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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问题研究】 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核心

发布时间:2019-07-18 04:01:31 影响了:

  摘 要:中小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融资难严重制约着其发展。自1998年起,中国在借鉴发达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情启动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工作。实践表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解决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但现行的信用担保体系在发展中仍存在政府不适当的干预、缺乏相关的法律指导等问题。因此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缓解融资难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时,在宏观上应首先建立和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议成立“担保业监管委员会”,以加强对信用担保业的监督管理。针对担保机构,应科学合理地划分融资担保参与方的风险分担责任,建立有效的风险补偿、分散和转移机制,并不断完善担保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关键词:信用担保体系;直接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再担保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4-0072-03
  引言
  研究表明,中小企业的增长率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有强烈正相关。然而,中国中小企业所获得的资金与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及作用是极其不相称的。融资难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根本原因。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来自政府、担保机构,金融机构等外部原因。
  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
  中国的中小企业基础比较薄弱、规模小、积累少,积累再发展意识和能力不强,内部融资潜力有限,目前其融资方式主要是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在经济信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条件下,外部融资已成为中国中小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在外部融资方式中,市场机制比较发达的国家,往往以直接融资为主,企业更多的是依靠发行证券的方式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但在中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几乎是一个空白。(1)中小企业难以进入深沪两个证券交易所的金融主板市场融资。一方面是由于市场门槛高,另一方面是由于融资风险大。(2)二板市场主要是为高新科技企业及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而中国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显然不在此列。对于高新科技企业来说,虽然二板市场上的上市门槛比主板市场上低,但上市评估费用昂贵。(3)目前中国的风险基金刚刚起步,规模有限,且退出机制尚不完善,针对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二板市场至今仍未开放。
  2.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
  尽管中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是向银行借贷,但这些金融机构还是会对中小企业“惜贷”。一方面是由于中小企业平均经营存续期短,倒闭率和歇业率较高,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和适合的担保单位等,使金融机构放贷时面临着较大的风险。而商业银行追求资金的营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在权衡成本收益后,商业银行往往会“惜贷”。另一方面是由于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存在较高的信息不对称,在融资时易引发“道德风险”和“不利选择”问题。
  3.中小企业自身的不足
  客观上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产品质量不高,竞争力低下,中小企业贷款的抵押品缺乏等原因使得中小企业财务与管理制度不健全,难以办理征信,资信等级也难以达到银行的放贷标准;主观上是由于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不高,如信用观念不强,资信度不高等。尤其是部分中小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破坏了中小企业的整体形象,使得商业银行不愿向其提供贷款。
  二、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框架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由一体两翼组成[2]。“一体”指城市、省、国家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国家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再担保服务对象;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再担保服务对象;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社区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为再担保服务对象并从事授信担保业务。“两翼”指在城乡社区中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互助担保机构与商业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础,从事中小企业直接担保业务。
  虽然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体两翼的担保体系,但是中国信用体系总体上是“一体两翼四层”的格局。政策性为主体,商业性与互助性担保为两翼,中央、省、市、县四层。表面来看,体系框架清晰,但落实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建立和明确机构设置和业务定位。
  1.担保机构资产规模小,实力弱,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
  纵观国内担保机构,资金过亿元的寥寥无几,50%以上在500万元以下,最小的担保机构的资金规模甚至只有区区100万元。资金规模小将引发抗风险能力差、放款规模小、融资成本高、业务种类单一等问题。
  2.担保机构数量和结构失衡
  (1)担保机构的数量激增: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准入标准,不管是担保机构政府性担保机构还是商业性担保机构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机构在短时间内竞相成立,尤其是2000—2005年间。2000年时,全国还只有几百家担保机构,到2005年这一数字已达4 000多家。之后虽经整顿,但目前的担保机构仍3 000多家,担保机构增长过快导致业务空置率居高不下。(2)担保资金的结构性失衡:政府的担保资金所占比重过高,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的比重严重不足。(3)担保机构地域分布不合理:沿海地区担保机构发展较早、数量较多,而西部地区则起步晚,发展慢。
  3.担保机构缺乏高水平的专业人才[3]
  担保业是一项专业化非常强的行业,其业务人员不仅需要金融、财务、担保等方面的知识,还需要高度熟悉企业每一个环节的运作情况。而目前中国担保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数是由政府机关人员组成,专业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担保业的需求。另一方面担保公司的人力资源无专业资格认定和从业监管。因此担保业总体上管理水平不高,缺乏高水平的专业人才。
  4.信用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较弱,风险防范不严,缺少风险补偿机制
  担保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风险预警机制、内控机制和补偿转移机制等。在风险预警机制上,担保机构普遍缺乏一套科学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对受保企业的资信调查主要是借助于财务报告和简单的调查及询问,缺乏真实准确的评判。在内控机制上,许多担保机构没有建立起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在风险补偿转移机制上,担保机构无力提取足够的风险准备金,各级政府的基金补偿制度和能有效分散和转移担保风险的再担保机制也未得到全面有效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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