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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4大发明 小发明与大发明

发布时间:2019-02-16 04:34:42 影响了:

  在发达国家的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的比例高达90%,而我国职务发明的比例不到40%,大部分是带有浓厚的“农耕特色”的民间非职务“小发明”,数量惊人,转化困难。本文作者认为,我们在大力增强国民的专利意识的同时,要防止从“不重视专利”跑到对专利期望值过高的“专利就是一切”的另一个极端。实际上,专利证书既不等于产品和技术,也不是科学评价;一个好的产品胜过一打专利证书,中国民间的“小发明”,有必要警觉专利申请的盲目性,才能提升我国专利申请的科技含量和转化率。
  
  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是指利用国家或企业(单位)的资源、技术和资金条件研发申请的发明专利;而非职务发明一般是指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的“小发明”。无论是美国或日本,其专利申请总量中,职务发明都占有绝大部分比例。
  照道理,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的经济模式下,职务发明在发明申请中应占有较大比例。可事实却恰恰相反。在我国,发明专利的非职务发明为多数,而外国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则以职务发明占较大比例,如下表所示。
  外国专利除了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外,这个统计还说明,我国的发明专利,多数仍然是与企业(单位)无关的个人行为,带有自然经济“农耕文化”的色彩,既难以成为“大发明”,也难以形成集团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在商业竞争中,一则容易被专利大户所“包围”、“绑死”,二则也容易引发专利纠纷。据统计,我国专利授权后,30%~40%在实施中引发了纠纷。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曾说,我国企事业单位的专利意识还很淡薄,我国个人的非职务发明比例很高,而职务发明不到40%,在一些发达国家,职务发明往往高达90%以上。
  各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都依赖于以国家行为作支撑的“职务发明”。这些发明的产生,需要系统的理论和长期复杂的试验,知识密度高,涉及领域广,投资大,人员多,往往可以成为新的生产方式,成为改变人类文明进程或提高国防实力的“大发明”,如激光、计算机、集成电路、核武器等。“大发明”既能增强国力,也是国力的体现。
  
  
  非职务发明中的“小发明”
  
  相比之下,民间由个人投资的发明,大都是“小发明”。“小发明”功能单一、技术简单,能形成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者不多。
  2004年5月10日的“荆楚网”上,在一篇《近两万件专利待字闺中》的文章中写道:武汉市专利申请量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在第七位,到2003年底,专利申请总量为20 129件,其中非职务发明与职务发明的比例倒置为7:3,专利的转化率不足5%,有19000项专利“待字闺中”。
  照此比例,这2万件发明专利中,非职务发明就有14100件无人问津,这是为什么呢?分析起来,不外以下几个原因。
  
  1、大量的非职务发明,都是小改小型的“小发明”,数量很多,质量不高,尤其是保护力度很有限、“容易得到授权”的“实用新型”占了最大的比例;这些发明,尽管在某一个结构、功能“点”上或外型上有所创新,但大都是功能单一的“原理性试验品”,并不是理论创新的结果,所以,缺乏基础理论的支撑而缺乏发展空间。
  
  2、此类“小发明”常常仅仅是一个“设计”,一个“构思”,或是一个装置的“原理图”,距离可实用的样机比较远,离成熟的产品更遥远,因而不具备“转化”的价值,吸引不了投资者。
  
  3、发明人的产品化意识薄弱,没有“转化”的机制和手段。发明人片面强调“专利”的价值,而轻视甚至忽视了专利技术产品化的艰难过程。还有的发明人自以为“有了专利就有了一切”,就有了“摇钱树”,坐等“愿者上钩”,不进一步努力把产品设计出来,老想让有钱人上门来“转化”,自己却对生产产品的全过程――设计、计算、模具、材料、检验、试产、营销、改进等不了解。
  
  4、忽视了“转化”的风险。现实的情况是,发明人时常忽视人们对现有技术和现行产品认知的惯性和惰性,把“专利”等同于产品质量,自以为是“专利产品”,只要比现有技术好就可以“一呼百应”,就可以“一夜暴富”。其实,许多时候,并不是你的专利不先进,也未必是你的产品制造得不好,可就是没人愿意买!原因很简单:“最爱你的发明”的人,是你自己而不是别人,让别人都去“爱”是不容易的。以前没有你的“发明”,大家还不是照样过日子?
  “小发明”固然可以有大目标,但路还必须一步一步地走!
  
  避免申请专利的“盲目性”
  
  笔者在中央电视台、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发明协会筹办的《我是发明家》节目中当了几期评委,深为我国民间发明事业蓬勃发展的形势所感动。上至老人,小到少儿,人民群众中有太多的聪明和智慧,提出了一项又一项的发明创造,希望改变生活,其执著精神可赞可嘉。
  当评委的过程中,笔者有幸近距离接触到了近300项发明作品。令我高兴的是,其中的大多数都申请甚至“拿到了”专利(98%都是非职务“小发明”)。
  由此可见,我国民众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确是大大提高了!大家普遍有了一种以前不曾有过的认识――那是我的发明,那是我“多年的心血结晶”,我要依法保护,我要防止抄袭,我就要申请专利。许多人是一项“小发明”申请了许多项专利,好像是专利越多产品就越好。
  在中国,许多事情是容易“一窝蜂”的!其实,事情一旦“过了头”,恐怕就需要“冷处理”了!尽管人人有权把自己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但你的“作品”是否符合专利申请的三个条件?是否陷入了理论误区(如永动机)?是否违背了科学常识?是否具有实用价值?是否“副作用大于正作用”?是否成本太高难以实现?这一切,在申请专利之前,是必须认真考虑的。否则,“申请专利”也会叫你****一无所获。不是有许多个“专利大户”债台高筑甚至被戏称为“新丐帮”吗?专利的维持费是按专利项目“逐年加码”累计的,如果你有20项专利,不管有无“效益”,仅是每年的“维持费”就得好几万,你是个普通工人,你是个学生,年年都要付费啊!就算你申请得起,恐怕也“养”不起。“小发明”的发明人往往只强调一个“新”和“没有先例”,这是远远不够的。
  
  “水龙头发电”带来的思考
  
  一项好的发明,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必须三者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民间发明人有了申请专利的认识和积极性,难能可贵。但能否成功,能否形成有商业价值的发明产品,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其科学性和实用性。
  这里不妨举出2008年7月我当《我是发明家》节目的评委时,遇到过的一个既真实又典型的例子。
  这项“小发明”的目的是“节能”。该发明在厨房的“水龙头里面”,装上一个 小小的“叶片轮”,当水从水龙头中流出时,水冲着叶片――轮子转动――带上一个小型发电机――发出电来照明……
  稍具初中物理知识的人都得承认,这项发明的“思路”和“原理”并没有问题。为此,发明人认为这是个好发明,申请“专利”,并拿来参加评选。
  显然,这项作品是符合专利申请的“新颖性”的(至今“没人见过”有人在家用水龙头里面安装叶片轮和“发电机”,当然很“新”),应该说也有“创造性”:可它的“实用性”呢?随便就可以提出几个问题:
  
  1、厨房里用的小小水龙头,里面既要装叶片,又是要装发电机,构造当然很复杂,得有多高的造价?
  
  2、水龙头打开的时候才能“发电”,不开便没有电,这种断断续续的“电”如何派上用场?
  
  3、水龙头放水,有时要大,有时要小,“发电”如何“均匀”?
  
  4、自来水的压力,实际上是抽水泵用电力将水“加压”或抽到高处自流下来的,发明人在水管中加个“叶片轮”,增加了水流的阻力,“利用”了这份水流的“能量”,岂不是增加了抽水泵的能耗?
  
  5、自来水冲着叶片转动,能量是有消耗的:而叶轮转动“发电”,也有一个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的“效率”问题,不难计算出整个过程的能量利用率不会超过50%。总的能有减无增怎会实现“节能”?
  “原理”没问题,但根本不实用,能发出的“电”连一个手电筒的灯泡也点不亮!还不如用手把叶片转几下发的电多!
  在笔者参加评选中接触的300来项“小发明”中,类似这样的“有些道理,远离实用”却自认为是一项“好发明”、甚至获得“证书”者为数不少。这正是我国当前发明专利数量不少、质量不高,转化困难的一个原因。
  历史上,“小发明”成为大气候者不乏其例:圆珠笔、拉链、土豆片、十字形螺丝钉、曲别针、易拉罐等等,每一个都形成了产业,改变了人类的生活。一项“小发明”,到底有没有前途,必得是有一个漫长的改进完善、普及推广的过程,最终能不能形成有商业价值的产品,为人们提供方便造福社会,最根本的是看它是否真正科学而实用,而不在于你是否拿到了多少个“专利证书”。“专利证书”(尤其是实用新型专利),既不等于产品,也不是科学评价。
  带有浓厚的个体经济特色的我国民间发明人或“小发明”者,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自费、举债,申请“专利”,结果往往是失败。这说明,在我国群众性的发明创造活动蓬勃兴起的同时,重要的是普及科学知识和专利知识,盲目申请专利是不可取的,只讲数量不讲质量更是有害的,过分夸大“小发明”专利的价值,似乎“专利=产品”是一种误区。我们不能从不重视专利的一个极端跑到“专利就是一切”的另一个极端。发明人一定要注意多学科知识的应用,要同时在“三性”上狠下功夫,务必要在基础科学原理方面不犯错误,不入误区。
  一个好产品胜过一打“专利”,中国民间的“小发明”,有必要警觉专利申请中的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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