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产权理论和现代西方产权理论的比较分析:在马克思的分析框架中,产权理论
摘要:产权是当今社会制度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前提保证之一。产权的界定、结构和安排不仅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制度的结构和性质,而且还对该国资源配置及制度运行的成本和效率产生影响。作为制度理论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西方的产权理论在近几十年有着十足的发展。然而马克思对于制度阐述远远早于制度学派的兴起,而且对制度学派有着一定的影响。笔者就二者的理论从各自的表述、方法论的比较、企业产权研究的差异比较等进行对比分析,以期能起抛砖引玉的参考借鉴作用。
关键词:马克思产权理论 西方产权理论 所有权 交易费用
一、产权在双方著作中的表述
(一)概念出现的形式
马克思虽然并未在其任何著作中对产权做出专门的问题研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体系的独立理论。一般的观点是他使用了其他与“产权”类似的概念范畴来表达产权的含义,这一含义即包含在所有制理论中,因此所有权与产权的含义是相近的,也可以说马克思的所有权理论就是其产权理论。
相比之下,西方产权学者对于产权的论述具有专门的系统著作,并已初步形成了一个理论框架,属于制度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产权理论的起源
马克思对产权的起源主要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阐述的。他认为,公有产权的产生是由原始共同体所处的自然条件决定的,其动力来源于人类生存的需要。而私有产权是在自然形成的公有产权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家庭制度的演变而逐步产生的。马克思认为私有产权不是永恒的,它必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最终被消灭。
西方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主要是从资源稀缺和人口压力等外部条件来研究产权起源的。他们认为,产权就是私有产权,因此产权的起源也就是私有产权的起源,是在产权主体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经济活动中自然演变产生的。
(三)产权理论的定义
1.产权的分解——财产权利的分解
现代西方产权理论的观点认为,完整的产权总是以复数形式出现的,它不是一种而是一组权利,其中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处理权等。从而确定产权的分解是产权理论分析的必要前提。
同样,马克思认为产权的分解即是财产权利的分解方式,即所有权概念是一个融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于一体,并随着生产社会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分解和分离的科学范畴。
比如马克思在论述地租时,提出了土地所有、占有和利用三个概念,并明确指出土地占有和所有是可以分离的,土地的占有者和利用者并不一定是土地的所有者,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土地所有者、农场主和农业工人的分工,这种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更加彻底。
此外,马克思在对生息资本和利息的论述中,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也发生了分离,在对市场经济中股份公司所具有的委托代理制的特点,指出股份公司制度中的所有权是所有、代理、管理三权分离的构造,包含了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思想。
综上所述,马克思并不是把私有制或公有制单纯看作是生产资料或产品的归属问题,而是从经济运行过程来考察,把它同企业和生产部门的支配权、交换权、分配权和经营管理权联系在一起,成为产权范围的问题。
马克思对各种权利在所有制关系、方式和特征经整理可见表1所示。
2.一个补充:所有制和所有权
上文指出在马克思的《资本论》概念范畴中,与产权十分相近的概念就是财产所有权。这里我们有必要区分与之易混淆的所有制的概念。
尽管在对于财产的分析上,马克思指明财产具有自然性质和社会性质两种属性,但他指出财产是一种社会关系,是人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人对物的排它的占有关系。其与所有制的演变关系如表2所示。
所有制是指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关系。所有制是一个事实,是一种经济存在,反映是人与人不同的社会经济关系。而所有权则是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法律范畴。因此,所有制的形式决定了所有权的性质——随着所有制形式的变化,所有权关系也必然发生变化。
3.产权理论的基础和着眼点
西方的产权理论的着眼点是在对传统西方微观经济学的批判性考查中发展起来的。认为资本主义私有的还不够纯粹,主张通过调整和明确地界定产权,进一步完善资本主义私有制,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而马克思着眼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和矛盾,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固有矛盾,阻碍着工人阶级利益的实现,因此变革资本主义私有制是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
马克思的观点彻底否定了西方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竞争性市场机制是自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完美无缺、天然合理的传统观点,因此他并不像西方的理论那样是出于完善资本主义制度的目的,而是要推翻资本主义制度。
4.产权的定义
马克思所描述的资本主义所有权是一种以私人间的排他性来界定的、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的并在交易运动中不断增值的财产权。
西方产权理论主要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中产权及其结构和安排对资源配置及使用效率的作用和影响。由于西方关于产权的定义大同小异,这里以诺思的定义为例:产权是个人对其所拥有的劳动、物品和服务的占有权利,占有是法律规则、组织形式、实施及行为规范的函数。可见,在西方产权理论中,法律形式具有决定性意义,产权首先是一个法权概念,意味着法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
5.产权的社会关系界定
上述表明,西方产权理论的产权主要是法律意义上的。而马克思的产权主要是经济意义上的,即对人们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具有决定意义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所有制关系对法律关系具有决定意义,并把财产关系的经济内容即所有制关系当作产权关系研究的重点,而财产关系的法律形式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加以涉及。
从商品的交换形式上来看,西方的产权理论只涉及了流通领域的商品交换,因此交易中的交易费用对其尤为重要;而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不仅包含了流通领域的商品交换,还包含了生产领域中生产资料的商品交换,因此他的产权理论更突出生产关系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