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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斯海姆的尽头是田野】格里斯海姆

发布时间:2019-07-14 03:56:51 影响了:

  好似一世的乡愁找到了归宿,我再也没想过要离开这块面积仅有二十一平方公里的地方。  以貌取城  德国这个小镇,我先取中它的,正是它平淡无奇的外貌。  搬来这里前,已经在德国待了整整十年,这一次,因为是最后安家的地方,选择起来,便在能力范围内,用尽了心力。
  我和我老公两个都是懵懂之人,在这之前也只去过两个地方看地,房子还在设计图纸上的那种空地,这是第三次,毛坯房刚刚完工。
  进到房子里假装认真地看了一圈——因为既不是学建筑的,又没买房经验,真认真和假认真都差不多。跟建筑商礼貌地告个别,我便拉了老公往镇外跑。
  “对不对啦?是不是这个方向?”他一向怀疑我的方位感。
  “我是学什么的?还会把地图看错?”我走得起劲,迎着大风头也不回地说。
  只大步走了十来分钟,穿过一条大马路,那片田野,那片一直延伸到天地交接处的田野便出现在眼前,我停下了脚步。
  我是在那些奇山异峰、小桥流水的精致风景里长大的人,那让无数文人墨客失了魂魄的青山秀水也让我有深深的感动,不是不爱它们,只是在我的内心深处,不灭的竟还是一份原始和粗犷。一种从来只能在梦境里寄托给无边的草原和大漠的感情,竟在此时被唤醒,竟是在这里,这片能看到地平线的田野上,我找到了故乡。
  这种心灵回归的震撼,没有语言可以形容。
  这里的蓝天,可以一直看到地平线上。
  田里种着玉米、麦子和蔬菜,另还有大片的草莓地,草莓到了成熟的季节。茫茫苍穹下,站着两个小人儿,面对着这肥沃而丰硕的大地,体会到今生从未有过的满足和喜悦。
  我们买下了这栋房子,住进来之后又慢慢挖掘出更广阔的一片天地。向北走是田野,向西走一刻钟,就是森林,那个里面又完全是另一个世界,便是兔子的耳朵都比田野的兔子耳朵小得多了,小鸟的品种繁多,都叫不出名儿;猫头鹰我也见过两只,地上跑的倒只有小鹿算大动物,兔子多得像老鼠,随处可见,据说是有狐狸,只是它们太害羞,是不肯让人看见的。向东去,要稍微走得远一点,是一片水域,总看得见两三只仙鹤、四五只大雁,还有一群野鸭子在尽情地鸣叫,声音高亢而嘹亮;也有鱼鹰,挺直了乌黑的身子飞过水域附近的田野,水域附近的森林里有野猪,黄昏的时候,听得见那带着凶猛兽性的猪嚎声。向北走十来分钟,便到了小镇的主干道上,交通是极便利的,有轨电车直通附近城市的市中心。这个小镇,各种设施齐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住在里面,不用出镇,生老病死,她全包了。
  我是本地人
  “你在格里斯海姆买房子了?那你就是格里斯海姆人嘛!”一个家住格里斯海姆的同事对我说。这么简单,我成了本地人。
  “哪有那么容易,我们是外地人啊!”在北京的同学对我说。她去北京也有十来年了,外地人的帽子怎么都甩不掉。
  还好,我的心从来不属于大城市。
  纯黑的长发,眼睛没有凹进去,鼻梁没有高高挺起,我不用说话,走在街头,自然是一派东方风味,不要说外地人,我分明是外国人。可是我从未在路人的眼神里看到一丝一毫的异样,更不要说歧视和排斥,就这么简简单单地被完全接纳了。
  每日里散步,我会跟每一个陌生人打招呼,问一声早上好,道一声日安,再不然会跟牵狗的老头聊上半天,连狗也认我做朋友,自己叼着网球找我玩。
  散步要经过的篱笆边,天天见面的那个和善的女人,一头火一般的红发,走过她院子边,随便聊两句。会被她硬塞一挂香蕉、一袋苹果或其他什么水果到你怀里。等到我们把MERCI巧克力丢进她的信箱时,倒把她骇了一跳,她显然是从未想过有回报的。
  还有很多,那个每天碰到的希腊老头,那群傍晚遛狗的男人们,那个对面高楼里住着的披着雪白长发的老太太,还有那个拿社会救济的只对亚洲男人感兴趣的女人,都成了街头熟悉的面孔。渐渐地,便是开车时碰到,也要招手打灯表示问候。格里斯海姆就这么成了我的小镇。爱她祥和安宁的气氛,对外面的世界,人情的冷漠,竞争的激烈,甚至科技的进步,工业的发展,她好似打了免疫针一般,不受影响。
  左邻右舍
  拿根竹竿捅自家的天花板,还是拿把榔头敲自己家的墙壁?这种跟邻居交流的方式咱至少听说过,邻居关系最难处,即使在德国也一样,因为“远交而近攻”嘛!
  总有人问我邻居怎么样,每次都能让我甜甜地笑起来。如果我停在外面的车子窗户没有完全关紧,邻居会来告诉我。关于房子的养护,他们只要自己想到了,一定会告诉顺带跟我说一声。出去度假时,很自然地把房子和院子都交给邻居,一大串钥匙放心地给人家,留一个手机号码,就出去天南地北地跑,院子自然有人天天浇水,房子里的植物也被侍候得好好的,重要文件我们是没有保险柜的,全丢在房子里,心里从来没有不踏实过。
  能有这样的邻居关系已经很不错了,可如果仅限于此的话,这一节也根本不用写。
  当年,建筑商在这块地方同时建了十四栋房子,大家住进来的时间相差无几,院子里铺草皮,修栅栏和搭放工具的小木屋时,邻居们常常一起在外面干活。因为谁都没经验,大家就互相交流信息,工具借来借去,就这样彼此很快熟了起来。
  妮可儿是我左边的邻居,住进来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每天骑着自行车带着孩子出出进进,一脸幸福,从未见她对孩子发过脾气,而从未受过训斥的孩子看起来那么健康、善良、大方,是绝对迷人的洋娃娃。
  只是那个时候的我是工作的奴隶,好似将整个身体、每一个细胞都卖给了工作,下班回来只剩下苟延残喘,所以总想找个角落躲起来,不愿意见人,更不愿意说话。
  而妮可儿这时却要请我去喝咖啡。我答应了,心里有点忐忑,不知该带什么过去,便把窗台上的那只怪南瓜捧在手上。南瓜的皮自己烂了一个洞,从洞里发出一棵南瓜苗来。我走进她家,把南瓜奉上,说:“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事,这东西给你小孩玩。”
  “哦!我倒是见过。”她笑道,自自然然地谢了我,把南瓜接了下来。
  她请我坐下,转身去厨房弄咖啡,又端出自烤的蛋糕。餐桌上没铺桌布,却用黄色的小丝帕和一小瓶插花点缀着,是专门为我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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