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培训评定标准
集团公司培训评定标准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了促进x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战略目标的达成,结合《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和《集团绩效管理制度》对于培训讲师绩效薪酬的规定,完善对培训讲师的技能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原则
第二条 集团建设初期,广纳贤才,为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绩效薪酬,集团采取“同岗同酬、同岗不同酬”的原则,充分认可员工因技能的差异而享受不同的技能工资。
第三章 培训讲师分级
第三条 讲师分级:集团将培训讲师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专家顾问级、资深讲师级、管理实践级、督导培训级;同一级别根据讲师能力差异,设置成一级讲师和二级讲师,详见表一:
表一:讲师分级表
第四章 培训讲师的职责
第四条 培训讲师的职责:
(一) 研发课程:能结合集团需要,独立研发课程,并进行授课或传授;
(二) 授课技能:能独立授课;能合理运用不同的培训方式,有效开展培训;
(三) 培训执行:能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执行培训目标;
(四) 课程复制:能复制并能熟练讲授非自己所研发课程;
(五) 活动策划:能独立策划一场活动,拥有策划能力;
(六) 活动组织:能根据活动要求组织活动,并很好的控场;
(七) 团队管理:拥有团队建设及团队管理能力,引领团队稳定向前发展;
(八) 绩效管理:结合团队发展,熟练应用绩效管理工具,促进绩效目标达成;
(九) 培训满意度:通过培训的执行,员工对于课程的满意度;
(十) 其他事项;
第五条 不同层级的培训讲师,掌握培训技能技巧的程度不同,考核评分分数也不尽相同,集团采用分数制考核评定方式,总分200分制,1为最低分,200为最高分,110分为定级考核及格分即督导培训级最低分。根据分数差异性、递增性,匹配讲师级别的层级,形成培训讲师考核分数定级表。详见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