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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造价管理及其控制方法的探讨:工程造价管理试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9-04-22 04:18:25 影响了:

  摘要:造价是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内容,做好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对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的提高有着重要的影响,这也是现代工程管理的最终目的,从而保证工程项目在已经报批的预算内保质保量、按时、高效经济的实现工程项目既定的目标。本文就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现状出发,分析了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管理方法。
  关键词: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
  0引言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如何有效地进行工程造价的管理,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是各级工程造价部门、投资者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工程造价[1],一般是指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即该建设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及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它不仅与工程内容有关,还与建设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建设者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政策等存在着联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降低工程造价成为业主始终如一的追求目标,面对这样的情况,如何将工程造价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将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1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形成并于八十年代完善起来的,表现为国家直接参与和管理经济活动。该制度规定[2],针对不同设计阶段必须编制概算或预算并对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需制定概预算编制原则、内容、方法和审批办法,并规定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审批、管理权限等。在当时计划经济相对稳定的环境下,概预算制度为核定工程造价、帮助政府进行投资计划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个体系的许多问题也暴露出来。
  近几年,国际上发达国家对工程投资的要求是事前预控和事中控制。但我国传统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在客观上易造成轻决策、重实施,轻经济、重技术,先建设、后算账的后果。比如,重庆渝北区区某楼盘项目,由于建设单位边设计边施工,只重视施工过程,而未对整个项目做好控制和决策,导致工期由两年延长至四年,最终导致成本大大增长。与此同时,技术经济观念和造价控制意识淡薄,也造成了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的局面,这是造成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长期难以实现的原因之一。
  针对上述情况,我国学术界最先于八十年代提出了全过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概念,把我国造价管理的观念和方法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现在的任务应当是把现代化造价管理与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结合起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工程造价的编制水平。
  2 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
  2.1 工程造价与市场脱节
  与市场的脱节是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大问题。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有很多方面,其一,国家编制的统一定额过程长,更新慢,变化小。其二,各省级的行政单位往往以国家制定的统一定额为依据来制定本省的定额。但是,国家的计价资料往往是以大城市的价格水平为依据编制,而其他地区的市场价格难以得到反映。事实上市场具有流动性,各地区的差异十分巨大,市场的供求变化和价格水平也是瞬息万变的。就拿重庆市大渡口某楼盘建设项目来说,某施工单位于2010年8月与业主签了一个十几万平方工程的项目,采取固定价合同方式签订。但由于市场的价格水平变幻莫测,但2010年10月起,建筑材料、人工费用全都大幅涨价,导致项目成本大幅增加,最后导致整个项目亏损1000多万元。
  由此可见,双方签订合同后,时滞性和盲目统一性必然会导致工程造价难以灵敏的反映市场变化,从而和市场脱节,造成严重的损失。
  2.2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监控不力
  众所周知,当前市场交易中不正当竞争现象仍十分普遍,大多存在着不按规章办事的现象,比如盲目压低造价、压缩工期、不按质论价、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从而造成许多项目质量差、工期长、超预算、浪费人、效益低等现象,甚至有甲方、乙方、咨询中介机构三方串通一气,有意加大工程造价,来牟取私利,这些都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后果。另外,由于投资方只希望以低价招标,而往往忽视对投标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审查,从而导致出现转包行为,承包方往往采取“低价中标,索赔盈利”的方式承揽工程,靠合同漏洞和监控不力来“赚钱”。这现象都造成了工程造价管理的被动局面。
  近年来,由于个别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影响了重庆市建筑产品的节能水平和工程质量,重庆市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来解决市场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现象。例如,2009年9月16日,建筑节能协会主办并倡导建筑企业签署自律公约,得到了近百家建筑节能企业的积极响应,他们承诺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以优质节能产品奉献给社会,努力实现建筑节能65%的目标。
  2.3 工程招标投标中的限制
  目前,我国各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普遍采用的是最低价中标法,虽然各地的评定标准存在差异,但有一共同点即招标确立标底,报价受国家定额标准的限制,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中标者,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腐败等问题。比如,2005年9月,《检察日报廉政周刊》揭露了重庆市招投标中的黑幕,一家建设公司为了能承揽到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用200多万元作为“敲门砖”,把投资方上至公司领导、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下至施工现场代表数十人拉下了水。像这样发生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案例非常常见,一些表面上看似措施严密的招投标活动,私下照样进行暗箱操作、权钱交易。
  这些现象表明,招投标过程中常用的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尚处于尝试阶段,只是理论上最优,而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大的问题。因而在招标投标中,会使投资成本偏高,滋生腐败和暗箱操作,操作过程人为复杂化,招标各环节的交易成本无法降低,同时还使施工企业安于现状,不求进取。
  3 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方法
  3.1 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首先,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强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从而加强其宏观调控能力[3]。同时,健全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加快法规建设,保障市场各个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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