博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小语种四级(小语种推免生须提前与招生导师联系)。

第四章  资助体系

第八条  资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被录取的学术型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4000元的学校助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平均每年可获得8000元的学业奖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平均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学业奖学金。

3.助研岗位津贴: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每生每年可获得一定额度的助研岗位津贴。

4.国家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均可申请硕士国家奖学金(20000/年);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均可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30000/年)。

5.其他奖助: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期间,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或我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交流访学项目;优先推荐我校的其他各类奖助项目。

奖助体系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14]271号)。

第五章  申请及接收程序

第九条  申请及接收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cn/)注册后,填写基本信息(含自行上传本人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后选择报名志愿,若咨询请联系各招生学院(所)(附件1)

2.学院(所)查看推免生相关信息,对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同意复试者,学院(所)下载接受复试通知学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学院(所)对复试通过者及时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  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与资格审查: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前三年的学分成绩、参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证书、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获批发明专利等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

2.心理测试:由校学生工作处(党委学工部)组织实施,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联系校心理咨询中心确定具体时间安排。

3.综合考查: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科研潜质考核。研究生办公室依据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前三年学分成绩及面试成绩等各项结果进行综合排名,结果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和接收指标,确定接收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4.结果上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推免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推免生名单进行汇总,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其他

1. 学生可自愿申请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直博生的学生,接收指导教师应具备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 接收的直博生占2021年博士招生计划,直博生名额应控制在博士招生规模的10%以内;接收的其余推免生占学院2021年硕士招生计划。

3. 各位导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暂行)》中规定的总数(所有导师招收博士、学术型硕士(含学术型硕士推免生)、专业学位硕士总数不超过7人(不含学科群博士指标),入选人才计划的按照学校指标全额配置。

4. 未招收推免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学院原则上不配置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未招收推免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若招收博士研究生,须做出书面说明。

5.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含外校推免生)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6. 凡是推荐免试攻读我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直博生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农学院优秀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和“农学院本科生海外提升计划”项目。

7.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和缺乏诚信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

 

 

                                    农学院

                                2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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