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设计 >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则么写【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则么写【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9-06-04 14:32:42 影响了:

第一篇: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我市是人口较多的农业大市,也是劳务输出大市,是全国重点劳务输出中转监测地。全市农业人口802万人,占人口总量的89.4。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多,目前已多达221万人。

当前,我市劳务输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外

出人员多,从事的项目多,打工族的身影遍布全国。从行业来看,从事工业、加工业的占45,建筑业占18,交通运输业占5,饮食服务业占20,种植、养殖业占2,其他占10;从输出方面来看,往上海、江、浙方向的占44,往广州、深圳方向的占25,往北京、天津方向的占16,其他占15,外出农民工遍布全国各地。广东东莞厚街镇有我市阜南籍民工10多万人,几乎渗透到当地所有的经济领域;二是以年轻人为主,男性多于女性。20—34周岁占54.7,其中20—24岁占20,是各年龄段比重最高的一组;男性占59.6,女性占40.4。近两年来,女性劳动力外出找工作比男性要相对容易,妇女劳动力在劳务输出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三是有文化、懂技术的年轻劳动力越来越成为劳务输出中的骨干力量。外出务工人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占13,初中文化占65;从技术结构来看,有初级技术占28,中等技术占12,高级技术占40。

一、充分认识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为外出务工人员维护合法权益,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外出务工人员也是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责无旁贷。要通过我们的辛勤工作,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深情暖意,密切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间的关系,从而为营造党的十六大倡导的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因此,要充分认识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二、要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外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向外出务工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引导外出务工人员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要深入到工地,开展宣传。要以农民工追讨工资为主题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并开展街头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148专线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咨询,要及时、耐心、热诚解答,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时报告,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律援助机构对外出务工人员为维护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要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开设绿色通道。凡是外出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一律不作实质性条件审查,都应给予法律援助。要利用调解、诉讼、仲裁等多种手段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要广泛动员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同时,要加强与信访、公安、仲裁、法院、工会、建设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为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我市已成立了“**市律师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工资志愿团”,组成以市司法局领导为主的志愿团领导小组,每年这一志愿团对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及时、便捷、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及时化解了各种将要发生的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如仅2014年,我们就接受外出农民工咨询867人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39件。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回工资972万余元;又如我市一17岁少女在昆山打工,因“三氯乙稀”中毒死亡,市中心及时派出人员赶往昆山,为受害少女提供法律援助,经不懈努力,为其追回50万元的赔偿,该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使政府情系于民、为百姓办实事的形象在广大人民心目中更加提高。

三、建立长效的科学机制,完善劳动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策。

外出务工人员的务工环境尚存在许多问题:如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侵害农民工利益,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十分突出;用人单位故意不给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工资,超时劳动无报酬,劳动条件环境差,劳动安全无保障,发生工伤、职业病得不到及时救治,随意搜查身体,监视居所,劳动福利差等等。

1、要改变务工人员的不利状况。要赋予其恰当、合法的身份,给其相应的权利;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城乡居民户口差别,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才能保障实现宪法和劳动法所倡导的平等权利。

2、改革现有就业制度,构造城乡统一就业市场,建立公平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劳动力中介组织,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降低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保障市场沿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面迈进。

3、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第二篇: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我市是人口较多的农业大市,也是劳务输出大市,是全国重点劳务输出中转监测地。全市农业人口802万人,占人口总量的89.4。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多,目前已多达221万人。

当前,我市劳务输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外出人员多,从事的项目多,打工族的身影遍布全国。从行业来看,从事工业、加工业的占45,建筑业占18,交通运输业占5,饮食服务业占20,种植、养殖业占2,其他占10;从输出方面来看,往上海、江、浙方向的占44,往广州、深圳方向的占25,往北京、天津方向的占16,其他占15,外出农民工遍布全国各地。广东东莞厚街镇有我市阜南籍民工10多万人,几乎渗透到当地所有的经济领域;二是以年轻人为主,男性多于女性。20—34周岁占54.7,其中20—24岁占20,是各年龄段比重最高的一组;男性占59.6,女性占40.4。近两年来,女性劳动力外出找工作比男性要相对容易,妇女劳动力在劳务输出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三是有文化、懂技术的年轻劳动力越来越成为劳务输出中的骨干力量。外出务工人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占13,初中文化占65;从技术结构来看,有初级技术占28,中等技术占12,高级技术占40。

一、充分认识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为外出务工人员维护合法权益,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外出务工人员也是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责无旁贷。要通过我们的辛勤工作,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深情暖意,密切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间的关系,从而为营造党的十六大倡导的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因此,要充分认识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二、要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外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向外出务工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引导外出务工人员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要深入到工地,开展宣传。要以农民工追讨工资为主题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并开展街头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148专线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咨询,要及时、耐心、热诚解答,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时报告,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律援助机构对外出务工人员为维护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要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开设绿色通道。凡是外出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一律不作实质性条件审查,都应给予法律援助。要利用调解、诉讼、仲裁等多种手段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要广泛动员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同时,要加强与信访、公安、仲裁、法院、工会、建设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为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我市已成立了“**市律师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工资志愿团”,组成以市司法局领导为主的志愿团领导小组,每年这一志愿团对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及时、便捷、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及时化解了各种将要发生的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如仅2014年,我们就接受外出农民工咨询867人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39件。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回工资972万余元;又如我市一17岁少女在昆山打工,因“三氯乙稀”中毒死亡,市中心及时派出人员赶往昆山,为受害少女提供法律援助,经不懈努力,为其追回50万元的赔偿,该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使政府情系于民、为百姓办实事的形象在广大人民心目中更加提高。

三、建立长效的科学机制,完善劳动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策。

外出务工人员的务工环境尚存在许多问题:如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侵害农民工利益,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十分突出;用人单位故意不给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工资,超时劳动无报酬,劳动条件环境差,劳动安全无保障,发生工伤、职业病得不到及时救治,随意搜查身体,监视居所,劳动福利差等等。

1、要改变务工人员的不利状况。要赋予其恰当、合法的身份,给其相应的权利;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城乡居民户口差别,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才能保障实现宪法和劳动法所倡导的平等权利。

2、改革现有就业制度,构造城乡统一就业市场,建立公平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劳动力中介组织,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降低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保障市场沿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面迈进。

3、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

第三篇: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农民工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我市是人口较多的农业大市,也是劳务输出大市,是全国重点劳务输出中转监测地。全市农业人口802万人,占人口总量的89.4。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多,目前已多达221万人。

当前,我市劳务输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外出人员多,从事的项目多,打工族的身影遍布全国。从行业来看,从事工业、加工业的占45,建筑业占18,交通运输业占5,饮食服务业占20,种植、养殖业占2,其他占10;从输出方面来看,往上海、江、浙方向的占44,往广州、深圳方向的占25,往北京、天津方向的占16,其他占15,外出农民工遍布全国各地。广东东莞厚街镇有我市阜南籍民工10多万人,几乎渗透到当地所有的经济领域;二是以年轻人为主,男性多于女性。20—34周岁占54.7,其中20—24岁占20,是各年龄段比重最高的一组;男性占59.6,女性占40.4。近两年来,女性劳动力外出找比男性要相对容易,妇女劳动力在劳务输出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三是有文化、懂技术的年轻劳动力越来越成为劳务输出中的骨干力量。外出务工人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占13,初中文化占65;从技术结构来看,有初级技术占28,中等技术占12,高级技术占40。

一、充分认识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

为外出务工人员维护合法权益,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外出务工人员也是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责无旁贷。要通过我们的辛勤,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深情暖意,密切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间的关系,从而为营造党的十六大倡导的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因此,要充分认识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

二、要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外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向外出务工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引导外出务工人员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要深入到工地,开展宣传。要以农民工追讨工资为主题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并开展街头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148专线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咨询,要及时、耐心、热诚解答,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时报告,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律援助机构对外出务工人员为维护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要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开设绿色通道。凡是外出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一律不作实质性条件审查,都应给予法律援助。要利用调解、诉讼、仲裁等多种手段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要广泛动员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积极参与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同时,要加强与信访、公安、仲裁、法院、工会、建设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为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我市已成立了“**市律师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工资志愿团”,组成以市司法局领导为主的志愿团领导小组,每年这一志愿团对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及时、便捷、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及时化解了各种将要发生的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如仅2014年,我们就接受外出农民工咨询867人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39件。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回工资972万余元;又如我市一17岁少女在昆山打工,因“三氯乙稀”中毒死亡,市中心及时派出人员赶往昆山,为受害少女提供法律援助,经不懈努力,为其追回50万元的赔偿,该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使政府情系于民、为百姓办实事的形象在广大人民心目中更加提高。

三、建立长效的科学机制,完善劳动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策。

外出务工人员的务工环境尚存在许多问题:如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侵害农民工利益,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十分突出;用人单位故意不给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工资,超时劳动无报酬,劳动条件环境差,劳动安全无保障,发生工伤、职业病得不到及时救治,随意搜查身体,监视居所,劳动福利差等等。

1、要改变务工人员的不利状况。要赋予其恰当、合法的身份,给其相应的权利;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城乡居民户口差别,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才能保障实现宪法和劳动法所倡导的平等权利。

2、改革现有就业制度,构造城乡统一就业市场,建立公平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劳动力中介组织,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降低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保障市场沿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面迈进。

3、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

题,将农民工与城镇其他职工同等对待,政府管理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4、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调整劳动关系,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增加规定故意拖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工资,拒绝劳动安全保护,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让劳动法律法规真正成为捍卫包括农民工的所有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权威法律。

5、司法部应制定出统一的具体跨省市协作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对现存在的跨省市协作办案中的不认真负责、敷衍推诿、不顾农民工受害利益,只顾当地企业利益等不良现象,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市农民工法律援助调研报告》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市农民工法律援助调研报告。qnk

题,将农民工与城镇其他职工同等对待,政府管理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4、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调整劳动关系,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增加规定故意拖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工资,拒绝劳动安全保护,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让劳动法律法规真正成为捍卫包括农民工的所有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权威法律。

5、司法部应制定出统一的具体跨省市协作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对现存在的跨省市协作办案中的不认真负责、敷衍推诿、不顾农民工受害利益,只顾当地企业利益等不良现象,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市农民工法律援助调研报告》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市农民工法律援助调研报告。qnk

第四篇:县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法律援助是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获得必要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救济和保障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的重要举措,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

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笔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如何加强和改进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谈几点个人意见:

一、充分认识法律援助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法律援助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多、利益多元化的阶段性特征比较明显,这些矛盾和问题是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集中反映。而在这种大环境下,经济困难、能力欠缺的弱势群体已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分布广泛的群体。弱势群体是人民群众的组成部分,是应该倍加关心、重点帮扶、倾斜保护的特殊群体。而法律援助制度具有法制的保障性、受援的广泛性、服务的无偿性和援助的社会性的优势,直接面向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周到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和实现自身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法律援助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起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是社会公平正义最集中的体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最现实、最强烈的呼声和要求。但是,法律诉讼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活动,弱势群体由于经济、身体、知识等各方面原因,不仅权利容易受到侵害,而且在寻求法律救济时,更处于一种实质上不平等的地位。法律援助通过以制度化的形式对法律资源进行再分配,保障处于弱势的困难群体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促进案件公正审理,确保每个公民不因经济困难而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原则的具体落实和体现,是形式公正和实质公正的有机统一。

(三)法律援助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起到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机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凸显,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显得尤其重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扶贫帮困的民生工程,是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法律援助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切身利益问题,对于促进社会和谐,温暖和凝聚民心,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就发挥着“调节器”和“减压阀”的重要作用,它能使社会成员中的贫困弱势群体在遇到矛盾和纠纷的时候,能够获得法律的有效保护,畅通他们反映合理诉求的渠道,采取理性、制度化的方式来表达诉求,从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二、我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坚持“诚信为本、援助为民、大胆创新、扎实工作”的工作原则,以“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为服务宗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形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县委、政府的好评,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为建设“平安大关、和谐大关”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健全工作机构,构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保证这项社会系统工程能够顺利实施,我县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在全县9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把法律援助工作延伸至基层一线,从而在全县构建起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主,以“12348”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乡镇法律服务所为配套的全县法律援助网络服务体系,畅通了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有效满足了基层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要。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本领

目前,全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有21人,主要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他们是我县法律援助战线上的主力军。为实现这支队伍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县司法局切实加大了管理力度: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深入开展“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树新风、强作风”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行风整顿等系列活动,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者从讲政治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理解法律援助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到法律援助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

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业务综合素质。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加强与省、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配合,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全面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两年来共组织参加各种培训5次。三是严格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完善办案补贴的基础上,大力倡导行业奉献精神,始

终强调把社会效益置于首位,要求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者必须以一流的水平、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形象开展工作,不辱使命。通过严格的要求与规范的运作,努力打造了一支较高水平的法律援助队伍。

(三)规范健全制度,认真落实法律援助相关规定

1、建立完善审查制度。一是建立申请人经济状况、案情申报制度。要求援助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如实说明案件基本情况和经济困难程度,并承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可终止法律援助。二是建立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审核制度。目前,政府对公民个人财产监控困难,公民隐性财产大量存在,单靠申请人申报,未必可信。因此,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采取派人和委托乡镇司法所调查的方式,掌握申请人真实状况,严把立案审查关,确保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能用在最需要的对象上。

2、建立案件指派制度。在办案过程中,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3、建立督查制度。为执行好《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一是实行政务公开。将法律援助的职责、程序、条件及范围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执行立卷归档制度和案件质量跟踪制度。通过对结案卷宗复查和跟踪检查,确保办案质量。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规范发展。

4、建立回访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案件回访制度,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便民、亲民的一项具体行动。通过回访,一是征求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进行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工作;三是让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和作风的转变,增强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

(四)践行为民宗旨,开创维权新篇

围绕“公平与正义”这一主题,县法律援助机构在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基础上,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降低经济困难的标准,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对具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家庭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失业救济金领取证、再就业优惠证、乡(镇)政府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之一的,均可得到法律援助,让更多弱势群体得到必要的法律服务。近两年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1件,提供法律咨询486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52件。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但距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专业人员较少,专职律师缺乏。目前,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依托司法所开展工作,其人员大多都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兼任,缺乏具有法律专业资格的人才,严重阻碍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二)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总量还较低。目前,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社会捐助、行业及其他方面的经费收入均处于零状态,经费渠道相对单一,与所需援助经费之间的差距较大,严重制约着法律援助职能的发挥。

(三)对法律援助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一些部门和领导对法律援助了解不多、重视不够,存在种种误解,有的认为法律援助只是司法行政部门甚至是律师的事情,与己无关,因此在复制材料、查询档案等方面配合不够默契。

(四)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责任心不够强,草草阅卷,准备不够充分,办案质量不高,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

四、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一)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工作机构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和关心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使各级各部门更加认识和理解各自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所担负的职责,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氛围,使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困难群众了解并实际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切实担负起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法律援助是政府出钱维护社会公正的一项社会事业,法律援助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同时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级政府要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要加大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投入,根据我县法律援助事业的需求,建立与其相适应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要积极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捐助法律援助事业,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来源,以减轻财政压力。确保经费投入,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一是要把法律援助经费作为专项经费列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二是拓宽法律援助资金来源渠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采取成立法律援助基金会、建立法律援助资金募集捐献机制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捐助活动,接受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捐赠和赞助。

(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司法行政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能,加强对援助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要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宣传、鼓励和表彰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要坚持通过对结案材料审查、办案质量反馈、评估、回访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督促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尽心尽职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

(四)加强配合,密切协作,为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条件。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不仅仅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一家之事,而应该是政府部门共同之事。各有关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援助案件,相关部门应当提供方便,对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依法予以免收,共同降低法律援助成本。

(五)充实法律援助队伍,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通过招考、选调,选拨一些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更好地为受援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要借鉴外地经验,综合利用资源,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弥补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人力之不足。

(六)畅通工作渠道,保证法律援助规定的落实。针对我县刑事、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个别部门衔接不到位,公、检、法、司、仲裁、劳动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具体措施,畅通工作渠道,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及司法救助的规定,使各个机关形成一种合力,相互配合,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将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基层,为基层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影响力,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第五篇: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是贫困人员、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情况,本人组织部分区政协委员,就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情况

(一)调研方法

这次调研工作,我们采取看、听、问、议的形式,点、面结合,突出主题,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详实调研。

一是看:调研组直接到区司法局和法援中心实地调研,翻看案卷,查询制度,比对数字,全面了解,力求真实。二是听:在司法局、法援中心,召开了有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司法局、法援中心的汇报,广泛征询了各界人士的意见。三是问:调研组成员除在座谈会、汇报会上详细咨询了解情况外,还主动找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的社会人士和相关单位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掌握了不少真实情况。四是议:调研组举行专门会议,充分交流讨论,达成共识,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提出对策。

(二)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1、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区法律援助中心依照有关规定,一是制定了《辖区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须知》、《法律援助告知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咨询接待规定》、《法 - 1 -

律援助卷宗质量、归档管理》等制度,对申请人的申请实行

统一审查、受理、指派和办理,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法

律援助工作体系。

2、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不断扩大。针对受援人经济困难情

况不一样的情况,进一步降低受助条件的标准,扩大法律援

助的覆盖面。对具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

特困家庭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失业救济金领

取证、再就业优惠证、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

济困难证明的,均可得到法律援助,让更多弱势群体得到必

要的法律服务 。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环境,将外来务工人员全

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建立外来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据统计,外来人员的法律援助占到全部援助案件的50%以上,这个最需要法律帮助的特殊群体已成为区法律援助中心主要

的受援对象。对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几年,还将援助范围拓展至因工伤、医疗、交通等事故而

追索赔偿费用以及因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下岗职工的维权等。近三年来,我区法援中心共办理各类法援案件79件,为困难

受助群众赢回合法经济利益数十万元。

4、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断完善。区司法行政部门在实践

中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的便民利民的有效形式。一

是依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工会、妇联、残联、社区等社会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方便并及时受理群众

的法律援助申请。二是向符合条件的公民和低保家庭发放了

法律援助专用卡,为学校和矿山发放数千份法律援助指南,

为这些特殊群体建立起“绿色通道”。三是实行限时服务承诺

制度,缩短申请法律援助审查期限,限时办理,加快受理法

律援助的审批速度。

5、法律援助工作者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值得

称赞。法律援助工作者面对的服务对象是弱势群体,这些人

大都经济困难又老弱病残,有些还是智障者,对法律知识相

对了解不深。他们又往往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抱着唯一

也是最后一线的希望来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的全体

同志敬业爱岗,把为贫困群众奉献一份爱心作为一项崇高的

职责履行,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全部体现在奉献精

神上,他们凭着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铺就了一条法律援

助的阳光大道,让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尤其是困难群众感受

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背后,常常

凝结着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艰辛付出,从受理到取证再到法庭

辩护,来回要许多次,没有工作用车就乘公交车、出租车,

更多的时候是骑自行车。援助中心主任郭晓风趣地说,受援

者们对他们这些法律援助工作人最好的礼物是送了一根“高

档”许昌香烟。在市场金钱利益驱动,法制尚不健全的今天,有这样一支默默无闻的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实在难能可贵。

这次调研中我们访问了几位受援对象,他们对中心援助律师

和法律工作者的工作作风尽是一片赞扬,对他们负责的工作

态度表示极大的满意。

(三)存在问题

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与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还不够到

位,对《条例》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一些相关部门和

领导对法律援助了解不多、重视不够,存在种种误解,有的

认为法律援助只是司法行政部门甚至是律师的事情,与己无

关,因此配合不够默契;有的则认为,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提

供法律援助是政府出钱帮罪犯说话,不值得。《条例》在群众

中的影响也不大,不少困难人员还不知道法律援助,有的受

援人是通过上访才了解到有法律援助这一途径。由于法律援

助工作缺乏必要的宣传力度,其社会影响力较低。二是法律

援助经费依旧短缺,财政支持力度尚需加大。随着受援面的

扩大和受援人的增加,援助经费的不足对援助事业的发展造

成制约。按照《条例》规定,法律援助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

拨款。我区的援助经费从无到有,从2014年开始虽然逐年有

所增加,至2014年为3万元。但这些经费用于办案补助缺口

很大,更谈不上进行宣传、培训等必要的工作。援助经费的

不足严重制约着援助中心职能的发挥,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

援助工作人员办案的积极性和办案质量及效果。此外,受客

观条件的限制,法律援助如何真正做到方便群众还有距离。

从硬件设施看,援助中心现在新华区辖区的联盟路临街家属

楼后,区畜牧站的破小三层楼上,来访和求援者很难找到,

给群众带来极大不便。

二、对策建议

1、要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

的社会知晓率。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工作机构要充分运

用各种形式,加大对《条例》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

使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和关心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更加

关注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使各级各部门更加认识和理解各

自在《条例》实施中所担负的职责,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

支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氛围,使更多需要法律帮助

的困难群众了解并实际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建立健全法

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法律援助是政府出钱维护社会公正的

一项社会事业,法律援助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

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同时也影响(请继续关注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政

府要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为民办实

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要加大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

投入,根据我区法律援助事业的需求,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

相适应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要积极鼓励社会各界踊跃

捐助法律援助事业,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来源,以减轻财政压

力。要重视解决法律援助机构办公用房、工作用车等硬件方

面的困难,设立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以便

于困难群众寻求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区政府应加大经

费拨付数额,确保法援工作一切所需。区政府应牵头以法援

中心为枢纽,建立法援网络体系,整合司法救助、民政救济、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148法律服务所和乡镇司法所的力量,统一安排经费、人员、案件,改变各自为政的现状;要充分调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的法律援助力量,形成各方联动机制,做到应该救助的对象都能及时、有效地获得政府的援助。

3、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能,加强对援助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教育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宣传、鼓励和表彰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

4、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为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条件。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不仅仅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一家之事,而应该是政府部门共同之事。各有关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援助案件,相关部门应当提供方便,对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依法予以减、缓、免收,共同降低法律援助成本。

区政协民法委

2014年8月22日

第一篇: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研报告

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研报告

农村调研报告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把村容整洁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标准,这既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也是农村居民提高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开展农

村环境污染整治应该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而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则是环境污染整治的重要内容。

一、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根据对全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情况的调查,每年全市人粪尿产生总量约180万吨,人粪尿使用总量约132万吨,使用率约为73.7%,其中还田总量约121万吨,还田率约为67.8%。人粪尿经化粪池处理量约为23.03万吨,处理率仅为12.9%。目前,全市农村及集镇基本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许多粪便不经处理便直接排入江河,严重污染了水源和环境,这也是导致农村疫病流行的重要因素。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基本上不作处理,处理率为零。据调查,我市农村的重要湿地系统--池塘的水质已很少有3类水以上水质,一些养殖业发展比较多的村甚至是劣5类,农村湿地生态系统已遭受严重破坏,丧失了原有水体自净的功能。特别是莲都的碧湖平原、松阳的松古平原及我市其它小平原地区,农民饮用水的主要水源浅表层地下水已不同程度的受污染。据2014年10月市水利等部门对9县(市、区)乡镇水厂、村水厂(供水站)和未通自来水的农民家庭现状用水水质情况进行抽样检测,63个水样结果中大肠杆菌、浑浊度等四项主要指标超标的占72%。据分析,这与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从2014年开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将其列入生态省建设考核任务中,并作为省级生态乡镇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核查的基本条件。市环保局于去年3月份在松阳召开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技术培训会,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专门邀请了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生导师罗安程教授进行技术讲座。之后,市生态办及部分县(市、区)生态办又组织有关人员,到温州、**、安吉、建德等地参观学习。结合丽水实际,市生态办提出了2014年各县(市、区)开展一个村以上污水处理试点的要求,并将其列入生态市建设任务书中。从实施情况看,2014年全市共投入500余万元在10余个村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试点,主要采取集中、联户或分户形式,结合氧化塘、人工湿地、生化处理等技术措施,因地制宜净化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探索出一些符合当地实际的处理模式。如景宁县结合当地农村的地理位置,采用改造现有的排水沟,将生活污水与畜禽污水接入农户的化粪池,再用素砼管道,直接汇集污水进收集池,通过好氧池、兼性池、厌氧池、过滤池来集中处理全村污水;龙泉市、云和县采用管网统一收集,并以厌氧加湿地的方法进行处理;遂昌县和浙江林学院共同研究开发,采取生物改性竹炭吸附和微生物净化能力相结合的生产工艺进行处理;莲都区在小安村、老竹村铺设污水管网,采用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进行集中处理;松阳县在大东坝以沼气为依托,结合改厕、改厨、改栏,进行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6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地域面积广,农村人口居住分散,规划滞后,农村污水处理工作难度特别大,目前工作尚属起步阶段,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建设资金严重缺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属于公益性项目,需要大量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由于各地财政比较困难,加上大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治污项目很难开展。二是认识不到位,农村污水治理尚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三是总体上还缺乏适合我市实际的处理技术。就我市而言,特别需要研究开发建设成本低、处理效果好、运行无费用或低费用、适合分散型处置的处理技术,目前,这方面成熟技术不多。

三、对策措施

我市绝大部分农村在山区,村庄主要以群落式分布,临水而居、依山而建,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分散。村内也是地势高低不平。这些特点给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极大的困难,建设投入和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设施共享率却很低。此外,我市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原本几乎是个空白,再加上山区农村经济落后,居民收入低,这就决定了不能走发达地区农村污水处理的路子,而要从实际出发,探索适合丽水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新路子。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水环境是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灵魂",也是生态系统的基础。目前,我市农村水环境质量普遍很差,已严重影响到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甚至造成了地下水污染,继而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其次,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已占到全市水污染负荷的一半左右,加强农村污水治理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关系到为我市发展工业腾出环境容量,为加快我

第二篇: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研报告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把村容整洁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标准,这既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也是农村居民提高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开展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应该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而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则是环境污染整治的重要内容。

[找材料 到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

一、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根据对全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情况的调查,每年全市人粪尿产生总量约180万吨,人粪尿使用总量约132万吨,使用率约为73.7%,其中还田总量约121万吨,还田率约为67.8%。人粪尿经化粪池处理量约为23.03万吨,处理率仅为12.9%。目前,全市农村及集镇基本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许多粪便不经处理便直接排入江河,严重污染了水源和环境,这也是导致农村疫病流行的重要因素。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基本上不作处理,处理率为零。据调查,我市农村的重要湿地系统--池塘的水质已很少有3类水以上水质,一些养殖业发展比较多的村甚至是劣5类,农村湿地生态系统已遭受严重破坏,丧失了原有水体自净的功能。特别是莲都的碧湖平原、松阳的松古平原及我市其它小平原地区,农民饮用水的主要水源浅表层地下水已不同程度的受污染。据2014年10月市水利等部门对9县(市、区)乡镇水厂、村水厂(供水站)和未通自来水的农民家庭现状用水水质情况进行抽样检测,63个水样结果中大肠杆菌、浑浊度等四项主要指标超标的占72%。据分析,这与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从2014年开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将其列入生态省建设考核任务中,并作为省级生态乡镇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核查的基本条件。市环保局于去年3月份在松阳召开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技术培训会,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专门邀请了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生导师罗安程教授进行技术讲座。之后,市生态办及部分县(市、区)生态办又组织有关人员,到温州、**、安吉、建德等地参观学习。结合丽水实际,市生态办提出了2014年各县(市、区)开展一个村以上污水处理试点的要求,并将其列入生态市建设任务书中。从实施情况看,2014年全市共投入500余万元在10余个村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试点,主要采取集中、联户或分户形式,结合氧化塘、人工湿地、生化处理等技术措施,因地制宜净化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探索出一些符合当地实际的处理模式。如景宁县结合当地农村的地理位置,采用改造现有的排水沟,将生活污水与畜禽污水接入农户的化粪池,再用素砼管道,直接汇集污水进收集池,通过好氧池、兼性池、厌氧池、过滤池来集中处理全村污水;龙泉市、云和县采用管网统一收集,并以厌氧加湿地的方法进行处理;遂昌县和浙江林学院共同研究开发,采取生物改性竹炭吸附和微生物净化能力相结合的生产工艺进行处理;莲都区在小安村、老竹村铺设污水管网,采用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进行集中处理;松阳县在大东坝以沼气为依托,结合改厕、改厨、改栏,进行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6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地域面积广,农村人口居住分散,规划滞后,农村污水处理工作难度特别大,目前工作尚属起步阶段,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建设资金严重缺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属于公益性项目,需要大量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由于各地财政比较困难,加上大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治污项目很难开展。二是认识不到位,农村污水治理尚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三是总体上还缺乏适合我市实际的处理技术。就我市而言,特别需要研究开发建设成本低、处理效果好、运行无费用或低费用、适合分散型处置的处理技术,目前,这方面成熟技术不多。

三、对策措施

我市绝大部分农村在山区,村庄主要以群落式分布,临水而居、依山而建,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分散。村内也是地势高低不平。这些特点给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极大的困难,建设投入和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设施共享率却很低。此外,我市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原本几乎是个空白,再加上山区农村经济落后,居民收入低,这就决定了不能走发达地区农村污水处理的路子,而要从实际出发,探索适合丽水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新路子。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水环境是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灵魂",也是生态系统的基础。目前,我市农村水环境质量普遍很差,已严重影响到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甚至造成了地下水污染,继而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其次,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已占到全市水污染负荷的一半左右,加强农村污水治理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关系到为我市发展工业腾出环境容量,为加快我市发展奠定良好环境基础,意义重大而深远。各地要加强领导,根据本地资源、环境和生态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要制订和完善各项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发挥政府统一协调和政策导向作用,建立起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机制。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建立专项资金,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借鉴本省兄弟市县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如温州**市每年安排生态市

第三篇:关于北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北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我区“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基本完成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为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督促政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近期本工委对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实地走访调查了20个已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的行政村。调查情况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厕所污水、生活洗涤污水和厨房污水,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氮、磷等水体富营养化物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导致部分河流水体富营养化严重、地下水水质明显下降,影响农村居住环境和群众身体健康。随着我区开发开放和城镇一体化的快速发展,生活污水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2014年以来,我区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提出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雨污分流作为新农村示范村创建的一项前置条件,开始了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序幕。

一、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状

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始于2014年,当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大磁琶糯濉⑿「郾已蟠迨缘慊∩希?014年在全区逐步推广,由当地街道乡镇或村组织实施,资金主要由区新农办和当地街道乡镇承担,各村负担小部分。目前有大础⑿「邸⑾计帧⒉袂拧追濉⒋合?个街道乡镇共20个村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建设污水生态处理池55只,实际投入工程资金1550万元左右,污水纳管3570户(接入率50%左右),受益群众8960人,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已治理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生态绿地处理为主,由德立公司负责对污水池进行氧化等处理,排门、湖芳等好大部分村应用该模式。二是采用三格式分散处理,如和鸽、门浦、河头等村。三是直接纳管处理,如朱田村。 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后,原有的地上明沟变成地下暗沟,村里总体环境卫生整洁状况有了明显好转,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同时由于在污水治理中,大部分村家家户户的化粪池由于改造难度大,仍旧以漏底式为主,还有大部分数村受地质等影响污水渗漏很多,造成污水处理池出水量稀少,治理效果不理想。在调查走访的20个农村污水治理村中,改造后效果好的村只有2-3个,与实际差距很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污水治理改造工作难度大。一是我区的农村现在环境优美,道路基本实现了硬化,在这个条件下实行污水治理,势必要开挖道路,影响村容村貌,造成村民出入不便,而且一些村道屋弄屋面道路狭窄无法(请继续 关注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开挖,费用很高不说,对于基层基础扎实,村干部威信高的村来说群众还会配合,工作容易开展,对于矛盾突出,干群关系紧张的村,工作很难开展并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因此总体上造成了管网改选纳户率不高,在我们调查的20个村中,

最高的村只有75%,大部分村都在40-50%之间。二是家家户户化粪池改造难度大。农村造房子时建造的化粪池大部分是漏底式,如果要彻底截污,化粪池底部要进行不漏底处理,家家户户的化粪池都要开挖,大部分村民都不愿意开挖自家的化粪池。目前已实现治理的村化粪池大多没经改造接入污水管,最大的污染源渗漏地下,化粪池改造是直接关系到农村污水治理成功与否的主要因素。三是农村污水治理是好事,但这是一项地下隐蔽工程,一些群众觉悟不高,认为与他的利益没有直接关系,态度消极,积极性不高。

2、污水治理受地质影响,实际效果不一。在实际调查中我们发现,村落集中、地势低、地质以淤泥为主的村庄,在治理中污水不容易渗漏,容易收集,治理效果好。如排门村,该村由于地处低洼,村民居住集中,且地质以淤泥冲刷形成为主,不易渗漏,改造前一下大雨,污水容易自溢。改造后大部分污水都经管网流入到集中处理池,效果很好,也深受村民的拥护。朱田村的情况与排门村也差不多,由于地势平坦,该村在治理中采用了纳管方式,把污水管埋放的深度与家家户户的化粪池形成一定落差,这样就更容易收集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治理后效果也非常好。在一些地势高,落差大,地质以沙石土壤为主的村,治理的效果不佳。如和鸽、城东、城湾、城联村等,由于那些村的地质原因污水容易渗漏,平常的生活污水特别是化粪池污水都经渗漏到地下,晴天流到入管网的污水少之又少,平时集中处理池基本无出水,只有雨天才会有些污水流入处理池,污水改造成了一项面子工程,没有收到很好的实效。

3、污水治理缺乏整体规划和系统论证,目的性不明确。2014年前我区推开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在新农村示范村创建中作为雨污分流的一项前置条件提出的,当时目的是为了创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污水治理只不过作为其一项创建达标的前置条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大部分村都仓促上马开始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没有很好的结合各村自然环境,经过详细规划和仔细论证,因地制宜的开展该项工作。政府有关部门也没有严格把关,对该项工作缺乏系统性的指导,造成了工作中的短腿。上述原因影响了各村污水治理实效。

4、污水治理资金花费大,全部靠上级补助。根据调查结果,2014年前20个已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户均改造费用在3000元左右,包括道路开挖平整、管网材料及铺设、污水处理池建设等费用。污水治理资金对这些村来说是个宠大的开支。我区由于新农村建设对污水治理有要求,结合新农村创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费用全部以上级补助为主,村级层面不用负担任何费用,在资金上有了坚强的保障。如果没有上级全额补助,污水治理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对于污水治理后的日常养护费用,采用厌氧生态处理方式的村,年均养护费用需1-2万元,对于采用三格式过虑分散处理的村,日常养护费用不是很多在5000元左

右。这部分养护费用对大部分村来说都不是负担,但对少部分村级经济薄弱的村来说也是个不小的负担。

三、对下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和措施

1、加强宣传,形成合力提高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具有公益性、系统性、前瞻性的特点。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经济发展,农村生活污水已成为水环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农村生活污水要整乡整村推进,家家户户治理,量多面广难度大,推进的前提必须取得老百姓的理解和配合。首先要取得村干部和群众的支持,在老百姓房前屋后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人们难免会有抵触情绪。这种情况下,光讲道理不行。带他们到现场看处理效果好不好,看是不是有异味儿,比什么都有说服力。其次要根据生态市和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纳入村庄整体规划,与新农村建设项目中的改水改厕、村容村貌整治、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建立一套运行有序的长效机制。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做到专业把关、政策引导、规范审批,共同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

2、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针对我区农村地形多样,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经济状况各异等特点,要按照“投资省、周期短、运行快、效果好”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制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的规划,建设污水处理池。结合各农村特点,采用生态处理等模式合理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少数城中村及城区周边村庄,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的,农户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收集后,可统一接入邻近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对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可采取分散处理模式,即将农户污水按照分区进行收集,每个区域污水单独处理,采用人工湿地处理模式等自然处理等形式处理村庄污水。而对村庄布局相对密集、规模较大、可采取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方式,集中进行处理,即对所有农户产生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建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村庄全部污水。对于新建或改建的农村住房或拆迁安置房,要把生活污水处理作为建房的一个前置条件,同时配套完善周边污水管网和设施,防止先建后治。

3、政策激励,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的资金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大力推动,更需要农村居民的主体参与和自觉行动。目前,村一级筹措资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难度极大。因此,各级政府应提高认识,及时制订和出台有关激励政策,大力扶持和发展污水资源化处理产业,并在多方筹集资金的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行污水处理

资金补助与新农村示范村创建资金相分离,做到“政策到位、监督到位、资金到位”,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4、建立制度,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后续长效管理。农村污水处理池能够长期发挥作用才能真正改善农村环境,保证水环境安全,因此,污水处理池的长效管理必不可少。有关部门要为每个污水建立“一池一档”,统一管理,做到每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和照片齐全,管理人员培训到位,及时了解每个污水处理的情况,一旦工程产生问题,即可分析原因着手整改。农村的每个污水处理池都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清掏,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将运行维护措施落实情况一并纳入乡镇、部门年终业绩考核,明确农村污水池长效运行的奖惩办法。

第四篇:某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调研报告

***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和对策

地埋式无动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是一项以农村能源技术为主的生态环境项目,旨在贯彻落实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要求,以“生态家园富民计划”为抓手,以保护自然资源、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等目标,结合“百千”工程,通过对农居、乡镇企业等所排生活污水的集中治理,使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经济、能源、投资环境等

方面的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从而达到农村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通过新农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了一定进展,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既是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难题,也是农村环境治理的一个重点。本文分析了***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提出***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策。

一、***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现状

近年来,***市通过生态市建设,工农业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已逐步完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已提上议事日程,正逐步开展治理。2014年~2014年,全市在39个村或集镇进行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推广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11430立方米,年污水处理能力到达139万吨,为全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了个好头。然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仍落后于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在一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仍未被纳入村庄整体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1、污水设施改造标准过低,明污转为暗污。虽然在新农村建设中,新建了漂亮的公厕,部分农户家中也有了简易的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目前全市农村及集镇大部分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建后的设施真正达到无害化标准者甚少。所谓的“三格式”,实际为直排式。生活污水绝大部分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了河道或排出室外空地后任意渗入地下,少部分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任意渗入地下,严重污染河水和井水,从明污转为暗污,致使一些河道和水塘成了天然的集污池。

2、少数铺设污水管道的集镇和农村,一般采用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污水由明渠或明沟形式任意排放,而且沟渠的排水断面普遍偏小,常被垃圾堵塞,街巷污水漫流,严重影响周围环境。随着***市农村居住人口不断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呈快速增长趋势,这已给***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带来严重的危害。“70年代淘米洗菜,80年代洗衣灌溉,90年代发黑致癌,新千年代熏臭无奈!”这是老百姓对河道水塘水质变化的感官评价,也是河道水塘水质逐年恶化的见证。水体的污染,使富春江流域水环境的保护雪上加霜,并直接或间接地严重威胁着工农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与健康。

3、布局不够合理,水资源浪费严重。目前,在农村由于水资源相对丰富,节约用水的意识相对不强。而且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注重形式、应付检查者居多,治标不治本。各集镇行政村缺乏系统整体的、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设施不到位、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冲洗厕所座便器的水都是自来水,然排出去的水却是污水。特别在一些地区,由于属于砂石土壤,极易污染地下水或下游的河道水。“世界上没有垃圾,它是放错地方的资源;世界上也没有污水,它是排错方向的财富”。生活污水原本就是最稳定的水资源和最好的有机肥源,当用水和需水量增加时,污水的产生量和可再利用量的潜力也更大。中国有句俗语“肥水不流外人田”。而今,却把这些供应最稳定的宝贵的“肥水”当作“废水”排向了河海,成了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二、***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对农村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抓住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应用环保节能技术,农村生活污水不仅要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更要资源化利用;不仅要节约处理成本,更要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此对新时期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设镇村污水处理设施

针对***市地形多样,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经济状况各异等特点,***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的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既要结合各农村特点,兼顾农村之间较大的差异性,又要考虑到城市与乡村发展的非均衡性与高度关联性,强调城乡发展的整体性、互补性和协同性,合理建设镇村污水处理设施。

首先应当确定其生活污水的处置方式采用分散型、集中型或是分散型与集中型的有机结合。若为集中型处理,则有必要建立完善的排水管道收集系统。对于少数城中村及城区周边镇村,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的,即可纳入城市排水体系统一处理。即村庄内所有农户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收集后,统一接入邻近市政

污水管网,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村庄污水,达到投资省、施工周期短、见效快、统一管理方便等效果。对于其他大多数中心镇和行政村,应从资源化利用角度出发,采用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设计合理的处理方法,尽量减少基础投入和处理成本,有效提高污水资源利用率。如对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可采取分散

处理模式,即将农户污水按照分区进行收集,以稍大的村庄或邻近村庄的联合为宜,每个区域污水单独处理,采用中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或自然处理等形式处理村庄污水,以达到布局灵活、施工简单、管理方便、出水水质有保障等效果。而对村庄布局相对密集、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镇村企业或旅游业发达、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单村或联村可采取集中处理模式,即对所有农户产生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建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村庄全部污水。

2、就地处理,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秉着“投资节省、技术成熟、工艺简便、运行成本低、运行过程简便、便于维护保养、符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的原则,***市农村生活污水要以就地处理为重点,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降低处理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市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地形特点,参考省内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经验,生态净化沼气处理、地埋式无动力厌氧处理、厌氧与人工湿地联合处理、利用管道密封厌氧处理等技术模式较适合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其具有就地处理及排放,排污管网费用省,运行费用低(基本为零),不需专人管理,不耗能,不占地,投资分散,资金易于筹集等特点。更重要的是,处理后出水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可以回用。不仅节约水资源,还大大地改善居住环境卫生,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上述技术在我市洞桥、新登等地有了成功的实践。

3、引污入地,大力发展有机农业

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沼液)是农产品安全生产的首选有机肥料。其一部分可就地直接回用,作为肥料用于园内绿地,既解决了绿化灌溉必需的水、肥问题,还可杀灭一些危害植物的害虫。其余的可作为生产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的优质液态复合肥的主要原料。在农作物需肥水季节,可将生活污水生物消化转化的废液,用地埋管送到农田、果园、蔬菜大棚等处,通过地下渗灌等方式,为农作物提供氮、磷、钾和有机营养物质。在农作物不需肥水季节,将污水厌氧消化废液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生物处理和深度净化,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进入农田各种支渠,渗入地下,涵养农田水分,或进入生态湿地、人工湖等贮存,供干旱时使用。这样,水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充分利用,有效保护农村美丽的家园不受污染。同时也科学合理提高污水有机肥料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养分资源的浪费,既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还可以降低化肥的使用,节约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财政扶持,促进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处理

生活污水是我们身边廉价而稳定的水资源。生活污水资源化是缓解***市水资源紧缺,防止水污染的一条重要途径,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大力推动,更需要农村居民的主体参与和自觉行动。目前,由于村级集体经济的相对薄弱,要村一级筹措资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难度极大,因此,各级政府应提高认识,及时制订和出台有关激励政策,大力扶持和发展污水资源化处理产业,并在多方筹集资金的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促进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处理。

第五篇:乡下河道污染及污水治理情况实践调研报告

乡下河道污染及污水治理情况实践调研报告

学校:学院名称:专业:

年级:班级:姓名:学号:

实践地点:

实践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共天

实践报告正文

一、实践目的

通过对乡下河道进行实地调查,初步了解乡下河道污染状况,并进一步调查污染源头,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呼吁对河道造成污染者停止污染,保护环境。其次,探访调查当地有关部门对河道污水的治理情况,并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对其提出相关合理建议。再次,通过对乡下河道污染及污水治理情况的实践调研,提高自我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提高明辨是非和处理人情世故的能力,弘扬社会公德,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二、实践内容:

实践安排:

1时间:2014.2.7--2014.2.9 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

2内容:实地调查河道污染状况、探访调查当地有关部门对河道污水的治理情况。 ○

3地点:省县乡 ○

具体内容:

2014年2月7日,当地时间上午9点到11点,我涉足乡间小路,一路风尘,共调查山东省梁山县乡大小河道13条,对各河道污染状况分别进行总体评价和具体分析,并对部分外观污染状况不明显的河道进行取样分析,经分析,我乡河道污染状况不容乐观,令人心忧。而后,我开始追根溯源,调查污染源头,一番询问探访,按照所得线索,经分析调查发现,河道旁所丢垃圾大多为家庭生活垃圾,对河道清洁产生了严重影响,造成了严重污染,经调查考证,河道中污水的主要来源并非来于此,而来自于附近工厂所排废水,废水中含有化学成分,极度污染了河道,对河道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同日下午14点到17点,我匿名撰稿送往村委会信箱和排污工厂意见箱。

《致村委会信笺》如下:尊敬的村委书记、村长,冒昧匿名呈信,望请见谅。我是一名大学生,我在做关于乡下河道污染及污水治理情况的实践调研。今日我探访我村各处河道,发现河道污染状况尤为严重,如不及时治理,恐将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望村委领导予以重视。经一番调查,我发现河道污染主要来自于家庭生活垃圾和附近工厂所排污水,我建议村委能出台一些政策,控制村民往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如建立垃圾倾倒站点及对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处罚等。其次,我建议村委能与附近工厂协调,减少工厂污水对我村河道的污染。想必村委对此事也一定早有研究,我希望村委能尽快做出行动,以保障百姓安居乐业。还我一汪净水,造福一方百姓,请将我的意思转达给正在污染河道的人,谢谢!

《致排污工厂信笺》如下:尊敬的厂长,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实在不好意思,所以我就长话短说,我是一名大学生,我在做关于乡下河道污染及污水治理情况的实践调研。今日,经一番调查,我发现贵厂的污水对当地河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想必贵厂也一定为污水排放问题而烦恼,但有污水又不得不排,所以我建议贵厂能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可采取改变排放渠道等措施加以改善污染状况。同时也冒昧请贵厂改善净水设备,这要耗费工厂财资,虽有点不近人意,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齐驱并进才是符合科学发展的正道,想必这一点您也一定了然于胸。希望您能同时考虑到工厂利益和当地百姓的权益,作为当地居民,我先谢谢您了!谢谢!

2014年2月8日,当地时间上午9点到11点,我一路来到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调查近三年来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对当地河道污水的治理情况,并记录与2月7日所调查河道相关的治理资料,以备整理实践结果。

同日下午14点到17点,我将在乡政府提取的资料统一整理,经分析发现,近三年来我乡河道治理工作并未有效开展,且治理效果并不明显,小污染,不治理,大污染,难治理,造成了当下令人心忧的污染现状。而后,我撰稿送往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信箱。 《致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信笺》如下:尊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主任,今天上午曾叨扰了您,下午还来打扰您,实在不好意思,但提交建议信是我实践内容的重中之重,所以不得已走此下策,还请见谅。从我近日的实践调查和上午在您这采集的资料来看,我乡河道污染治理工作应该适当加大力度,统筹兼顾,狠抓狠打污染行为,才能保证河道清洁,为老百姓谋利谋福。所以,我建议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能及时与附近排污工厂协调,控制排污工厂的肆意排放行为,治标先治本,控制污染源头才是根本。其次,希望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能向村委施加压力,让村委出力控制村民往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再次,希望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能下狠力开展河道污染的治理工作。统筹兼顾,双管齐下,控制污染源头,开展污染治理,我相信我乡河道污染治理工作一定能再创辉煌,还老百姓碧水蓝天,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浪费您这么多时间,实在不好意思,谢谢您,谢谢!

2014年2月9日,当地时间上午9点到11点,我将前两天所调查探访的经历,当下河道污染现状,污染源,致村委会、排污工厂和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信笺,和近三年来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对当地河道污水的治理情况等资料进行统一整理,初撰草稿,以备撰写实践调研报告。

同日下午14点到17点,统一整理所有资料,开始撰写《乡下河道污染及污水治理情况实践调研报告》。

三、实践结果:

经过三天的实践调研,我发现,当下乡下河道污染情况十分严重,其污染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是家庭生活垃圾的随意倾倒,二是附近工厂污水的肆意排放,二者是造成当下河道污染严重而难以治理的罪魁祸首。其次,村委对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坐视不理,视而不见,

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未能下令严格打击污染行为和及时进行污水治理工作,也是造成河道污染的一方面原因。对于河道污染,首先要明白其利害关系。在乡下,河水主要用于田地灌溉,一旦河水污染严重,势必影响当地农业生产,农业受影响,也必将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民以食为天,农业生产被破坏,老百姓靠何维持生计,难道让老百姓喝西北风?何况怨声载道时间一久,也必定破坏当地社会的长治久安。河水受污染,也会影响到地下水的安全,造成老百姓饮水的安全隐患。其次,用污水灌溉田地,其生产的作物安全也必会受到质疑,经济作物则会影响上市,影响其市场占有率和销售价格。从生物链和生物富集的角度讲,受到危害最大的还是我们人类自己,这相当于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百川终归海,河水受污染,也一定会把污染带入海洋,海洋占地球百分之七十,海洋污染是当今国际社会比较关心的话题,难道我们宁愿替污染海洋出一份力,也不愿为保护海洋尽一份责?有谁不愿生活在一个鸟语花香的住处,有谁愿意生活在一个“千山鸟飞绝”的境地,河道污染,恶臭十里飘,是谁都不想看到的,影响生活的心情,这便涉及到精神建设上了。总之,河道污染,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社会和谐,不可掉以轻心。对于河道污染,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村委、排污工厂,和村民均有责任,对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有责任做好当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统筹工作,改变以往先污染,后治理的经济发展模式,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河道污染治理的款项,做好污染河道的治理工作,做好保护河道不受污染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排污工厂处理排污问题并向村委施压控制村民倾倒家庭生活垃圾等;对于村委,有责任做好对本村居民进行保护河道不受污染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控村民向河道倾倒家庭生活垃圾,做好明文规定和污染河道的处罚条例公示,建立垃圾回收站点,并及时清理站点垃圾,派专人实时监控本村河道污染情况等;对于排污工厂,有责任恪守国家环境保护方面关于工厂排污的法律,严把污水标准,有义务出资协助治理河道污水,加强工厂污水处理建设工作,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等;对于村民,有义务加强自身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倾倒垃圾到指定地点,不能为了方便而往河道随意倾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河道的保护和治理工作等。如若四方各司其职,河道污染问题解决起来必能得心应手,当人人都胸怀责任,积极投入到河道污染的建设工作中去,那么河道污染问题便不成问题。保护河道不受污染,保护的是我们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家园,解决的是我们老百姓的生计问题,维护的是我们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还我一汪净水,造福一方百姓。

四、实践总结:

通过乡下河道污染及污水治理情况的实践调研,我收获颇丰。

1我了解到当下乡下河道的污染现状,了解到河道污水的治理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个○

人建议,积极投身到河道污染的治理工作中去。

2通过多方走访,我提高了自己为人处世,处理人情世故的能力。 ○

3处理河道污染问题,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需要多方合作,共同完成的一项事业,由○

此我明白了合作的重要性,唯有合作,才能共赢。

4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我爱我家,所以我保护环境,实践活动深化○

了我保护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理念。

5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应齐驱并进,深化了我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入了解。 ○

6为老百姓办实事,才会得到百姓的拥护,让我明白了当官要为民做主,才是人间正道。 ○

7不能只在乎经济利益,应该多一些社会责任感,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

8奉献不止是一种付出,因为你会从中收获到意想不到的快乐。 ○

9国无法不立,环保法给了我们保护环境的依据,我们要积极捍卫法律的尊严。 ○

10人人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

11社会和谐靠大家,积极为和谐社会尽一份绵薄之力。 ○

从实践调研中,我发现自己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我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己处理本职事务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自己对国家法律和大政方针的了解,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加强心理素质锻炼,锻炼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和不畏不惧的办事态度。

注: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篇:市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1999年,市司法局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要求;2014年又下发了《关于印发本市监狱、劳教所等单位处级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设置规定的通知》(简称《职务设置规定》),明确了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配备。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局领导要求,今年我们会

同市监狱管理局、劳教局纪检监察部门,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采取实地调查与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发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调查提纲》、《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问卷调查表》、《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情况调查表》等调查1140份,回收率99.8%。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党委领导重视、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党委工作议程,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从党委会记录看,各单位较好地落实了半年1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的制度,研究分析并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二是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全局28个设党委的处级单位全部建立纪委,配备了纪委书记。10个监狱、劳教所配备了副政委、纪委书记,占19个监所的52.6%。华厦宾馆和民星公司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注意把党性好、学历高和年纪较轻的干部调到纪检监察部门,任免、调整纪检监察干部事先征求上级纪委意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三是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各级党委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查处工作,监狱管理局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从干警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出发,支持纪检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劳教局党委书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局规》和《处理程序》查办案件。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信访举报核查等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党委领导都及时给予支持帮助。特别是在查处案件中,党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相对独立办案,保证了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

二、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抓得比较紧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方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监狱管理局、劳教局纪委,除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司法局纪委举办的培训外,每年举办培训班,重点围绕《局规》和《处理程序》的贯彻、办案的质量要求、行政监察工作、释前、解教前谈话以及贯彻两个《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交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基层纪委以《纪检监察业务简明教程》为主要教材,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在岗自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注意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教育。各级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纪委历次会议精神,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今年,根据市纪委和局党委的要求,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活动,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观看了梁雨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的录像片。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针对存在的作风、执法管理和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各级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调查表明,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总体评价”为好的和较好的占96.7%。

(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级纪委主动积极地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调查显示,认为“协助党委抓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推进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好的和较好的分别是97.2%和96.4%。各级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措施,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始终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与从严治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警队伍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了弘扬新时期“红烛”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和“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等专题教育活动。以《党纪处分条例》和《局规》为特殊教材,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专题培训,开展测试、竞赛和专题征文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对干警队伍的纪律教育。运用典型案例或本单位的案例,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提高干警自身免疫力,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调查显示,认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好的和较好的占95.7%。

 

第二篇:市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1999年,市司法局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要求;2014年又下发了《关于印发本市监狱、劳教所等单位处级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设置规定的通知》(简称《职务设置规定》),明确了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配备。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局领导要求,今年我们会同市监狱管理局、劳教局纪检监察部门,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采取实地调查与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发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调查提纲》、《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问卷调查表》、《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情况调查表》等调查1140份,回收率99.8%。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领导重视、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党委工作议程,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从党委会记录看,各单位较好地落实了半年1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的制度,研究分析并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二是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全局28个设党委的处级单位全部建立纪委,配备了纪委书记。10个监狱、劳教所配备了副政委、纪委书记,占19个监所的52.6%。华厦宾馆和民星公司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注意把党性好、学历高和年纪较轻的干部调到纪检监察部门,任免、调整纪检监察干部事先征求上级纪委意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三是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各级党委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查处工作,监狱管理局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从干警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出发,支持纪检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劳教局党委书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局规》和《处理程序》查办案件。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信访举报核查等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党委领导都及时给予支持帮助。特别是在查处案件中,党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相对独立办案,保证了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

二、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抓得比较紧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方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监狱管理局、劳教局纪委,除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司法局纪委举办的培训外,每年举办培训班,重点围绕《局规》和《处理程序》的贯彻、办案的质量要求、行政监察工作、释前、解教前谈话以及贯彻两个《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交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基层纪委以《纪检监察业务简明教程》为主要教材,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在岗自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注意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教育。各级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纪委历次会议精神,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今年,根据市纪委和局党委的要求,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活动,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观看了梁雨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的录像片。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针对存在的作风、执法管理和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各级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调查表明,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总体评价”为好的和较好的占96.7%。

(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级纪委主动积极地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调查显示,认为“协助党委抓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推进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好的和较好的分别是97.2%和96.4%。各级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措施,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始终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与从严治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警队伍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了弘扬新时期“红烛”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和“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等专题教育活动。以《党纪处分条例》和《局规》为特殊教材,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专题培训,开展测试、竞赛和专题征文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对干警队伍的纪律教育。运用典型案例或本单位的案例,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提高干警自身免疫力,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调查显示,认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好的和较好的占95.7%。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局规》和《处理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014年以来,共查处72起案件,查处党员、干警84名。在案件查处中,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努力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纪适当,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对干警违法违纪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干警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抓住典

型案例,发通报、编《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四)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监狱劳教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坚持对执法执纪进行监督检查。近年来,又总结推广了监狱长、劳教所长信箱制度和罪犯释放前、劳教人员解教前谈话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执法监督的措施。监狱、劳教所认真开展了罪犯释放前、劳教人员解教前谈话工作,对100%的释放罪犯和60%以上的解教人员进行谈话。今年,监狱局开展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会同检察机关对2014年以来的减刑、假释等材料进行了逐份检查。劳教局开展对超时劳动、警戒具使用和民管班组长管理等专项检查。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对重大工程、设备更新、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的效能监察。调查显示,认为“对执法执纪的监督”好的和较好的占91.6%。

(五)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源头治理。各级纪委积极参与和推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健全。调查显示,认为“推进规章制度和源头治理情况”好的和较好的占93.1%。监狱局先后制定了《关于新收罪犯收押和分流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工作的补充规定》、《使用警械具的试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涉及监狱执法、管理等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范,汇编成《监狱执法手册》,形成了完整的监管工作的“执法链”。劳教局制定了各项执法事项和日常管理的15个具体规定,近年来又不断补充和完善,编印了小册子,发到每位干警的手里。各单位积极推进狱务、所务公开、厂务公开,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普遍推行了“爱生超市”,大宗物资招标及集中采购,罪犯劳教人员存款银行卡管理和考核、记分、奖罚电脑管理等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从源头上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经过调研,我们感到落实《若干意见》和《职务设置规定》的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单位之间贯彻文件精神的情况有着较大的差异。

(一)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的配备尚未全部落实。至2014年11月,没有落实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的单位还有9家,占19个监狱、劳教所的47.4%,分别是提篮桥监狱、五角场监狱、新收犯监狱、宝山监狱、白茅岭监狱、女子监狱、第四劳教所、女劳教所和少年教养所。

(二)监察室主任的配备和素质有待于加强。青浦监狱监察室主任还处于空缺状态。个别单位监察室主任兼职较多。在17位监察室主任中,近两年新调任的有8人,占47.1%。在新任的监察室主任中,存在着年龄偏大和身体较差的情况。监察室主任业务培训不够,接受两周以上业务培训和能熟练使用电脑的分别只有4人。

(三)纪检监察干部缺编比较严重。按照《若干意见》规定,有21个基层单位,需配备50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现配备了4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4名兼职干部。专职干部的配备率只有82%,缺编单位8家,占38.1%。具体是:缺编2人的是青浦监狱(有1名兼职);缺编1人的有五角场监狱、北新泾监狱、新收犯监狱、第一劳教所、白茅岭监狱(有1名兼职)、军天湖监狱(有1名兼职)、少年管教所(有1名兼职)。

(四)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偏少,部分单位年龄结构偏大。30岁以下仅有4人,只占9.7%。女子监狱、五角场监狱、宝山监狱、青浦监狱和第四劳教所的纪检监察干部,年龄都在50岁以上。其中:女子监狱3名纪检监察干部平均年龄约53岁;五角场监狱3名纪检监察干部平均年龄约54岁;第四劳教所只有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是去年57岁时调任的。

(五)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纪检监察部门新进人员较多,存在业务不熟、经验不足的现象;少数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也存在着观念陈旧,知识结构老化,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5年来,只有10人参加过两周以上的业务培训,仅占23.4%。不能熟练使用电脑的有35人,占85.4%。

五、进一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几点建议

(一)按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对没有落实副政委、纪委书记职务的9家监狱、劳教所,要按照《职务设置规定》尽快落实到位。二是凡没有按《若干意见》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单位,明年上半年要配齐;对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明显不适应的,要作适当调整。三是建议对企业及农场社区的纪检监察干部数进行定编,以企业员工和社区人口数为参照,配备1-2名纪检监察干部。

(二)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逐步改善办公条件。一是通过交流、轮岗等途径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合理的素质结构;在保留业务骨干的前提下,一般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的应予以轮岗;选拔一批素质高的年轻干部充实纪检监察岗位,使纪检监察部门成为党性锻炼和人才成长的基地;防止把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安置性岗位。二是提升教育培训的层次,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选送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委托有关部门或相关院校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三是逐步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装备。

第三篇: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七大为我们描绘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既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近期我们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全县队伍包括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助理员。目前全县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乡镇司法助理员**人;从业基层法律工作者**人。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人,占**%;30-40岁的有*人,占**%。从文化程度上看,大专以上学历*人。党员*人。

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 1

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创先争优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执法执业档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司法局工作规则》、《司法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抓建设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

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

二、当前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有少数干警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二是领导班子不能完全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战斗力,领导干部自身对工作缺少诚心,奉献精神不足。因此,要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重聚人心,重树信心,重朔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形象。

二是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一是有的乡镇司法助理员中有的不熟悉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二是乡镇司法助理员都是身兼多职,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乡镇司法助理员大部分都刚进入到岗位,很多都不太熟悉业务,加之人员管理体制、

经费等问题。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及时加强业务培训,其次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人员管理体制、经费理顺,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

三、关于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一)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各项素质。队伍建设,素质是根本。只有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队伍建设才能真正搞好。因此,要把素质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一要组织队伍成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理论著作和文件规章,在全体队伍成员中开展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风纪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队伍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素质。二要组织队伍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让队伍成员能够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的核心。队伍建设搞得好不好,班子建设是前提是关键。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结目前开展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

斗力,把各级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坚持两个原则,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一是要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队伍建设的成效如何,要看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反映,社会的评价和反映怎样,来自于队伍中是否存在突出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队伍的监督管理,要认真做好队伍的执法检查和信访查处工作,要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问题,要把这些不良倾向和问题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成后患。二是要坚持“从优待警”的原则。从优待警,从善待警,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项政治武器。要认真关心和爱护司法行政队伍中的每一名成员,思他们所思,想他们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让他们能够安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干无所忧、干有所为。

(四)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持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形成正确的精神导向。创建活动是队伍建设的精神载体,开展创建活动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司法行政部门要在抓队伍建设的过程中,适时开展各种类型的创建活动。如创建“五型”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创建优秀司法所、创建执法先进单位、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和司法行政工作者”等等。

通过开展这些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内营造一种健康的精神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司法行政队伍成员在工作上奋发图强、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求实创新。

(五)强化工作机制,使队伍建设能够长抓不懈。机制是队伍建设各项举措能够有效落实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才能使队伍建设长抓不懈。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队伍建设的领导工作机制。单位的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队伍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中要安排一人专抓队伍建设。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逐层逐级地落实好本地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各项任务。二是要建立工作协作制。要充分发挥机关职能科室在队伍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确保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县司法局

2014年4月13日

第四篇: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大及其全会为我们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既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

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今年3月,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我们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包括xx市司法局系统、xx区司法局系统、xx市司法局系统,全市队伍包括市、区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国家司法鉴定人。目前全市共有地、县级司法局3个,机关工作人员111人;找文章到好范文网-乡镇司法所44个,工作人员98人;律师事务所5个,执业律师43人;公证处3个,执业公证员14人;基层法律服务所35个,从业基层法律工作者155人;司法鉴定机构4个,执业国家司法鉴定人20人。总计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共有人员441人。从地域分布上看,地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117人,占26.5%;县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324人,占73.5%。从工作性质上看,从事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有209人,占47.4%;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有232人,占52.6%。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32人,占7.3%;30-40岁的有153人,占34.7%;40-50岁的有178人,占40.3%;50岁以上的有78人,占17.7%。

近几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机关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务接待首问责任制度》、《干部职工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纪违规处罚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自2014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每年都在年初或结合行风评议,开展了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四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近几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0多个单位、30多名个人受到了地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为司法行政队伍争得了荣誉,赢得了社会地位。

二、当前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我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

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意志消沉,精神萎靡。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有少数机关干部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二是由于在部分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间存在着不团结的现象,从而导致领导班子不能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

力、战斗力,班子软则队伍散;三是由于有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自身不能以身作则,对工作缺少诚心,对单位缺失爱心,对同志缺乏关心,奉献精神不足,导致机关干部人心涣散、信心丧失。因此,要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重聚人心,重树信心,重朔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形象。

二是在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有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有的在代理案件时不能依法办案,甚至存在着违法办案的行为;有的对所代理的案子不负责任、不尽职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超标准收取代理费,或者对当事人敲吃敲喝,假借他人甚至法官名义索取财物;有的在办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执业纪律等方面比较淡薄或欠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没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按照“政治建警、制(更多请关注WWW.HAOWoRD.COm)度治警、素质强警”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道德素质,强化他们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建设一支合格的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

三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自由散漫、纪律松驰、工作拖拉,把办公室当菜园,想来则来,想走就走,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由于从“国家干部”的身份变成了“个体户”,政治上无指望,精神上有失落感,产生了消极抵触情绪;第三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在律师队伍的教育上下功夫,要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党性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作风教育,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找文章到好范文网-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

四是在司法鉴定人这支新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少数司法鉴定人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在办理鉴定中只求数量多少、不管质量高低,存在着“多办案、多收费、多提成”的思想;有少数司法鉴定人法制观念淡薄,在办理鉴定中不能严格依法办鉴,存在着办关系鉴、办人情鉴的现象;有少数司法鉴定人为了争案源,存在着互相贬损诋毁的现象;有少数司法鉴定人的业务水平偏低,鉴定的质量有待提高。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司法鉴定人刚刚走进司法行政队伍不久,人员来源广、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人是从非政法单位进来,没有接受过系统全面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法律素质都比较差。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迅速及时地开展对这支队伍的教育整顿,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思想、道德素质和政风、行风、法纪观念,增强他们服务为民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为司法活动提供公正、科学、合法的证据。

五是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熟悉工作、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发生变更,乡镇司法所刚刚由乡镇主管变为司法局主管,有的地方人员配备工作还未完成,加上公务员登记的限制,使得能进来的人不安心、想干事的人进不来、正在岗的人不能干,所以形成了这种局面。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

三、关于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一)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各项素质。

队伍建设,素质是根本。只有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队伍建设才能真正搞好。因此,要把素质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一要组织队伍成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理论著作和文件规章,在全体队伍成员中开展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风纪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队伍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素质。二要组织队伍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让队伍成员能够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班子是队伍的核心。队伍建设搞得好不好,班子建设是前提是关键。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的建设,开展创建“五好”班子活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把各级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坚持两个原则,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要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队伍建设的成效如何,要看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反映,社会的评价和反映怎样,来自于队伍中是否存在突出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队伍的监督管理,要认真做好队伍的执法检查和信访查处工作,要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问题,要把这些不良倾向和问题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成后患。二是要坚持“从优待警”的原则。从优待警,从善待警,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项政治武器。要认真关心和爱护司法行政队伍中的每一名成员,思他们所思,想他们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让他们能够安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干无所忧、干有所为。

(四)开展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形成正确的精神导向。

创建活动是队伍建设的精神载体,开展创建活动是搞好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司法行政部门要在抓队伍建设的过程中,适时开展各种类型的创建活动。如创建“五型”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创建优秀司法所、创建执法先进单位、创建“十佳”法律服务行业先进工作者、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和司法行政工作者”等等。通过开展这些创建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内营造一种健康的精神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司法行政队伍成员在工作上奋发图强、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求实创新。

(五)强化工作机制,使队伍建设能够长抓不懈。

机制是队伍建设各项举措能够有效落实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才能使队伍建设长抓不懈。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队伍建设的领导工作机制。各单位的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队伍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中要安排一人专抓队伍建设。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逐层逐级地落实好本地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各项任务。二是要建立工作协作制。要充分发挥机关职能科室、纪检、政工、党支部等部门在队伍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确保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来源于好范文网,欢迎阅读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第五篇: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大及其全会为我们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既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今年3月,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队伍建设调研的指示精神,我们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包括xx市司法局系统、xx区司法局系统、xx市司法局系统,全市队伍包括市、区司法局机关人员、乡镇司法所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者、国家司法鉴定人。目前全市共有地、县级司法局3个,机关人员111人;找文章到网-乡镇司法所44个,人员98人;律师事务所5个,执业律师43人;公证处3个,执业公证员14人;基层法律服务所35个,从业基层法律者155人;司法鉴定机构4个,执业国家司法鉴定人20人。总计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共有人员441人。从地域分布上看,地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117人,占26.5%;县级司法行政队伍共有324人,占73.5%。从性质上看,从事司法行政管理的有209人,占47.4%;从事法律服务的有232人,占52.6%。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32人,占7.3%;30-40岁的有153人,占34.7%;40-50岁的有178人,占40.3%;50岁以上的有78人,占17.7%。

近几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机关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务接待首问责任制度》、《干部职工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纪违规处罚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自2014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每年都在年初或结合行风评议,开展了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四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近几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0多个单位、30多名个人受到了地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为司法行政队伍争得了荣誉,赢得了社会地位。

二、当前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我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