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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质量检测(2015省赛赛规)|种子质量检测

发布时间:2019-07-20 11:01:28 影响了:

2015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种子质量检测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Z-036

赛项名称:种子质量检测

英语翻译: Seeds quality inspection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农业

二、竞赛目的

通过本项目竞赛,促进中职学生了解种子质量检测的内容,熟练掌握检测方法,提高种子质量检测水平,不断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引领农业中职学校适应农业行业现状及技术发展趋势,促进种植类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推进中职学校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更好地实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种子行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1.竞赛内容

本赛项竞赛内容包括小麦种子的净度分析、小麦种子千粒重测定和小麦种子生活力的四唑测定。技能竞赛时间为150分钟。

(1)小麦种子的净度分析(占总成绩的40%)

采用四分法从500g左右的小麦送验样品(样品中无重型混杂物)中分取净度分析试验样品,并对样品进行全试样分析。

(2)小麦种子的千粒重测定(占总成绩的30%)

用千粒法(人工计数)测定小麦种子的千粒重。

(3)小麦种子生活力的四唑测定(占总成绩的30%)

用四唑(TTC)染色法测定已预处理的小麦种子生活力。

以上三项竞赛内容的顺序并不是竞赛规定的操作顺序,选手在进行竞赛过程中,应根据系统工程的原理,在规定时间内,连续操作,完成所规定的竞赛项目。

2.竞赛时间

四、竞赛方式

种子质量检测赛项为个人赛。1. 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在省学籍系统注册的学生)和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在籍学生。参赛选手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名选手不超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赛项。

参赛队名额确定:见《关于举办2015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选拔赛的通知》的附件3:参赛名额分配表。

五、竞赛试题

本赛项是公开试题。本赛项不进行理论竞赛,公开技能竞赛的操作内容、操作过程、考核要点和分值等(详见本赛项规程的第十条评分标准)。

六、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须为不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不得弄虚作假。在资格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在比赛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在比赛后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比赛成绩,收回获奖证书以及奖品等。

2.组织者应在赛前一天,带领选手观摩赛场,熟悉场地。

3.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比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损坏设备的事故发生。

5.裁判员在赛前应熟悉和掌握本赛项的操作流程和评分标准;不与本赛项有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联系;在评判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独立打分。

七、竞赛环境

本赛项赛场面积130 m2,工位数36个;赛场内安装监控设备;赛场走廊安装玻璃墙,透明、通亮,适合观摩。

八、技术规范

本赛项的操作规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543.1-3543.7-1995中,种子净度分析、重量测定和生活力的生化(四唑)测定等的要求。

另本赛项的操作规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粮食作物种子》第一部分:禾谷类GB 4401-2008中的要求。

九、技术平台

本赛项需恒温箱1台,每位选手需SE602F电子天平1台、小烧杯1个(称量试样)、培养皿8个(千粒重称量及生活力测定)、称量纸3张、单面刀片1把、镊子1把,小药匙1把、0.5%四唑溶液200mL、手持放大镜1个、塑料垫板1个(用于生活力测定时种子切取)、分样直尺2把、小刷子1把、小麦种子(500g左右/袋)、经过浸湿处理的小麦净种子300粒等。

十、评分标准

本赛项根据选手技能操作的各个环节来进行考核,其考核要点与分值见表1。

表1 种子质量检测项目考核要点与分值

十一、评分方法

1.裁判员组成

聘请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行业企业专家、高等院校专业教师为裁判员,建议由7~9人组成。

2.裁判评分方法

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采取过程评分和操作结果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独立打分,并按100分制计分。

3.成绩产生方法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地进行成绩评定,在裁判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选手技能得分。

4.成绩审核方法

各裁判员首先审核自身对选手的原始打分成绩,并签名;裁判长对所有裁判员的打分成绩进行审核,并签名;最终,竞赛组委会总裁

判长对本项目裁判员的打分成绩进行最终审核,并签名。

5.成绩公布方法

竞赛组委会对本项目裁判员的打分进行最终审核后,再根据成绩产生的方法,计算出选手最终成绩后,即可公布成绩。若有异议者,及时向竞赛组委会进行申诉与仲裁。

十二、奖项设置

(一)参赛选手奖励

赛项设个人一、二、三等奖。以实际参赛总人数为基数,个人一、

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二)指导教师奖励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十三、赛项安全

1.赛场的管理员、裁判员、参赛员等一律凭大赛执委会统一配发的证件进入。

2.进入赛场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包、食品、饮料等物品。

3.赛场严禁吸烟。

4.管理员、裁判员、参赛员等进入赛场后要严格阅读赛场的应急安全疏散图,当发生紧急情况,听到疏散指令(警报声响)时,要迅速按疏散图撤离赛场。

5.参赛员注意安全操作

①在小麦种子的净度分析时,不能有种子散落地面和桌面。 ②在小麦种子的千粒重测定时,不能用手接触种子。

③在种子生活力的四唑测定时,不能碰破手和打破培养皿等。 十四、监督与仲裁

(一)赛项监督

1. 监督组由大赛组委会指派,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对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竞赛筹备与组织工作实施全程现场监督。

2. 监督组的监督内容包括赛项竞赛场地和设施的部署、选手抽签、裁判培训、竞赛组织、成绩评判及汇总、成绩发布、申诉仲裁、成绩复核等。

3. 监督组对竞赛过程中明显违规现象,应及时向竞赛组织方提出改正建议,同时采取必要技术手段,留取监督的过程资料。赛事结束后,向大赛组委会提报监督工作报告。

4. 监督组不参与具体的赛事组织活动。

(二)申诉与仲裁

1. 仲裁人员的职责

(1)熟悉赛项的竞赛规程和规则。

(2)掌握本赛项的竞赛进展情况。

(3)受理各参赛队的书面申诉。

(4)对受理的申诉进行深入调查,做出客观、公正的集体仲裁。

2. 申诉与仲裁的程序

(1)各参赛队对不符合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竞赛成绩,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2)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3)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队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的形式递交仲裁委员会。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4)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2小时不予受理。

(5)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

时将仲裁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五、竞赛观摩

1.本赛项公开观摩的对象

本赛项公开观摩的对象为:全国各中等职业院校种植类专业的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各种业企业负责人、各农业行业或协会组织负责人、各农业出版社负责人等。

2.本赛项公开观摩的方法

为了不影响选手进行本项目的比赛,采取分批、分时的方法,分期到赛场指定观摩地点,通过玻璃墙来进行观摩。

3.观摩时应遵守的纪律

观摩时应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分批进入指定的赛场观摩地点;在观摩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进入赛场;不得对选手进行暗示;不得抽烟等。

十六、竞赛视频

根据本赛项相关的技术标准,对本赛项的比赛过程进行全程拍摄录像,记录竞赛全过程。并通过相关技能大赛网站展示给全国种植类职业学校,从而满足相关课程的教学与实训的需要。

本赛项比赛结束后,对优秀选手和优秀指导教师进行采访,并拍摄视频资料;同时邀请裁判专家点评、采访相关企业人士,并拍摄视频资料等。

十七、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发扬良好的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2.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对比赛期间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执委会提出。

3.比赛期间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管理好本队选手的日常生活和安全,遵守并执行大赛组委会的各项规定,确保选手准时参加比赛。

2.指导教师在比赛期间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不得私自接触评委。有意见由各省领队向大赛组委会反映。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不得穿着带有省、市、学校名称或有特殊标记的服装。

3.参赛选手务必于赛前20 分钟到赛场,迟到15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4.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比赛现场。

5.参赛选手的工位号由抽签决定,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

6.到达比赛结束时间,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提交相关比赛结果单,并完成现场清理等工作。提前结束比赛的选手应举手示意,由裁判员记录完成时间,选手在引导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地点休息,不得在赛场及其附近逗留或喧哗。

7.比赛结束后,选手必须离开赛场,不得滞留,在引导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地点,领回参赛证。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大赛服务工作。

2.工作人员要准时到岗,认真检查和核准相关证件。同时安排好领队、指导教师的休息等。

3.若大赛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和器材等),工作人员要与赛场技术人员联系,并及时处理。

4.工作人员不得在赛场内接听或打电话,在比赛期间一律关闭手

机。

5.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十八、资源转化

1.本赛项拟建设资源

本赛项拟建设的资源有赛项资料文本、视频资料和图片资料等。资料文本包括本赛项通知、本赛项比赛规则、本赛项比赛规程等;视频资料包括本赛项全程录像资料、优秀选手和优秀指导教师进行采访所拍摄的视频资料,以及裁判专家点评、相关企业人士采访的视频资料等。

2.本赛项资源转化途径

本赛项资源通过师资培训,发放相关资料,达到资源转化的目的;通过各种信息交流(如电话、互访等),向学校和教师推介本赛项的资源,让更多学校和教师了解成果;通过相关技能大赛网站,共享本赛项资源,无偿提供给所需单位和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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