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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中医的治疗学(六)_中医肿瘤治疗学

发布时间:2019-07-06 03:50:24 影响了:

  治疗八法,包括发汗、催吐、攻下、和解、温热、清凉、消导、滋补等八种治疗大法,简称汗、吐、下、和、温、清、消、补。这八种治法之所以称为“大法”,是因为它在八纲辨证的基础上,针对病因、证候和发病部位,只是指出了治疗的方向,在具体运用时,还需要通过相互配合,以产生具体的治法。也就是说,临床要依据不同的具体证候,选用相应的治法,即所谓“法从证出”;法确定后才能立方遣药,叫作“方因法设”。因此,正确掌握,灵活运用八法,是提高治疗效果的重要一环。清·程钟龄《医学心悟》说:“论病之源,以内伤外感四字括之;论病之情,则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统之;而论治之方,则以汗和下消吐清温补八法尽之。一法之中,八法备焉;八法之中,百法备焉。病变虽多,而法归于一。”说明了八法在临床的意义。
  八法在《内经》中就有原则性的论述,至东汉张仲景又得到进一步发展,再经过后世医家的不断完善而得以充实。后人也有依据张仲景应用涩法治疗泻利不止(如“赤石脂禹余粮汤”、“桃花汤”),而于八法之外又增加了“涩”法的,本文也将一并介绍之。
  一、汗法
  汗法,是通过开泄腠理(肌肉皮肤的纹理,包括汗孔),促使汗出,以解除肌表病证的治疗方法。因此,汗法又称为解表法。发汗的方法除内服药物外,尚有熏蒸、药浴、烧针等方法,但因内服药发汗比较自然,故而其他方法较少应用。
  汗法不仅能祛除外邪,还可以透邪于表,调和营卫,畅通气血,故临床常用于解表、透疹、祛湿、消肿等的治疗。
  (一)解表外感疾病的初期,通常称之为“表证”,见有发热、恶寒、肢体疼痛、无汗或有汗、脉浮等症状。此时病邪尚在皮毛肌表而未入里,运用汗法,可控制病邪由表向里传变,达到早期治愈的目的。由于人体感受的外邪性质不同,表证又有表寒、表热之分,因而汗法也有辛温发汗与辛凉发汗之别。
  辛温发汗法适用于外感风寒的表寒证,多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头疼身痛、无汗或少汗、口不渴,苔薄白,脉浮紧或浮缓等症,以麻黄汤、桂枝汤、荆防败毒散为代表方。辛凉发汗法适用于外感风温(热)的表热证,多表现为发热重、恶寒轻(或不恶寒),头痛、口渴、有汗,苔薄黄,脉浮数等症。由于温邪袭表容易化燥伤津,不同于寒邪多郁滞在腠理,因此治疗只宜辛凉发汗之剂,以桑菊饮、银翘散为代表方剂。
  以上表寒、表热的辨证中,常以咽喉是否肿痛为主要依据。也有初起为表寒证,数日后出现咽喉疼痛,鼻涕由清稀转为黄稠,则属于寒邪郁而化热,可参照风热治疗。
  针对病人的体质差异,以及兼夹因素的不同,汗法又常常与其他治法配合应用。如:滋阴发汗法,用于本属阴虚体质,而又感受外邪的阴虚表证。阴虚表证多见于温热病过程中,其症状除有头疼身痛、发热微恶寒、汗出不多等表象外,尚有口干咽燥、心烦、盗汗、手足心热、干咳少痰,或痰中带血丝,舌红无苔,脉细数等阴虚肺热的症状。中医认为,汗由阴液所化,因此对阴虚表证不能单纯发汗,否则非旦病不能除,反而会促使阴液耗竭,产生不良后果。但若先予滋阴,又恐黏滞外邪留连不去,所以必须滋阴与发汗并用,方为两全,如加减葳蕤汤,就是这一方面的代表方剂。养血发汗法,用于素体血虚,或失血之后,或产后血亏,而又感外邪的血虚表证。临床除有头痛、身热、微寒、无汗或少汗的表象外,尚有面色不华,唇淡,指甲苍白,心悸,头晕,舌淡,脉细或脉结代等阴血亏虚的症状,治疗则需养血与发汗并用,可选用葱白七味饮加味。益气发汗法,用于素体气虚,腠理疏松,气候稍有变化,即会感受风寒的气虚表证,临床除有恶寒发热,或发热不盛而时时形寒,头痛、自汗、咳嗽等表寒证外,还会见有气短、倦怠、语声低怯等气虚的症状,治疗宜益气与发汗同用,可选用参苏饮方,或人参败毒散方。助阳发汗法,用于素体阳虚又兼外感的阳虚表证。阳气不足之人,最易感受风寒邪气,以老年人较为常见,临床除头痛身痛,发热恶寒、无汗等表证外,还表现为恶寒较重,虽加盖衣被而不缓解,面色咣白、蜷卧嗜睡、舌质淡、舌苔白、脉微弱无力或两寸短小等特征。阳虚表证如果单纯地发汗,就会导致表虚不固,汗多亡阳之变,必须在发汗之中兼顾阳气,代表方如麻黄附子细辛汤。又因阳虚者往往兼有气虚,临床又常加人人参、黄芪等补气药物,如再造散就是这一方面的代表方。
  汗法的运用,还要根据病人兼夹因素的不同,而予以不同的兼治法。如素有痰饮咳喘,又复外感风寒,致使恶寒发热,咳嗽痰喘发作,或比原来加重,治疗上就要一面发汗,一面温阳化饮,方如小青龙汤。又如外感病人兼有气滞的,则除见恶寒发热、头痛体倦外,尚有胸闷胃满、气滞不舒的感觉。治疗就要在发汗的同时兼予理气,如香苏散就是这类情况的代表方。
  此外,汗法也包括宣肺法在内,如伤风咳嗽、鼻塞、声哑等,用轻扬上焦的药物,目的不在发汗,而在使肺气宣通。
  (二)透疹麻疹初起疹点隐含不透,或已见疹点而尚未透足时,均可应用汗法发散,使疹毒随汗液透散于外,以缓解病势。以汗法透疹,一般应用辛凉汗法而少用辛温汗法,并要选用具有透疹功能的解表药组方,如升麻葛根汤,竹叶柳蒡汤等。尚须注意的是,麻疹虽为热毒所致,宜用辛凉清解剂,但在初起阶段,应避免使用苦寒沉降之品,以免疹毒冰伏,不能透达。
  (三)消肿,水肿病用汗法,主要是通过发汗,使肌体组织间潴留的水分得以排泄,从而达到消肿的目的,古书称为“开鬼门”法(鬼门即汗孔)。汗法治疗的水肿多为实证,除有腰以上水肿明显的表现外,尚见有恶风、发热、口渴、咳嗽等表证的症状,治疗宜疏风解表,宣肺利水之法,常选用越婢加术汤加减。
  (四)祛湿一般由风湿或寒湿之邪所致的痹痛,运用汗法可以起到散风(寒)祛湿镇痛的作用。如痹症初起,风寒湿邪在表,见有身体关节烦痛,并见恶寒发热、无汗、脉浮紧等表实的症状,治予发汗散寒,健脾燥湿之法,可选用麻黄加术汤。
  汗法主要用于解表,而在用于消肿、透疹、除湿等方面时,要有一个原则,即病变必须是在表病的基础上,否则任何水肿、斑疹或痹病等,都不适用。
  (五)注意事项汗法的范围虽然比较广泛,但应用不当往往会产生一些不良后果。因此用汗法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汗法的目的在发汗,如果表证已用过发汗剂,但发热不退,仍有恶寒的,说明表证未除,中医认为“有一分恶寒,就有一分表证”,故仍宜汗解;若身热不退,但不恶寒反恶热,说明邪已传里,不可再汗。但也有恶寒由于阳虚,表热由于阴虚者,因为本质是虚,只宜补不宜汗。
  2 用汗法解表,要以周身微微汗出为度。汗出过多,甚则大汗淋漓,可致伤阴甚或亡阳;但若汗出不彻,邪气留连,病必不除。因此,服发汗药后应加盖薄被,避风寒,使病人津津微汗,稍久则遍身通达。但在炎热夏季,容易汗出,服药后一般无需加盖衣被助汗。同时,夏季多用辛凉发汗,如确需辛温发汗,用药剂量也耍比冬季为轻。代表方如新加香薷饮。
  3 对于产后或失血过多,或黏膜干燥、或经常自汗出、或小便频多、或剧烈吐泻后等气血亏虚或津液耗伤的病人,原则上禁用汗法,如确有表证存在需要汗法时,也必须配合补气,养血,滋阴等药物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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