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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服过量对乙酰氨基酚致肝衰竭死亡病例分析] 对乙酰氨基酚栓怎么样

发布时间:2019-07-19 04:04:38 影响了:

  【摘要】目的研究并探讨误服过量对乙酰氨基酚导致肝衰竭死亡的病例。方法我院于2012年5月收治了误服过量对乙酰氨基酚致肝衰竭死亡的患者1例,对其临床资料进行较为科学与全面的回顾性分析。结果患者在服用过量的对乙酰氨基酚之后出现了恶心、呕吐等临床症状,患者的实验室检查结果为:患者的丙氨酸转氨酶7385 U/L,总胆红素水平为265 μmol/L,直接胆红素水平为155 μmol/L,血酸乳的水平值为40 μmol/L,凝血酶元活动度为229%,患者的临床诊断为肝衰竭。患者在经过5 d的临床治疗之后,病情仍无好转,并于入院之后的第6天死亡。结论服用过量的对乙酰氨基酚将会导致患者出现急性肝衰竭,严重的还将导致患者的死亡。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该药物的管理,避免长期重复用药,保障患者的健康。
  【关键词】乙酰氨基酚;肝衰竭死亡;临床分析
  作者单位:457000河南省濮阳市油田总医院急诊科对乙酰氨基酚的商品名为醋氨酚或扑热息痛,在正常治疗量的时候,其具有耐受性好,临床不良反应少等优点,然而,近些年来,相关的研究结果却显示过量的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将导致患者的肝脏不良反应,甚至死亡。在美国和英国,已经将对乙酰氨基酚的使用不当列为引起患者药源性肝衰竭的主要原因之一了,而美国的毒物控制中心也一直将对乙酰氨基酚使用不当列为导致患者死亡的重要原因。现阶段,对乙酰氨基酚的品种繁多,导致患者对于药物的具体情况与成分了解不清,从而经常出现误用或重复用药的状况出现,从而导致其中毒。为了有效的避免对乙酰氨基酚致使患者出现肝衰竭而死亡现象的出现,我院特以2012年5月收治的误服过量对乙酰氨基酚致肝衰竭死亡的患者1例为主要研究对象,并对其进行了较为科学与全面的分析和研究,现将详细的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本组为我院2012年5月收治的误服过量对乙酰氨基酚致肝衰竭死亡的患者1例,是一名男性的39岁患者。患者由于误食过量的对乙酰氨基酚而入院接受治疗,其主要的临床症状为:间断的恶心与呕吐。其基本的体格检查结果为:体温正常,为367度,脉搏为68次/分钟,呼吸为27次/分钟,血压为123/56 mm Hg。患者的神智不清,且精神状态较差。患者的全身皮肤均不同程度的出现了巩膜的轻微黄染,心肺功能经临床诊断均未见异常,腹部较软,且没有压痛感,患者的肝脾功能均未触及,无叩击痛和振水音,双下肢未出现水肿的情况。
  12治疗方法临床诊断:其一,药物中毒,即对乙酰氨基酚中毒;其二,药物性肝损伤导致了患者急性肝衰竭的出现;其三,应激性溃疡。
  患者入院之后即给予其洗胃治疗,引出物中含有少许的暗红色血丝。入院之后,患者禁食禁水,给予其泮托拉唑抑制患者的胃酸分泌,再给予其乙酰半胱酸胺、腺苷蛋氨酸、复方甘草酸酐以及还原型谷胱甘肽来保护患者的肝脏。此外,患者入院的当天晚上再次给予其分析吸附再循环系统来进行治疗,次日为其进行血浆的置换。
  2结果
  患者在服用过量的对乙酰氨基酚之后出现了恶心、呕吐等临床症状,患者的实验室检查结果为:患者的丙氨酸转氨酶7385 U/L,总胆红素水平为265 μmol/L,直接胆红素水平为155 μmol/L,血酸乳的水平值为40 μmol/L,凝血酶元活动度为229%,甲、乙、丙戌型肝炎病毒以及巨细胞病毒的血清学标志物的检查均呈现出阴性,患者的临床诊断为肝衰竭。患者在经过5 d的临床治疗之后,病情仍无好转,并于入院之后的第6天死亡。
  3讨论
  对乙酰氨基酚是现代临床中极为常用的药物,其可以通过口服在患者的肠道内迅速的吸收,并与患者服药之后的30~60 min达到其血药浓度的最高值,而患者在大量的服用对乙酰氨基酚之后,其血药浓度的最高峰将在服药之后的4 h左右出现。患者的中毒量在一定的程度上与其身体状况、合并用药的状况以及有无合并症等诸多因素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而临床中测定患者是否为对乙酰氨基酚中毒最佳的时间就是患者服药之后的4 h,在此时间测量患者的血药浓度,确定其是否为对乙酰氨基酚中毒。
  对乙酰氨基酚所引起的患者药物性肝损伤是其毒性代谢的相关产物所导致的。2005年美国学者对肝衰竭患者进行的前瞻性研究结果显示,48%的使用过量的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患者均为误用,而44%的使用过量的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患者均为自杀。作为非处方药物,对乙酰氨基酚的销售不受任何控制,这种无限制的销售使得运用对乙酰氨基酚自杀的患者人数逐渐增多。为了有效的避免这一现象,英国规定1998年开始对乙酰氨基酚非处方药的销售不得超过16 g。在此项规定颁布之后的4年期间,英国由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患者逐渐减少。现阶段,在我国,对乙酰氨基酚也作为非处方药物来进行管理,在销售和使用的过程中均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所以,应加强对乙酰氨基酚等非处方药物的管理,规定该项药物的销售量,而作为解热镇痛的药物其服用的天数应该不超过一周,从而有效的避免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发生。
  现阶段,对于药物性肝衰竭的主要治疗方式为药物治疗以及人工肝的辅助治疗,运用血浆置换的方式来治疗患者,能够有效的降低药物性肝损害的病死率,并改善患者的预后。此外,血浆置换还有助于患者血浆蛋白、凝血因子以及调理素等生物活性物质,从而有利于患者肝细胞的再生与修复。在治疗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患者水电解质的平衡,以保持患者体内环境的稳定。然而,一旦处理不当或救治不及时等均会导致患者肝衰竭的发生,严重的还将导致患者死亡,正如本组病例的患者一样。综上所述,对于误服过量对乙酰氨基酚患者而言,应该迅速就医,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肝衰竭以及病死率。
  参考文献
  [1]王开利,徐长江,金晶 氨酚伪麻美芬片Ⅱ/氨麻苯美片过量致肝衰竭 药物不良反应杂志, 2011,13(3):169170.
  [2]张克敏,姜鹏宇儿童急性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或中毒的急诊处理 山西医药杂志, 2008,37(5):460461.
  [3]李瑾,赵剡,许喜咏 急性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急诊处理原则 内科急危重症杂志, 2007,13(2):10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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