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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影子银行”,别让自己的投融资进入误区:投融资

发布时间:2019-04-02 04:21:11 影响了:

  现状:金融改革春雷乍响,阳光和阴霾同在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为温州市金融改革确定了十二项主要任务。这不仅仅会给温州的投融资提供了“阳光化,规模化”的平台,也给原先就乱象环生的投融资机构找到了疯长的机遇。
  紧随其后,深圳也于4月12日下午研究通过了《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系列配套文件。文件称,国家部委层面对前海一揽子优惠政策的征求意见和协调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央行、银监会等部委对于在前海试点开展双向跨境贷款已取得一致共识。该项工作在中央层面已取得较快进展,在政策正式批复后即可正式启动。在具体实施上,文件称,加快推进深港银行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加快推进深港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后试点,利用香港低成本人民币资金支持前海开发区和重点产业发展。争取更多前海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拓宽在港融资渠道……
  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破冰,拨动了一些有投、融资意向的人的心弦。一些浙商资本回流冲动初现。4月15日,在石家庄做生意的一位浙商告诉笔者,他对此非常关注。他认为,这个实验区的设立,是小微企业、民间资本多年种种际遇引起了国家的重视。正如他所说,近几年来,民间借贷隐含的需求与风险逐渐引起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担忧,不能不引起地方政府高层以及中央政府高层的极大关注。资金如流水,宜流不宜堵,堵则能量聚集泛滥,易引发巨大的“泥石流”,祸及民众及财务;疏则能量释放,造福社会。这个实验区,包括深圳金融创新中的某些功能,目的也是将民间金融从“地下”引到“地上”,推动民间金融从暗流涌动的“乱草丛生,野蛮生长”到成垄成行的规范有序的“理性发展”。这位浙商表示,他最为关注的是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中的第二条——“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肯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发挥的作用,给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据笔者了解,根据现行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一条款无疑是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的门槛。怎么办?笔者以为,这不是关键问题,相信国家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特事特办”。因为试验区就是试验区,积攒了经验有利于日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全国推广。真正的关键问题是,辨析正误,规范阳光。错误的要及时把它扶正,如果正误不分,会给以后的大面积推广埋下定时炸弹,会把几十年的改革成果毁于一旦。这宛如培根对法院所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十倍于犯罪。因为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污染了水源。”审判是如此,改革辨析正误、扶正压邪也同一理。“邪”的东西也会借改革的雨露肆意滋长,或非法设立经营,或依法依规设立经营,却逃避监管,形成“依法依规进入,无法无天经营”的怪胎。这些现象已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比如,人民银行石家庄“支行”就曾发文明确告诫人们:高度关注“影子银行”,防止风险通过资金链、担保链扩散蔓延。
  提醒:慎选民间“高息理财产品”,警惕暗藏的风险
  那么,何谓“影子银行”呢?就是指行使商业银行功能却基本不受监管或较少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的人士介绍,“影子银行”与传统银行体系和实体经济关联性很强,已成为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主要补充力量,对各地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但是,也应该注意到,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已逐渐显现。
  笔者了解到,具有“影子银行”性质的担保公司,为投融资企业牵线搭桥的中介公司等,从2011年开始犹如雨后春笋般钻出地面,几乎全国各地都有。有的“影子银行”甚至在新闻媒体上大作广告,广而告知自己是合法的,经营是可信的。石家庄有许多类似业务的担保公司。笔者接触过其中一家担保公司,有吸收存款的所谓的“理财”业务,其付给客户的年化收益率达13%。其一个项目一般时间最长为半年。作为担保公司,会抵押用款方的土地使用权、房屋、钢材等实物,而他们的利润则来自于担保费,一旦用款方还不了钱,担保公司可以替用款方还。笔者发现,尽管这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健全,但给人的感觉还是不太牢靠。问题在哪里?就在于仅仅依靠一家公司承诺的信誉和资产实力去博弈复杂现行的金融制度以及未知的担保风险,无疑是微不足道的。假设有一家用款单位有几百万元的用款失信还不了,就极有可能致使担保公司资金周转吃紧;如有四五家用款单位失信,担保公司的“守信”就会像被雨水湿透了的麻纸,毫无筋骨可言,瞬间就化为欺人的谎言。
  实际上,现在的担保公司就是利用高收益为诱饵,投人们不理性投资(存款)的“巧”,谋自己的“利”。或许有人会说:这些影子银行都是经政府有关部门,甚至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不存在非法经营。这话没错,但这些影子银行的经营行为由谁来监管呢?为此,有关专家就特别提醒社会大众:一定要认真辨析“影子银行”,慎选民间理财产品,因为高收益背后绝对暗藏着高风险,不到万不得一不应该涉足。
  辨析:厘清“影子银行”到底是何物,找准自己的定位
  目前“影子银行”体系内的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准金融机构”,是由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还有的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这就自然形成了“影子银行”多头管理或无头管理的局面,这种局面又完全不同于温州和深圳两地经国务院批准的金融创新试验区的类似机构。试验区是在国家批准的框架之内大试大验,经验和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汇报,由国务院指出方向,拿出具体解决办法,政令统一,步调一致。这就很清楚地说明作为投融资的朋友除涉足温州、深圳两大试验区之外的业务,不厘清“影子银行”为何物,见利益就上,是很危险的。
  一、厘清“政出多门”的有益性和有害性。
  不可否认,现在“影子银行”体系内的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准金融机构”,是由地方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这对金融创新、填补银行信贷资金的不足,自然益处非凡。但运行当中的监管缺位,又绝对不是靠自律能解决的问题,更别说是市场自古以来就是波谲云诡,稍有不慎就会掉入自挖的陷阱和别人设置的圈套。为此,银行监管部门呼吁:批准设立这些机构的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些机构应加大管理力度,加强与人民银行协调与沟通,加强对影子银行的风险检测与评估,力求及早发现风险隐患,防止风险通过资金链、担保链扩散蔓延,严防局部风险演化为区域性风险乃至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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