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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美视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摇滚乐中文化传播的视觉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27 04:01:25 影响了:

  摘 要:自摇滚乐诞生以来,无论是现场表演还是电视录影带,其流行和发展就离不开视觉表现的因素。本文结合摇滚乐的发展过程,从视觉传播角度解读摇滚乐的流行元素、传播的文化内涵和符号传播方式。因此在视觉文化的背景下,摇滚乐的传播内容和发展趋势可见一斑。
  关键词:摇滚乐;文化传播;视觉文化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9-0145-02
  
  早在摇滚乐还未诞生的20世纪初,匈牙利的著名电影理论家巴拉兹就说过,“随着电影的出现,一种新的视觉文化将取代印刷文化”[1]。虽然这句话有点绝对,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今天,不管是印刷媒体还是多媒体,图像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大众传媒的传播方式变成了“图像为主,文字为辅”一种状态,图像已经越来越多的充斥于我们生存的空间。在这革命性转变的影响下,音乐的传播也不能幸免于难。
  一、生而为看:摇滚乐视觉传播的元素
  大众对音乐惯常的理解是听觉的,当然对其的解读也是听觉方面的。摇滚乐作为流行音乐的一种,有其独特的文化精神和传播方式。提到摇滚乐,大部分人的第一感觉会是披着长发,站在舞台上疯狂表演的乐手和吉他、贝斯、鼓的传统乐队结构。巡回演唱是传统摇滚乐队最基本的传播方式,同时也是最基本的生存方式。而猫王更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通过电视媒体在全美国乃至世界实现了摇滚乐的文化影响力。因此,从视觉角度解读摇滚乐的传播更加具有文化方面的价值。
  摇滚乐是音乐艺术的一个重要分支,虽然将它作为音乐类型来定义一直饱受争议,但是其本身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是无可厚非的。摇滚乐以其高分贝的音量,激昂的旋律,聒噪的配乐和充满意义的歌词流行于青少年人群之中。摇滚乐自诞生以来,表演就成了其音乐表现元素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著名的经典摇滚乐队无一例外的有着自己的音乐风格和舞台形象,披头士的绅士着装和嬉皮台风,皇后乐队的龅牙叔叔和怪诞的衣着,滚石乐队的长发的尖头皮鞋,枪炮与玫瑰主唱的内裤加上衣和吉他手的帽子发型等等,都与他们的音乐本身一起构成了摇滚乐传播的文化元素。随着时间的发展,摇滚乐的商业化催生了唱片这一传播形式,使得摇滚乐能够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播。
  “流行艺术从未能在一种抽象话语内部表示自身的意义,相反,它总是把形象和表演结合在一起,把音乐和电影或录像带结合在一起,把插图和杂志本身的形式结合在一起。”摇滚乐的“文本”(text),不仅包括词曲、演唱等声音,而且包括海报、宣传画、写真集、MV(MusicVedio)、现代光电舞台美术诸如此类更容易引起人们注意的视觉表现形式[2]。摇滚乐一向以喧嚣与叛逆的姿态被包装和传播,因此其音乐文本的构成决定了摇滚乐的传播方式。
  二、眼睛嘉年华:摇滚乐的视觉文化传播
  (一)MTV的陷阱
  1981年,美国出现了有线电视网,摇滚乐的传播进入了MTV时代。MTV的特点是由不相干的短文本构成,伊?安?卡普兰的《昼夜摇滚》(1987)在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传媒的分析、让?波德里亚的电视机制理论以及拉康式的对电影中的女性形象的分析的基础上,强调了构成摇滚乐的MTV的音乐符码充满了物质主义、性别歧视和种族主义,操纵广告和灌输空洞式MTV的主旨,其在作为音乐产品广告的同时,也充斥着其他产品的广告。
  电视上24小时不间断地播放音乐磁带,使父母们担心MTV中的性与暴力的内容会引起青少年观众的危险行为。然而正如1960年克拉帕在《大众传播效果》一书中提出的“有限效果论”和拉姆斯丁提出的“‘免疫’效果”(inoculation effect)那样,研究表明,音乐电视中暴力的程度与其感染力正好成反比,虽然增加的性意象会增加感染力,但明显的性表现却会减少感染力[3]。
  因此MTV的内容充满了乐队与商业运作的独特的符号,反叛立场、性与暴力成了其不可或缺的歌词和影像元素,从约翰?列侬的反战歌曲《Imagine》、《Happy Chirstmas》和《Give Peace a Chance》与由海军红绿信号旗产生的反核武器的标志可以看到,摇滚乐中的人文精神和反叛的政治立场离不开视觉传播的表现因素,而对此除了平面影像之外,MTV是再也合适不过的传播方式。
  (二)演唱会的催眠
  相对于其他类别的流行音乐种类,摇滚乐强调情绪的表达,音乐形式更加讲求现场,因此演唱会一直是乐队演奏音乐,赢得歌迷的重要方式之一。
  虽然说摇滚乐队与商业唱片公司的矛盾一直处于不可调和状态,但是他们共同的青少年市场让摇滚乐队不得不向商业低头,摇滚明星成为了唱片公司包装出来的偶像,成为市场主体所模仿和追随的对象,而除了MV,演唱会则是青少年群体直接接触摇滚乐队的形式。
  摇滚乐队的演唱会中,乐队担负着演奏和控制气氛的双重作用。乐手在台上疯狂的表现使得台下观众跟随者一起摇头蹦跳与呐喊。乐手诸如烟熏妆、奇异服装等标志性的装扮,也为现场增加了梦幻的色彩。
  在这种情况下,整场演唱会成为了乐队与观众共同的互动与感情宣泄地,音乐和歌词完全的成为了传统意义上的背景音乐,降到了次要的地位。不可否认一切艺术的出发点都源自于情感,摇滚也不例外,但是摇滚乐的现场表演方式恰恰验证了视觉文化时代艺术的传播特征,即视觉大于听觉,舞台上乐手的砸吉他、烧乐器、即兴舞蹈、魔鬼撒旦的手势(即伸出一只手,蜷缩大拇指、中指与无名指)等等,完全背离了传统音乐的美学特征。
  摇滚乐队发展到90年代,出现了“视觉系(Visual Rock)”这一分支。视觉系摇滚并不特指一种音乐类型,而是指歌手在演绎摇滚的时候,化浓厚而夸张的妆容,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穿着华丽唯美的服装,风格另类,给观众以强烈的视觉刺激,其音乐风格也以华丽摇滚和抒情为主要内容。早在80年代初,新浪漫主义的先锋“杜兰?杜兰”乐队将独创性的视觉效果引入舞台表现的时候,就注定了视觉系与商业的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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