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设计 > [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精选多篇)]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精选多篇)]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04 14:32:36 影响了:

第一篇: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七大为我们描绘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既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近期我们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全县队伍包括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助理员。目前全县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乡镇司法助理员**人;从业基层法律工作者**人。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人,占**%;30-40岁的有*人,占**%。从文化程度上看,大专以上学历*人。党员*人。

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 1

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创先争优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执法执业档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司法局工作规则》、《司法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抓建设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

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

二、当前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有少数干警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二是领导班子不能完全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战斗力,领导干部自身对工作缺少诚心,奉献精神不足。因此,要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重聚人心,重树信心,重朔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形象。

二是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一是有的乡镇司法助理员中有的不熟悉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二是乡镇司法助理员都是身兼多职,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乡镇司法助理员大部分都刚进入到岗位,很多都不太熟悉业务,加之人员管理体制、

经费等问题。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及时加强业务培训,其次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人员管理体制、经费理顺,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

三、关于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一)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各项素质。队伍建设,素质是根本。只有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队伍建设才能真正搞好。因此,要把素质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一要组织队伍成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理论著作和文件规章,在全体队伍成员中开展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风纪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队伍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素质。二要组织队伍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让队伍成员能够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的核心。队伍建设搞得好不好,班子建设是前提是关键。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结目前开展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

斗力,把各级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坚持两个原则,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一是要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队伍建设的成效如何,要看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反映,社会的评价和反映怎样,来自于队伍中是否存在突出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队伍的监督管理,要认真做好队伍的执法检查和信访查处工作,要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问题,要把这些不良倾向和问题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成后患。二是要坚持“从优待警”的原则。从优待警,从善待警,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项政治武器。要认真关心和爱护司法行政队伍中的每一名成员,思他们所思,想他们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让他们能够安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干无所忧、干有所为。

(四)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持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形成正确的精神导向。创建活动是队伍建设的精神载体,开展创建活动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司法行政部门要在抓队伍建设的过程中,适时开展各种类型的创建活动。如创建“五型”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创建优秀司法所、创建执法先进单位、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和司法行政工作者”等等。

通过开展这些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内营造一种健康的精神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司法行政队伍成员在工作上奋发图强、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求实创新。

(五)强化工作机制,使队伍建设能够长抓不懈。机制是队伍建设各项举措能够有效落实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才能使队伍建设长抓不懈。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队伍建设的领导工作机制。单位的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队伍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中要安排一人专抓队伍建设。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逐层逐级地落实好本地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各项任务。二是要建立工作协作制。要充分发挥机关职能科室在队伍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确保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县司法局

2014年4月13日

第二篇: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大及其全会为我们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既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

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今年3月,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我们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包括xx市司法局系统、xx区司法局系统、xx市司法局系统,全市队伍包括市、区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国家司法鉴定人。目前全市共有地、县级司法局3个,机关工作人员111人;找文章到好范文网-乡镇司法所44个,工作人员98人;律师事务所5个,执业律师43人;公证处3个,执业公证员14人;基层法律服务所35个,从业基层法律工作者155人;司法鉴定机构4个,执业国家司法鉴定人20人。总计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共有人员441人。从地域分布上看,地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117人,占26.5%;县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324人,占73.5%。从工作性质上看,从事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有209人,占47.4%;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有232人,占52.6%。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32人,占7.3%;30-40岁的有153人,占34.7%;40-50岁的有178人,占40.3%;50岁以上的有78人,占17.7%。

近几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更多请关注:WWw.HAOwORD.cOm)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机关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务接待首问责任制度》、《干部职工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纪违规处罚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自2014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每年都在年初或结合行风评议,开展了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四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近几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0多个单位、30多名个人受到了地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为司法行政队伍争得了荣誉,赢得了社会地位。

二、当前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我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

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意志消沉,精神萎靡。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有少数机关干部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二是由于在部分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间存在着不团结的现象,从而导致领导班子不能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

力、战斗力,班子软则队伍散;三是由于有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自身不能以身作则,对工作缺少诚心,对单位缺失爱心,对同志缺乏关心,奉献精神不足,导致机关干部人心涣散、信心丧失。因此,要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重聚人心,重树信心,重朔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形象。

二是在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有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有的在代理案件时不能依法办案,甚至存在着违法办案的行为;有的对所代理的案子不负责任、不尽职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超标准收取代理费,或者对当事人敲吃敲喝,假借他人甚至法官名义索取财物;有的在办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执业纪律等方面比较淡薄或欠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没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按照“政治建警、制度治警、素质强警”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道德素质,强化他们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建设一支合格的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

三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自由散漫、纪律松驰、工作拖拉,把办公室当菜园,想来则来,想走就走,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由于从“国家干部”的身份变成了“个体户”,政治上无指望,精神上有失落感,产生了消极抵触情绪;第三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在律师队伍的教育上下功夫,要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党性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作风教育,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找文章到好范文网-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

四是在司法鉴定人这支新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少数司法鉴定人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在办理鉴定中只求数量多少、不管质量高低,存在着“多办案、多收费、多提成”的思想;有少数司法鉴定人法制观念淡薄,在办理鉴定中不能严格依法办鉴,存在着办关系鉴、办人情鉴的现象;有少数司法鉴定人为了争案源,存在着互相贬损诋毁的现象;有少数司法鉴定人的业务水平偏低,鉴定的质量有待提高。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司法鉴定人刚刚走进司法行政队伍不久,人员来源广、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人是从非政法单位进来,没有接受过系统全面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法律素质都比较差。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迅速及时地开展对这支队伍的教育整顿,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思想、道德素质和政风、行风、法纪观念,增强他们服务为民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为司法活动提供公正、科学、合法的证据。

五是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熟悉工作、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发生变更,乡镇司法所刚刚由乡镇主管变为司法局主管,有的地方人员配备工作还未完成,加上公务员登记的限制,使得能进来的人不安心、想干事的人进不来、正在岗的人不能干,所以形成了这种局面。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

三、关于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一)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各项素质。

队伍建设,素质是根本。只有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队伍建设才能真正搞好。因此,要把素质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一要组织队伍成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理论著作和文件规章,在全体队伍成员中开展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风纪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队伍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素质。二要组织队伍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让队伍成员能够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班子是队伍的核心。队伍建设搞得好不好,班子建设是前提是关键。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的建设,开展创建“五好”班子活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把各级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坚持两个原则,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要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队伍建设的成效如何,要看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反映,社会的评价和反映怎样,来自于队伍中是否存在突出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队伍的监督管理,要认真做好队伍的执法检查和信访查处工作,要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问题,要把这些不良倾向和问题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成后患。二是要坚持“从优待警”的原则。从优待警,从善待警,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项政治武器。要认真关心和爱护司法行政队伍中的每一名成员,思他们所思,想他们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让他们能够安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干无所忧、干有所为。

(四)开展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形成正确的精神导向。

创建活动是队伍建设的精神载体,开展创建活动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司法行政部门要在抓队伍建设的过程中,适时开展各种类型的创建活动。如创建“五型”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创建优秀司法所、创建执法先进单位、创建“十佳”法律服务行业先进工作者、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和司法行政工作者”等等。通过开展这些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内营造一种健康的精神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司法行政队伍成员在工作上奋发图强、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求实创新。

(五)强化工作机制,使队伍建设能够长抓不懈。

机制是队伍建设各项举措能够有效落实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才能使队伍建设长抓不懈。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队伍建设的领导工作机制。各单位的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队伍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中要安排一人专抓队伍建设。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逐层逐级地落实好本地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各项任务。二是要建立工作协作制。要充分发挥机关职能科室、纪检、政工、党支部等部门在队伍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确保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来源于好范文网,欢迎阅读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第三篇: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大及其全会为我们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既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今年3月,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队伍建设调研的指示精神,我们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包括xx市司法局系统、xx区司法局系统、xx市司法局系统,全市队伍包括市、区司法局机关人员、乡镇司法所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者、国家司法鉴定人。目前全市共有地、县级司法局3个,机关人员111人;找文章到网-乡镇司法所44个,人员98人;律师事务所5个,执业律师43人;公证处3个,执业公证员14人;基层法律服务所35个,从业基层法律者155人;司法鉴定机构4个,执业国家司法鉴定人20人。总计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共有人员441人。从地域分布上看,地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117人,占26.5%;县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324人,占73.5%。从性质上看,从事司法行政管理的有209人,占47.4%;从事法律服务的有232人,占52.6%。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32人,占7.3%;30-40岁的有153人,占34.7%;40-50岁的有178人,占40.3%;50岁以上的有78人,占17.7%。

近几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机关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务接待首问责任制度》、《干部职工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纪违规处罚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自2014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每年都在年初或结合行风评议,开展了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四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近几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0多个单位、30多名个人受到了地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为司法行政队伍争得了荣誉,赢得了社会地位。

二、当前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我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

第四篇: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七大为我们描绘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既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近期我们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全县队伍包括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助理员。目前全县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乡镇司法助理员**人;从业基层法律工作者**人。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人,占**%;30-40岁的有**人,占33.3%。从文化程度上看,均为大专以上学历**人。党员**人。

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 1

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创先争优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执法执业档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司法局工作规则》、《司法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抓建设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

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

二、当前*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有少数干警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二是领导班子不能完全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战斗力,领导干部自身对工作缺少诚心,奉献精神不足。因此,要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重聚人心,重树信心,重朔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形象。

二是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一是有的乡镇司法助理员中有的不熟悉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二是乡镇司法助理员都是身兼多职,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乡镇司法助理员大部分都刚进入到岗位,很多都不太熟悉业务,加之人员管理体制、

经费等问题。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及时加强业务培训,其次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人员管理体制、经费理顺,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

三、关于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一)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各项素质。队伍建设,素质是根本。只有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队伍建设才能真正搞好。因此,要把素质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一要组织队伍成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理论著作和文件规章,在全体队伍成员中开展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风纪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队伍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素质。二要组织队伍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让队伍成员能够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的核心。队伍建设搞得好不好,班子建设是前提是关键。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结目前开展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

斗力,把各级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坚持两个原则,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一是要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队伍建设的成效如何,要看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反映,社会的评价和反映怎样,来自于队伍中是否存在突出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队伍的监督管理,要认真做好队伍的执法检查和信访查处工作,要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问题,要把这些不良倾向和问题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成后患。二是要坚持“从优待警”的原则。从优待警,从善待警,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项政治武器。要认真关心和爱护司法行政队伍中的每一名成员,思他们所思,想他们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让他们能够安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干无所忧、干有所为。

(四)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持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形成正确的精神导向。创建活动是队伍建设的精神载体,开展创建活动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司法行政部门要在抓队伍建设的过程中,适时开展各种类型的创建活动。如创建“五型”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创建优秀司法所、创建执法先进单位、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和司法行政工作者”等等。

通过开展这些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内营造一种健康的精神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司法行政队伍成员在工作上奋发图强、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求实创新。

(五)强化工作机制,使队伍建设能够长抓不懈。机制是队伍建设各项举措能够有效落实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才能使队伍建设长抓不懈。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队伍建设的领导工作机制。单位的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队伍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中要安排一人专抓队伍建设。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逐层逐级地落实好本地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各项任务。二是要建立工作协作制。要充分发挥机关职能科室在队伍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确保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2014年4月13日

第五篇:关于芙蓉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芙蓉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芙蓉区司法局以中央、省、市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整体部署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管理力度,努力实现了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年5月,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我们对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芙蓉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芙蓉区司法局设立于1986年(原长沙市东区司法局),属政府职能局,正科规格。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3个科室(内设科室未定级别),局机关下设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2个二级机构;另外,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会联动调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局长和主管副局长分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管辖13个基层司法所,3个律师事务所,3个法律服务所。

(二)人员基本情况。区司法局有政法专项编制27名,政府雇员1名,实有28人(男22人,女6人),有3人暂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其中,局领导3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机关干部9人,公证处3人,法律援助中心3人,司法所长13人;副团级干部转业1人,正营级干部转业2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8人,科员及以下15人;30岁以下2人,31—35岁5人,36—40岁12人,41-45岁5人,46岁以上4人;党员25人,非党员3人;大专10人,大学16人,研究生2人;法学专业15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4人。

(三)取得的成绩。近几年来,区司法局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改、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

一是以学习培训为抓手,提升了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主要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区司法局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还针对性地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正规化。区司法局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支部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把手定期与干部谈心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先后建立了《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警车管理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

法责任考核评议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以教育整顿为契机,铸造了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几年来,区司法局结合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实践科学观、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认真开展了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四是以目标管理为载体,营造了司法行政队伍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区司法局通过科学设置工作目标,统一格式标准,架构了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充分调动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的浓厚氛围。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近几年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有集体10多次、个人40多人次获得了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为司法行政队伍争得了荣誉,赢得了社会地位。

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专业水平不够高。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必须是一支精通法律应用的队伍。由于多种原因,现队伍中存在着法律水平不够高的问题,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工作主动性不够强。部分干部没有理清有为与有位、务虚与务实的关系,认为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缺乏一种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基础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存在着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现象。

(三)人员编制配备不足。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既要承担政府的中心工作,又要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方面做大量工作。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不断加重,但人员编制长期没有得到补充,现有的工作人员已无法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三、关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如何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集中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是我们始终考虑的主题。

(一)认真抓好队伍的素质教育,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能力及水平。队伍建设,素质是根本。只有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队伍建设才能真正搞好。因此,要把素质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司法行

政队伍也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要加强队伍素质教育,一是要坚持政治建警。保持思想教育的经常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强化队伍建设的根本。为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疏导人、凝聚人、激励人的作用,在全体队伍成员中开展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风纪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提高队伍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素质。二是要坚持业务强警。业务培训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的重要环节,要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队伍,让队伍成员能够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是队伍的核心。队伍建设搞得好不好,班子建设是前提。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的建设,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准确把握队伍思想脉搏,增强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及实效性。要建立司法行政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摸清队伍成员的思想脉搏,按照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给合的方针,抓苗头、抓倾向、抓动态,及时发现容易出问题的人和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一是要坚持从严治警。队伍建设的成效如何,要看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反映,社会的评价和反映怎样,来自于队伍中是否存在突出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队伍的监督治理,要认真做好队伍的执法检查和信访查处工作,要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问题,要把这些不良倾向和问题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成后患。二是要坚持从优待警。从优待警是抓好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要认真关心和爱护司法行政队伍中的每一名成员,思他们所思,想他们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让他们能够安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干无所忧、干有所为。

(四)全面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活力及动力。全面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激发队伍活力和促进各项任务完成的核心手段。要按照“单项工作争一流,全面工作上水平”的要求,对各科室及司法所的职责进行界定,明确每个岗位职责及标准。实行日常考核、年中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监督、评价、督促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坚持奖罚激励、表率激励、目标激励相结合,严格考核结果兑现。解决好“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努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通过全面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在司法行政系统内营造一种积极健康的精神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司法行政队伍成员在工作上奋发图强、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求实创新。

(五)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队伍建设长抓不懈。机制是队伍建设各项举措能够有效落实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才能使队伍建设长抓不懈。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机制。要建立队伍建设的领导工作机制,确保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二是要完善人员的交

流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员的进出口管理机制,从实践工作中对司法行政人员的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对于不合格的人员要果断地通过离岗、调离、辞退、开除等多种渠道,及时清理出司法行政队伍。三是要优化选人用人机制。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措施,优化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人员配置,选好配强中层干部,力求达到最佳组合,提高工作效率。

(六)加强司法行政保障制度建设,为司法行政队伍的科学发展提供保证。要努力争取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切实解决司法行政经费难的问题。逐步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

第一篇:市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1999年,市司法局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要求;2014年又下发了《关于印发本市监狱、劳教所等单位处级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设置规定的通知》(简称《职务设置规定》),明确了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配备。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局领导要求,今年我们会

同市监狱管理局、劳教局纪检监察部门,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采取实地调查与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发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调查提纲》、《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问卷调查表》、《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情况调查表》等调查1140份,回收率99.8%。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党委领导重视、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党委工作议程,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从党委会记录看,各单位较好地落实了半年1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的制度,研究分析并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二是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全局28个设党委的处级单位全部建立纪委,配备了纪委书记。10个监狱、劳教所配备了副政委、纪委书记,占19个监所的52.6%。华厦宾馆和民星公司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注意把党性好、学历高和年纪较轻的干部调到纪检监察部门,任免、调整纪检监察干部事先征求上级纪委意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三是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各级党委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查处工作,监狱管理局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从干警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出发,支持纪检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劳教局党委书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局规》和《处理程序》查办案件。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信访举报核查等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党委领导都及时给予支持帮助。特别是在查处案件中,党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相对独立办案,保证了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

二、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抓得比较紧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方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监狱管理局、劳教局纪委,除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司法局纪委举办的培训外,每年举办培训班,重点围绕《局规》和《处理程序》的贯彻、办案的质量要求、行政监察工作、释前、解教前谈话以及贯彻两个《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交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基层纪委以《纪检监察业务简明教程》为主要教材,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在岗自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注意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教育。各级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纪委历次会议精神,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今年,根据市纪委和局党委的要求,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活动,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观看了梁雨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的录像片。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针对存在的作风、执法管理和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各级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调查表明,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总体评价”为好的和较好的占96.7%。

(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级纪委主动积极地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调查显示,认为“协助党委抓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推进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好的和较好的分别是97.2%和96.4%。各级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措施,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始终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与从严治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警队伍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了弘扬新时期“红烛”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和“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等专题教育活动。以《党纪处分条例》和《局规》为特殊教材,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专题培训,开展测试、竞赛和专题征文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对干警队伍的纪律教育。运用典型案例或本单位的案例,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提高干警自身免疫力,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调查显示,认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好的和较好的占95.7%。

 

第二篇:市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1999年,市司法局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要求;2014年又下发了《关于印发本市监狱、劳教所等单位处级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设置规定的通知》(简称《职务设置规定》),明确了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配备。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局领导要求,今年我们会同市监狱管理局、劳教局纪检监察部门,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采取实地调查与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发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调查提纲》、《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问卷调查表》、《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情况调查表》等调查1140份,回收率99.8%。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领导重视、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党委工作议程,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从党委会记录看,各单位较好地落实了半年1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的制度,研究分析并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二是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全局28个设党委的处级单位全部建立纪委,配备了纪委书记。10个监狱、劳教所配备了副政委、纪委书记,占19个监所的52.6%。华厦宾馆和民星公司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注意把党性好、学历高和年纪较轻的干部调到纪检监察部门,任免、调整纪检监察干部事先征求上级纪委意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三是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各级党委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查处工作,监狱管理局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从干警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出发,支持纪检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劳教局党委书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局规》和《处理程序》查办案件。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信访举报核查等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党委领导都及时给予支持帮助。特别是在查处案件中,党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相对独立办案,保证了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

二、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抓得比较紧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方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监狱管理局、劳教局纪委,除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司法局纪委举办的培训外,每年举办培训班,重点围绕《局规》和《处理程序》的贯彻、办案的质量要求、行政监察工作、释前、解教前谈话以及贯彻两个《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交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基层纪委以《纪检监察业务简明教程》为主要教材,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在岗自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注意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教育。各级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纪委历次会议精神,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今年,根据市纪委和局党委的要求,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活动,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观看了梁雨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的录像片。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针对存在的作风、执法管理和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各级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调查表明,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总体评价”为好的和较好的占96.7%。

(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级纪委主动积极地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调查显示,认为“协助党委抓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推进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好的和较好的分别是97.2%和96.4%。各级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措施,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始终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与从严治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警队伍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了弘扬新时期“红烛”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和“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等专题教育活动。以《党纪处分条例》和《局规》为特殊教材,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专题培训,开展测试、竞赛和专题征文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对干警队伍的纪律教育。运用典型案例或本单位的案例,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提高干警自身免疫力,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调查显示,认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好的和较好的占95.7%。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局规》和《处理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014年以来,共查处72起案件,查处党员、干警84名。在案件查处中,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努力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纪适当,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对干警违法违纪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干警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抓住典

型案例,发通报、编《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四)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监狱劳教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坚持对执法执纪进行监督检查。近年来,又总结推广了监狱长、劳教所长信箱制度和罪犯释放前、劳教人员解教前谈话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执法监督的措施。监狱、劳教所认真开展了罪犯释放前、劳教人员解教前谈话工作,对100%的释放罪犯和60%以上的解教人员进行谈话。今年,监狱局开展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会同检察机关对2014年以来的减刑、假释等材料进行了逐份检查。劳教局开展对超时劳动、警戒具使用和民管班组长管理等专项检查。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对重大工程、设备更新、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的效能监察。调查显示,认为“对执法执纪的监督”好的和较好的占91.6%。

(五)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源头治理。各级纪委积极参与和推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健全。调查显示,认为“推进规章制度和源头治理情况”好的和较好的占93.1%。监狱局先后制定了《关于新收罪犯收押和分流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工作的补充规定》、《使用警械具的试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涉及监狱执法、管理等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范,汇编成《监狱执法手册》,形成了完整的监管工作的“执法链”。劳教局制定了各项执法事项和日常管理的15个具体规定,近年来又不断补充和完善,编印了小册子,发到每位干警的手里。各单位积极推进狱务、所务公开、厂务公开,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普遍推行了“爱生超市”,大宗物资招标及集中采购,罪犯劳教人员存款银行卡管理和考核、记分、奖罚电脑管理等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从源头上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经过调研,我们感到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的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单位之间贯彻文件精神的情况有着较大的差异。

(一)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的配备尚未全部落实。至2014年11月,没有落实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的单位还有9家,占19个监狱、劳教所的47.4%,分别是提篮桥监狱、五角场监狱、新收犯监狱、宝山监狱、白茅岭监狱、女子监狱、第四劳教所、女劳教所和少年教养所。

(二)监察室主任的配备和素质有待于加强。青浦监狱监察室主任还处于空缺状态。个别单位监察室主任兼职较多。在17位监察室主任中,近两年新调任的有8人,占47.1%。在新任的监察室主任中,存在着年龄偏大和身体较差的情况。监察室主任业务培训不够,接受两周以上业务培训和能熟练使用电脑的分别只有4人。

(三)纪检监察干部缺编比较严重。按照《若干意见》规定,有21个基层单位,需配备50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现配备了4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4名兼职干部。专职干部的配备率只有82%,缺编单位8家,占38.1%。具体是:缺编2人的是青浦监狱(有1名兼职);缺编1人的有五角场监狱、北新泾监狱、新收犯监狱、第一劳教所、白茅岭监狱(有1名兼职)、军天湖监狱(有1名兼职)、少年管教所(有1名兼职)。

(四)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偏少,部分单位年龄结构偏大。30岁以下仅有4人,只占9.7%。女子监狱、五角场监狱、宝山监狱、青浦监狱和第四劳教所的纪检监察干部,年龄都在50岁以上。其中:女子监狱3名纪检监察干部平均年龄约53岁;五角场监狱3名纪检监察干部平均年龄约54岁;第四劳教所只有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是去年57岁时调任的。

(五)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纪检监察部门新进人员较多,存在业务不熟、经验不足的现象;少数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也存在着观念陈旧,知识结构老化,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5年来,只有10人参加过两周以上的业务培训,仅占23.4%。不能熟练使用电脑的有35人,占85.4%。

五、进一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几点建议

(一)按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对没有落实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的9家监狱、劳教所,要按照《职务设置规定》尽快落实到位。二是凡没有按《若干意见》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单位,明年上半年要配齐;对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明显不适应的,要作适当调整。三是建议对企业及农场社区的纪检监察干部数进行定编,以企业员工和社区人口数为参照,配备1-2名纪检监察干部。

(二)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逐步改善办公条件。一是通过交流、轮岗等途径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合理的素质结构;在保留业务骨干的前提下,一般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的应予以轮岗;选拔一批素质高的年轻干部充实纪检监察岗位,使纪检监察部门成为党性锻炼和人才成长的基地;防止把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安置性岗位。二是提升教育培训的层次,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选送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委托有关部门或相关院校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三是逐步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装备。

第三篇: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七大为我们描绘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既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近期我们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全县队伍包括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助理员。目前全县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乡镇司法助理员**人;从业基层法律工作者**人。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人,占**%;30-40岁的有*人,占**%。从文化程度上看,大专以上学历*人。党员*人。

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 1

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创先争优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执法执业档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司法局工作规则》、《司法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抓建设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

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

二、当前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有少数干警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二是领导班子不能完全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战斗力,领导干部自身对工作缺少诚心,奉献精神不足。因此,要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重聚人心,重树信心,重朔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形象。

二是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一是有的乡镇司法助理员中有的不熟悉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二是乡镇司法助理员都是身兼多职,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乡镇司法助理员大部分都刚进入到岗位,很多都不太熟悉业务,加之人员管理体制、

经费等问题。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及时加强业务培训,其次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人员管理体制、经费理顺,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

三、关于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一)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各项素质。队伍建设,素质是根本。只有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队伍建设才能真正搞好。因此,要把素质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一要组织队伍成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理论著作和文件规章,在全体队伍成员中开展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风纪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队伍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素质。二要组织队伍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让队伍成员能够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的核心。队伍建设搞得好不好,班子建设是前提是关键。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结目前开展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

斗力,把各级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坚持两个原则,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一是要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队伍建设的成效如何,要看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反映,社会的评价和反映怎样,来自于队伍中是否存在突出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队伍的监督管理,要认真做好队伍的执法检查和信访查处工作,要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问题,要把这些不良倾向和问题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成后患。二是要坚持“从优待警”的原则。从优待警,从善待警,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项政治武器。要认真关心和爱护司法行政队伍中的每一名成员,思他们所思,想他们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让他们能够安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干无所忧、干有所为。

(四)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持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形成正确的精神导向。创建活动是队伍建设的精神载体,开展创建活动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司法行政部门要在抓队伍建设的过程中,适时开展各种类型的创建活动。如创建“五型”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创建优秀司法所、创建执法先进单位、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和司法行政工作者”等等。

通过开展这些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内营造一种健康的精神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司法行政队伍成员在工作上奋发图强、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求实创新。

(五)强化工作机制,使队伍建设能够长抓不懈。机制是队伍建设各项举措能够有效落实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才能使队伍建设长抓不懈。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队伍建设的领导工作机制。单位的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队伍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中要安排一人专抓队伍建设。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逐层逐级地落实好本地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各项任务。二是要建立工作协作制。要充分发挥机关职能科室在队伍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确保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县司法局

2014年4月13日

第四篇: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大及其全会为我们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既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

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今年3月,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我们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包括xx市司法局系统、xx区司法局系统、xx市司法局系统,全市队伍包括市、区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国家司法鉴定人。目前全市共有地、县级司法局3个,机关工作人员111人;找文章到好范文网-乡镇司法所44个,工作人员98人;律师事务所5个,执业律师43人;公证处3个,执业公证员14人;基层法律服务所35个,从业基层法律工作者155人;司法鉴定机构4个,执业国家司法鉴定人20人。总计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共有人员441人。从地域分布上看,地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117人,占26.5%;县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324人,占73.5%。从工作性质上看,从事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有209人,占47.4%;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有232人,占52.6%。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32人,占7.3%;30-40岁的有153人,占34.7%;40-50岁的有178人,占40.3%;50岁以上的有78人,占17.7%。

近几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机关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务接待首问责任制度》、《干部职工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纪违规处罚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自2014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每年都在年初或结合行风评议,开展了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四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近几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0多个单位、30多名个人受到了地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为司法行政队伍争得了荣誉,赢得了社会地位。

二、当前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我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

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意志消沉,精神萎靡。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有少数机关干部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二是由于在部分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间存在着不团结的现象,从而导致领导班子不能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

力、战斗力,班子软则队伍散;三是由于有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自身不能以身作则,对工作缺少诚心,对单位缺失爱心,对同志缺乏关心,奉献精神不足,导致机关干部人心涣散、信心丧失。因此,要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重聚人心,重树信心,重朔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形象。

二是在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有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有的在代理案件时不能依法办案,甚至存在着违法办案的行为;有的对所代理的案子不负责任、不尽职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超标准收取代理费,或者对当事人敲吃敲喝,假借他人甚至法官名义索取财物;有的在办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执业纪律等方面比较淡薄或欠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没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按照“政治建警、制(更多请关注WWW.HAOWoRD.COm)度治警、素质强警”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道德素质,强化他们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建设一支合格的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

三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自由散漫、纪律松驰、工作拖拉,把办公室当菜园,想来则来,想走就走,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由于从“国家干部”的身份变成了“个体户”,政治上无指望,精神上有失落感,产生了消极抵触情绪;第三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在律师队伍的教育上下功夫,要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党性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作风教育,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找文章到好范文网-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

四是在司法鉴定人这支新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少数司法鉴定人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在办理鉴定中只求数量多少、不管质量高低,存在着“多办案、多收费、多提成”的思想;有少数司法鉴定人法制观念淡薄,在办理鉴定中不能严格依法办鉴,存在着办关系鉴、办人情鉴的现象;有少数司法鉴定人为了争案源,存在着互相贬损诋毁的现象;有少数司法鉴定人的业务水平偏低,鉴定的质量有待提高。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司法鉴定人刚刚走进司法行政队伍不久,人员来源广、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人是从非政法单位进来,没有接受过系统全面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法律素质都比较差。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迅速及时地开展对这支队伍的教育整顿,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思想、道德素质和政风、行风、法纪观念,增强他们服务为民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为司法活动提供公正、科学、合法的证据。

五是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熟悉工作、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发生变更,乡镇司法所刚刚由乡镇主管变为司法局主管,有的地方人员配备工作还未完成,加上公务员登记的限制,使得能进来的人不安心、想干事的人进不来、正在岗的人不能干,所以形成了这种局面。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

三、关于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一)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各项素质。

队伍建设,素质是根本。只有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队伍建设才能真正搞好。因此,要把素质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一要组织队伍成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理论著作和文件规章,在全体队伍成员中开展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风纪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队伍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素质。二要组织队伍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让队伍成员能够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班子是队伍的核心。队伍建设搞得好不好,班子建设是前提是关键。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的建设,开展创建“五好”班子活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把各级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坚持两个原则,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要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队伍建设的成效如何,要看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反映,社会的评价和反映怎样,来自于队伍中是否存在突出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队伍的监督管理,要认真做好队伍的执法检查和信访查处工作,要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问题,要把这些不良倾向和问题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成后患。二是要坚持“从优待警”的原则。从优待警,从善待警,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项政治武器。要认真关心和爱护司法行政队伍中的每一名成员,思他们所思,想他们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让他们能够安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干无所忧、干有所为。

(四)开展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形成正确的精神导向。

创建活动是队伍建设的精神载体,开展创建活动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司法行政部门要在抓队伍建设的过程中,适时开展各种类型的创建活动。如创建“五型”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创建优秀司法所、创建执法先进单位、创建“十佳”法律服务行业先进工作者、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和司法行政工作者”等等。通过开展这些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内营造一种健康的精神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司法行政队伍成员在工作上奋发图强、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求实创新。

(五)强化工作机制,使队伍建设能够长抓不懈。

机制是队伍建设各项举措能够有效落实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才能使队伍建设长抓不懈。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队伍建设的领导工作机制。各单位的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队伍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中要安排一人专抓队伍建设。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逐层逐级地落实好本地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各项任务。二是要建立工作协作制。要充分发挥机关职能科室、纪检、政工、党支部等部门在队伍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确保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来源于好范文网,欢迎阅读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第五篇: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大及其全会为我们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既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今年3月,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队伍建设调研的指示精神,我们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包括xx市司法局系统、xx区司法局系统、xx市司法局系统,全市队伍包括市、区司法局机关人员、乡镇司法所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者、国家司法鉴定人。目前全市共有地、县级司法局3个,机关人员111人;找文章到网-乡镇司法所44个,人员98人;律师事务所5个,执业律师43人;公证处3个,执业公证员14人;基层法律服务所35个,从业基层法律者155人;司法鉴定机构4个,执业国家司法鉴定人20人。总计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共有人员441人。从地域分布上看,地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117人,占26.5%;县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324人,占73.5%。从性质上看,从事司法行政管理的有209人,占47.4%;从事法律服务的有232人,占52.6%。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32人,占7.3%;30-40岁的有153人,占34.7%;40-50岁的有178人,占40.3%;50岁以上的有78人,占17.7%。

近几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机关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务接待首问责任制度》、《干部职工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纪违规处罚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自2014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每年都在年初或结合行风评议,开展了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四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近几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0多个单位、30多名个人受到了地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为司法行政队伍争得了荣誉,赢得了社会地位。

二、当前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我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

第一篇:市场巡查工作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市场巡查工作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市场巡查工作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巡回检查的形式,定期查验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检查商品质量,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处理交易纠纷,即时查处商品交易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新方式。但通过调研,目前市场巡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提高市场巡

查工作效能,使之更好的成为市场监管的强效措施,还需要工商执法人员对这项工作不断进行完善补充。

一、目前市场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巡查人员的思想观念没有彻底转变

一是对市场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市场巡查人员把市场巡查工作简单化、形式化、应付化,甚至闭门造车,自己坐在办公室里随意填写市场巡查记录,没有使市场巡查真正成为工商执法的重要手段。二是对巡查目的认识不到位。巡查人员认为巡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及时处理巡查时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形成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要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治理”这样的链式巡查观念,也没有形成把市场巡查工作作为维护辖区地方经济秩序稳定、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为上级领导部门提供有价值市场信息重要手段的正确理念。三是对巡查的对象认识不更新。一般认为巡查的重点为集贸市场、超市、门店等经营主体,而没有根据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从思想意识上及时地将巡查范围扩展到如金融单位、公用企业、房地产市场等领域当中。四是对巡查内容认识不深入。表现为只注重对市场中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而没有及时将监管内容延伸到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误导性宣传、霸王条款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限制竞争行为等更广阔的执法领域中去。

(二)市场巡查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

一是巡查人员掌握的业务知识不全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数百部之多,而巡查人员普遍只熟悉《个体工商户条例》、《无照经营取缔办法》等常用的法律法规,而对涉及公司企业、商标广告、格式合同、反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较为专业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了解,因此巡查人员办理普通违法案件的业务比较熟练,而查处的案件一旦涉及上述特殊类别,承办起来则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部分巡查人员的执法技巧不高。监管时凭热情、凭经验、凭感觉,巡查办案时,往往只是单打独斗,缺乏发动社会力量发掘案源,缺乏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造成对有些经济违法行为的打击缺乏广度、力度。三是个别巡查人员的法律和纪律意识淡薄。表现为查办案件时不依照程序,随意性大,与相对人谈条件,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

(三)市场巡查措施不够具体

目前基层工商所巡查人员多侧重于各种专项性、临时性执法检查,日常巡查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方法措施。巡查记录能简就简,不能全面反映市场主体及监管过程信息。导致不能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发现了问题未及时纠正,不能有效杜绝违法行为的反复出现。

(四)基层部门执法权限不明确

监管模式创新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该属于工商所的职权,应授权给基层工商所。但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明显不能适应这项要求。主要表现在没有对工商所的强制措施权作出规定、没有对县级工商所行政管理机关委托工商所执法权限作出规定等。

二、通过思考,应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市场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

(一)充分认识推行市场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改革市场监管方式方法,推行市场巡查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转变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切实强化市场监管到位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市场监管行为、提高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推行市场巡查工作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效率,降低执法成本。通过推行市场巡查工作,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监管工作中逐步实现由被动式管理向主动式监管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转变,从而真正担负起历史使命。

(二)树立科学的巡查理念,创新市场巡查模式

上级机关应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科学、合理的市场巡查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工商所市场巡查对象不明确、巡查内容不清楚、巡查工作不到位、巡查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全面提高市场巡查工作效能。工商所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必须抓住重点,应集中力量增加对食品、农资、危化品、商标广告及其它问题易多发、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主体的巡查频率。基层巡查人员也要开拓思路、调整工作方法,通过合理分类,寻找科学的工作方法落实监管任务,寻找最佳途径实现监管效果最大化。

(三)注重市场巡查中的文字记录,为日常监管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篇:市场巡查工作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市场巡查工作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市场巡查工作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巡回检查的形式,定期查验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检查商品质量,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处理交易纠纷,即时查处商品交易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新方式。但通过调研,目前市场巡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提高市场巡查工作效能,使之更好的成为市场监管的强效措施,还需要工商执法人员对这项工作不断进行完善补充。

一、目前市场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巡查人员的思想观念没有彻底转变

一是对市场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市场巡查人员把市场巡查工作简单化、形式化、应付化,甚至闭门造车,自己坐在办公室里随意填写市场巡查记录,没有使市场巡查真正成为工商执法的重要手段。二是对巡查目的认识不到位。巡查人员认为巡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及时处理巡查时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形成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要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治理”这样的链式巡查观念,也没有形成把市场巡查工作作为维护辖区地方经济秩序稳定、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为上级领导部门提供有价值市场信息重要手段的正确理念。三是对巡查的对象认识不更新。一般认为巡查的重点为集贸市场、超市、门店等经营主体,而没有根据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从思想意识上及时地将巡查范围扩展到如金融单位、公用企业、房地产市场等领域当中。四是对巡查内容认识不深入。表现为只注重对市场中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而没有及时将监管内容延伸到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误导性宣传、霸王条款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限制竞争行为等更广阔的执法领域中去。

(二)市场巡查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

一是巡查人员掌握的业务知识不全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数百部之多,而巡查人员普遍只熟悉《个体工商户条例》、《无照经营取缔办法》等常用的法律法规,而对涉及公司企业、商标广告、格式合同、反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较为专业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了解,因此巡查人员办理普通违法案件的业务比较熟练,而查处的案件一旦涉及上述特殊类别,承办起来则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部分巡查人员的执法技巧不高。监管时凭热情、凭经验、凭感觉,巡查办案时,往往只是单打独斗,缺乏发动社会力量发掘案源,缺乏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造成对有些经济违法行为的打击缺乏广度、力度。三是个别巡查人员的法律和纪律意识淡薄。表现为查办案件时不依照程序,随意性大,与相对人谈条件,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

(三)市场巡查措施不够具体

目前基层工商所巡查人员多侧重于各种专项性、临时性执法检查,日常巡查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方法措施。巡查记录能简就简,不能全面反映市场主体及监管过程信息。导致不能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发现了问题未及时纠正,不能有效杜绝违法行为的反复出现。

(四)基层部门执法权限不明确

监管模式创新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该属于工商所的职权,应授权给基层工商所。但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明显不能适应这项要求。主要表现在没有对工商所的强制措施权作出规定、没有对县级工商所行政管理机关委托工商所执法权限作出规定等。

二、通过思考,应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市场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

(一)充分认识推行市场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改革市场监管方式方法,推行市场巡查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转变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切实强化市场监管到位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市场监管行为、提高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推行市场巡查工作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效率,降低执法成本。通过推行市场巡查工作,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监管工作中逐步实现由被动式管理向主动式监管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转变,从而真正担负起历史使命。

(二)树立科学的巡查理念,创新市场巡查模式

上级机关应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科学、合理的市场巡查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工商所市场巡查对象不明确、巡查内容不清楚、巡查工作不到位、巡查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全面提高市场巡查工作效能。工商所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必须抓住重点,应集中力量增加对食品、农资、危化品、商标广告及其它问题易多发、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主体的巡查频率。基层巡查人员也要开拓思路、调整工作方法,通过合理分类,寻找科学的工作方法落实监管任务,寻找最佳途径实现监管效果最大化。

(三)注重市场巡查中的文字记录,为日常监管提供有力支持

在进行市场巡查时,还应注意完善各种文字记录,如现场检查笔录、巡查记录、行政指导文书等,这项工作看似繁琐,但却是监管巡查中必不可少的,它既是工商执法人员实际工作情况的记录,同时也为后期监管工作提供了有据可查的线索。做好巡查中的文字记录,不但可以有效地改进上述问题,而且通过汇总、总结巡查记录,可以使执法人员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正,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

(四)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市场巡查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推行市场巡查工作过程中,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市场巡查的具体内容、考核标准、工作程序和市场巡查人员的职责。要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公开办事制度和办案程序,按受社会和经营者的监督。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市场巡查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市场巡查人员具备独立履行职责的能力。结合实际制定市场巡查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统一考核指标和管理办法,对巡查人员进行定期考评。

第三篇:关于提升市场巡查效能的调研与思考

关于提升市场巡查效能的调研与思考

市场巡查是基层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基本工作方式,也是履职问责的风险点。??

一、目前市场巡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市场巡查认识有待拓展。一是对巡查目的和作用的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巡查人员认为巡查只是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辖区市场秩序是的问题,对其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治理以及为市场监管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等目的和作用认识不足。二是对巡查内容认识不够到位。重要上巡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门店等有形市场及其经营主体,尚未将市场市场巡查延伸到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等市场主体。三是对巡查内容认识不够到位。局限于对有形市场中缺斤短两、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治理,向发现和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误导性宣传、霸王条款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以及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等隐蔽性更强、监管难度更大的领域拓展延伸不够。

2.市场巡查措施不够具体。虽然各地都明确了具体的巡查组、巡查人员、巡查区域,但仍侧重于各种专项性、临时性执法检查,日常巡查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目标和方向。一些地方的市场巡查仍停留在查处无照经营的层面上,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打假治劣、商标广告监管等还不够到位。

3.市场巡查记录流于形式。一些市场巡查人员所做的巡查记录简单、随意,不能有效反映市场主体及市场监管过程、状态和其他相关信息。有的巡查人员不愿携带巡查文书表格,记录能简则简;有的平时不记录,检查时突出补;有的工商所留存的台账,几乎千篇一律记录着“正常”。特别是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没有依法留下符合规定要求、能够作为履职和免责依据的“痕迹”。

4.巡查发现和处理问题效能较低。一是“出而不巡”,走马观花,不入店,不进场,巡查如巡游;二是“巡而不查”,简单地看看证照,翻翻台账,发现不了问题;三是“查而不纠”,该纠正的未纠正、能转为为案源的未立案查处;四是“纠而无效”,对发现问题的纠正、处罚只是“蜻蜓点水”,未能达到应有的惩戒效果,杜绝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5.市场巡查效果考核制度有待完善。省局和市局制定的市场巡查规范对市场巡查的内容、频次、巡查记录等都规定了明确的考核办法,而对巡查效果的考核,还缺乏科学可行的评价指标、办法,激励和约束机制尚不完善。

二、基层反映市场巡查深入推进遇到的困扰因素

1.巡查的责任边界尚未明确界定。基层市场巡查人员即使按照现有的规范,落实了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完成工作要求,但与“监督履职到位、实现辖区市场有效管控”的目标仍有差距,一旦出现差距,仍有被问责的风险。

2.巡查人员难以全面掌握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知识。市场巡查是对辖区市场主体、客体和行为的全面监管,涉及工商业务和方方面面,要求市场巡查全面掌握和应用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截至2014年底,作为工商部门执法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共有427部,其中,法律104部、行政法规201部、规章122部。此外,湖北工商系统堆满性文件11部、全省工商系统规范性文件705件。相当部分巡查人员对《公司法》、《个体工商户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常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应执法手段比较熟悉,而对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对生疏或不能熟练掌握、应用。

3.有限的巡查力量与不断增长的市场主体总量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对提升市场巡查效能的几点思考

实施市场巡查,应在市场监管的针对性、持续性和效能性上下功夫。

1.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合理确定巡查频次。应对市场主体、客体、行为进行综合和专项的风险分析,在“普遍撒网”的基础上“重点捉鱼”,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对食品、农资、危化品、商标印制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主体的巡查频次;相应减少低风险主体的巡查频次,实行远距离监管与“有诉即查、举一

反三”相结合的方式监管。

2.用集合指令的方式,统筹巡查安排。可以考虑在县级局设立“市场巡查管控中心”,对来自上级业务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行政指导等各条线的监管指令集成综合性的巡查指令,下达给工商所执行,让工商所走出上级多头发号施令,基层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疲于应付的困境。

3.以智能系统为辅助,实现高效巡查。基层反映,现行的巡查记录模式造成手工现场填写量很大,巡查后还要二次录入相应的监管信息化系统,重复劳动、工作量倍增。我们认为,应妥善处理市场巡查精细化、痕迹化管理与便于操作、利于坚持的关系,尽量化繁为简。当前至少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在移动状态下完成“填录合一”的操作。巡查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巡查人员在移动巡回的状态下实施监管,客观上需要借助可移动的便携式工作平台来完成工作。也只有借助这样的平台,才能最大限度地减轻基层监管人员的手工填写量,市场巡查记录和系统信息录入一次完成。二是应有一套“巡查智能辅助系统”。巡查工作模式的设计,不能假设基层监管人员都是全才和精英,而需要一套智能化的监管辅助系统来指导,帮助具有一般监管能力的基层监管人员比较高效地完成监管任务。查什么、怎么查,发现问题怎么办,应当给基层巡查人员以明确具体的指导和提示。因此,需将现行基层综合监管平台向巡查延伸,尽快开发“移动巡查及

智能辅助系统”,为实施高效的市场巡查提供支撑。

4.以防控风险为目标,界定巡查责任。首先应当明确,市场巡查是有职责边界的,而非“无限责任”。建议总局和省级局加强对工商部门的监管责任边界,特别是市场巡查的责任边界进行研究,包括必查的事项、必要的频次、失职的认定、问责的对象和免责的情形等,为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在划定“高压线”的同时,构筑“防火墙”。对于职能交叉的领域,比如生产性主体的巡查、个体行医主体的巡查、无照经营主体的巡查和处置等等,应商有关部门或提请省政府明确边界和责任。这既是对履职到位的界定,也是对依法履职的必要保护。

第四篇:市场巡查工作情况报告2014.12.20

市场巡查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工商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克服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困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扎实的开展市场巡查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为开展好市场巡查工作,所里成立了以所长、以巡查队长为副组长、每位监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巡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市场巡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学习。五月份以来,所里先后多次组织全体同志利用每月例会时间,学习市局《中原红盾市场巡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市局市场巡查工作规范实施办法》、以及市局《关于在市区分局开展中原红盾市场巡查集中行动“五个一”竞赛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学习,使大家深刻领会搞好市场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市场巡查的重心和目的,使大家统一了思想,在认识上高度重视,并为搞好市场巡查工作,出主意想办法,献计献策,为搞好市场巡查工作打下了思想基础。

三、完善制度。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制度规范,借助中国红盾论坛等介绍的各地市场巡查工作经验、做法,先后制定了***工商所市场巡查规定、市场巡查制度、市场巡查人员职责与任务,以及市场巡查月、季、年工作计划,网格化管理区域图等等。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经济户口台账、个体户总台账、行政指导月统计表、市场巡查情况月汇总表、行政指导意见书等样表和文书,通过完善相关规定和文书,为规范开展好市场巡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结合本辖区实际确定了巡查到位,重点监控,(更多请你搜索wWw.hAOwoRd.Com)规范管理,快速反应的巡查原则,并

根据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和所里人员实际情况,以及市场主体分布情况,将所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责任到人,确保了监管巡查到位。

四、扎实推进。市场巡查工作作为基层工商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我所已经形成共识,巡查工作搞好了,许多工作就轻松了。所以,在今年的市场巡查工作中,我们首先从摸底巡查入手,普遍走访,全面推进,普遍巡查的内容包括市场主体资格、商标广告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巡查人员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分片到段,划组到人,逐户上门巡查。巡查中,针对巡查重点对照检查,检查结果在巡查记录上逐项填写,并由相对人签字确认,不搞坐地想象,凭空瞎编的巡查记录。普查结束后,按照经济户口台账项目要求,逐项填写,(包括字号、负责人、经营范围、联系方式、注册号、经营地址、核准日期、执照变更情况、验照情况、前置许可及有效期、市场巡查情况、以及信用等级情况等,市场主题相关情况,一看经济户口就一目了然),同时根据普查结果,重新建立了市场主体总台账和分类台账(简单分类),通过普查,澄清了辖区市场主体底数,为更好地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

在此基础上,开展了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我们辖区600来户市场主体,所占类别不多,相对比较集中,主要以小百货、土产五金、服装、化妆品为主,因此,我们巡查的重点按照年、季、月计划的要求集中在这些行业开展巡查,先后开展了包括无照经营清理在内的多次重点巡查,8月份联合好迪化妆品公司开展了重点检查。特别是八月上旬,我们按计划对***进行了重点检查,两栋楼50层,巡查人员逐层巡查,一举打掉了一个打着工商部门旗号要求商户订报的窝

点。在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中,我们还对五一、端午、仲秋、十一等节假日,以及酒类、食品、校园周边等进行了专项巡查。

五、行政指导。在市场巡查中,开展行政指导是今年5月30日市局《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具体要求,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们根据八项原则要求,设计印制了行政指导意见书,并通过宣传、调解、建议等方法,以口头、书面、电话、约谈等方式进行行政指导,及时消除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苗头等,通过行政指导这种方式,改变了以往只重处罚,忽略服务的监管思维,赋予了市场巡查工作更多人性化的管理理念,拉近了监管与被监管者的距离,增强了工商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

六、注重实效。为克服做样子,走形式,在市场巡查中,我们坚决克服巡而不查,查而不纠,纠而无果的形式主义,针对每周巡查情况,利用周一例会讲评,提出问题,解决难题,汇总总结,并对不懂的及时向分局请示,随时向兄弟单位请教,尽量科学规范地开展好市场巡查。今年以来,累计巡查市场主体538户,其中个体工商户510户,开展行政指导66户次,其中发出书面行政指导41份,通过电话或口头等形式行政指导25次,即时处罚13件,一般程序案件8件,处罚金额1.6万元,调解纠纷17件,查处无照经营14户,同时,在市场巡查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分局分转的75家由市局、分局登记的各类公司制企业等进行全面筛查摸底,对不属于本所的企业予以退回。对属于本所辖区的企业,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由巡查人员对网格内所有企业开展企业经济户口的建立工作,目前已完成38家公司类企业基础经济户口的建档工作。占辖区企业总数的58 %。

另有23家企业因地址不详,无法联系等原因而未建立,对9家不属于本所辖区的企业予以了退。

七、网络应用。十一月份,分局举办市场巡查网络应用操作培训以来,繁荣街工商所高度重视,切实把应用操作的学习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在当天派出四名同志参加培训后,又请分局信息中心的常炜同志为每名市场巡查人员分配权限、核实工号。并从分局内网下载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巡查平台用户使用手册,大家对照操作说明中业务环节的操作详细说明,从日常巡查和计划巡查两方面在内网测试系统模拟练习。同时,集思广义,经过反复操作练习,对长达15页的用户使用手册的巡查业务操作说明进行了简化。在练习过程中,对大家不懂的环节,及时请教。 经过大家反复操作练习,目前所里市场巡查人员已基本掌握了操作流程,在测试系统统一进行了巡查录入,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上是***工商所在2014年的市场巡查工作中所做的一些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完善和规范。

二0 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第五篇:市场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市场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东兴区工商局 卢永强

市场巡查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巡回检查的形式,及时查验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检查上市商品的合法性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来源及流通渠道,调解处理交易纠纷,受理消费者投诉,即时查处商品交易中违法违章行为的全方位动态的市场监管新方式。市场巡查制具有市场监管的主动性、整体性、连续性和高效性的优点。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强化对各类市场日常监管的有效方法。

一、目前市场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巡查人员的思想观念没有彻底转变。部分巡查人员对待市场巡查工作的认识上“不到位”。一是对市场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分市场巡查人员把市场巡查工作简单化、形势化、数量化,甚至坐在办公室里填写市场巡查记录,没有使市场巡查真正成为一种执法的手段。二是对巡查目的认识不到位。巡查人员认为巡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及时处理辖区市场中发生的问题或巡查时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形成对经济违法行为要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治理”这样一环扣一环的巡查观念,也没有形成把市场巡查作为维护一方经济秩序的稳定、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上级提供有价值市场信息的重要手段的正确理念;三是对巡查的对象认识不到位。一般认为巡查的重点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门店等有形市场及其经营主体,而没有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思想意识上及时地将巡查范围延伸到金融、信息、房地产、劳务等生产要素市场及其他无形市场当中;四是对巡查内容认识不到位。表现为只注重对有形市场中缺斤短两、强买强卖、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治理,而没有及时将监管重点扩展到打击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误导性宣传、虚假打折降价、霸王条款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性限制竞争行为以及地区封锁、地方保护行为等隐蔽性更强、执法难度更大的执法领域中去。

(二)市场巡查人员的综合素质没有根本性提高。一是巡查人员掌握的业务知识不全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就有很多种,而大部分巡查人员只熟悉《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无照经营取缔办法》等常用的法律或规章,而对涉及公司、银行、证券、通信、会计等行业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了解,因此巡查人员对处罚一般经济违法案件的业务比较熟练,而查处的案件一旦涉及金融、财税、审计等方面的知识,承办起来则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部分巡查人员的执法技巧不高。有的监管时凭热情、凭经验,巡查办案时,往往只是单打一,缺乏发动社会力量发掘案源,缺乏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造成对有些经济违法行为的打击缺乏广度、力度;三是个别巡查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表现为不着装上岗,查办案件时不出示执法证件,办关系案、人情案,以收代罚或吃、拿、卡、要,严重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

(三)人员素质和执法手段与实行综合监管要求不相匹配。尽管近年来基层工商所在提高人员文化、业务素质方面下了很大功夫,采取一些措施,但与新的监管模式要具有一专多能的综合性素质,要有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亟待改善和加强。同时由于资金的紧缺,一方面有相当一部分基

层工商所的办公场所、电脑、通讯、车辆配备等硬件与实行综合监管所需要的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监管机制相关甚远。另一方面基层单位缺乏检验、检测商品的工具和设备,巡查人员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往往只是凭借着肉眼和工作经验辨别假冒伪劣商品,而随着科学技术发展,许多假冒伪劣商品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从表面难以辨出真伪。

(四)基层执法权限不明确。监管模式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执法重心下移,该属于工商所的职权,放还给基层工商所。但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都显得滞后和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对工商所的法律授权具有很大局限性;二是没有对工商所的强制措施权作出规定;三是没有对县级工商所行政管理机关授权,委托工商所执法权限作出规定。

(五)基层执法监督力度不够。一是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虽然有人员但因无明确的监管职责、权限等,监督作用得不到发挥;二是基层工商所的监督因力量不够、范围不宽、形式虚化而显得力度不够;三是未将法制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等聚集统一起来,造成有的管事不管人,有的管人不管事,削弱了监督效果;四是执法与执法监督的不同步导致出现执法不文明、粗暴执法、执法随意性大、以费代罚等不良现象。

二、针对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推动基层市场巡查工作规范化。

(一)充分认识推行市场巡查制的重要意义

改革市场监管方式方法推行市场巡查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转变职能、实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切实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实现职能到位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市场监管行为、提高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推行市场巡查制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抓住市场运行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患于未然;有利于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效率,降低执法成本;有利于社会监督和廉政建设。通过推行市场巡查制,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监管工作中逐步实现由被动式管理向主动式监管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规范化管理转变,从而真正担负起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历史使命。

(二)树立科学的巡查理念,创新市场巡查模式。

市场巡查像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尤其使市场管理工作,从传统模式走进现代模式,从驻场式监管向跟踪式监管的转变,从静态执法向动态执法的转变,无疑是市场管理方法、手段的一次革命性变革。我们应当珍惜这种史无前例的机遇,创建市场监管的辉煌成绩。市场巡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最基本工作方法,应当包括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职能的方方面面,如市场主体资格、市场经营行为、市场竞争行为以及产品质量、商标、广告等诸多方面,具体的讲它是指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工商所,以市场巡查为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切入点,以建立综合执法体制为目标,运用科学的高效的巡查模式,对市场主体的各种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动态执法过程。唯有在这种认识指导下,市场巡查工作才能觉得有干头,才能进行不断完善创新。工商所巡查人员才能将千头万绪的工作,理出头绪,抓出成效。并且降低行政成本,减少体能和财力的浪费,树立工商执法权威。因此,科学的市场巡查理念是:以建立基层综合执法体制为目的,构筑五大监管体系,一是市场主体准入(退出)体系;二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体系;三是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四是保护消费者权利体系;五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要构建这五大体系必须“思变”,要从执法理念、手段、方式等方面进行彻底的转变,即从强制行政向契约

行政转变;从生硬执法向人性执法转变;从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转变;从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

(三)注重市场巡查中的文字记录,为日常监管提供有力支持

在进行市场巡查时,还应注意完善各种文字记录,如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巡查日志等,这项工作看似繁琐,但却是监管巡查中必不可少的,它既是工商管理干部工作轨迹的记录,同时也为后期监管工作提供了有据可查的线索和条件。做好巡查中的文字记录,不但可以有效地改进上述问题,而且通过汇总、总结巡查记录,可以使领导层掌握巡查人员的工作状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新的对策和措施,使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收到立杆见影的成效,提高执法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四)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市场巡查制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推行市场巡查制的过程中,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用制度规范市场巡查的具体内容、考核标准、工作程序和市场巡查人员的职责、任务。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管理公示制、市场执法不作为追究制等有利于市场巡查顺利开展的监督机制,经常对市场巡查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公开办事制度和办案程序,按受社会和经营者的监督。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市场巡查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市场巡查人员具备独立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提高市场巡查的工作效率,应创造条件,逐步配备市场巡查所必需的设施和装备。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