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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字在名字中如何_《新序》中“得”字的用法研究

发布时间:2019-07-16 04:06:58 影响了:

  摘 要:“得”字及“得”字结构在古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高,是古代汉语语法研究的热点,在“得”字词性和“得”字结构的分析问题上,学界仍存在分歧。《新序》是西汉时期文史大家刘向的代表作之一,在文学和史料上都具有重要价值。本文对《新序》“得”字及“得”字结构作全面调查,以反映西汉时期“得”的语法意义和特点。
  关键词:《新序》 得 分类描述
  西汉是汉语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处于汉语发展演变的转折点上。这一阶段的语言面貌反映了由上古汉语到中古汉语过渡过程中新旧质素的交替变化,对该时期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汉语的发展面貌。
  刘向,字子政,本名更生,是西汉时期著名的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新序》是其著名的代表作之一。本文以《新序详注》为底本,以《新序译注》为参校本,对书中“得”的词类分布、意义及使用特点进行逐一分析,希望能反映出西汉时期“得”字的分布及构词特点,以便更清晰地勾勒出“得”字的发展脉络。
  据统计,《新序》中共出现“得”字195次,其中一处直接引自《诗经·魏风·硕鼠》:“逝将去汝,适彼乐土,适彼乐土,爰得我所。”这一处我们不做讨论。通过对其他各例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新序》中的“得”字可作动词、助动词、名词及语素等。下面分类进行描述。
  一、“得”作动词
  “得”字的本义是“得到、获得”,其产生之初的基本用法是用作动词。《说文解字·彳部》对“得”的解释是:“得,行有所得也。”《玉篇·彳部》:“得,获也。”
  在《新序》中“得”字仍保持这种用法,“得”字用作动词的共有143例,占总数的73.71%,是“得”字最为典型的用法。这种用法的“得”在句中一般充当谓语,后面多跟有宾语,同时也存在部分宾语省略现象。
  (一)“得”+ 宾语
  《新序》中“得”字作及物动词,后面带有宾语的共115例,占“得”字总数的59.28%。宾语可大体划分为具体对象和抽象对象。
  1.宾语指具体对象
  《新序》中“得”字作动词,表“得到、获得”义,其后所跟宾语为具体对象的有70例。如:
  (1)楚庄王既讨陈灵公之贼,杀夏正舒,得夏姬而悦之。(杂事第一,30)①
  (2)虎求百兽食之,得一狐。(杂事第二,42)
  (3)与之酒,卒曰:“王知臣何欲?”燕王曰:“欲得而王耳。”(善谋第十,316)
  例(3)中,“欲得而王耳”解释为“想要得到你的国君罢了”,其中的“而”字解释为“你”,是第二人称代词。
  2.宾语指抽象对象
  《新序》中“得”字用作动词,表“得到、获得”义,其后所跟宾语为抽象对象的有45例。如:
  (4)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不为也。(杂事第五,154)
  (5)受鱼失禄,无以食鱼。不受得禄,终身食鱼。(节士第七,207)
  《新序》中“得”字用作动词,其后所跟宾语为抽象事物的有种特殊情况,需要加以说明。“罪、志”等在先秦时期已出现在“得”字后充当宾语,构成“得罪、得志”结构。这种结构在先秦汉语中为短语,之后这种组合随着使用频率的上升而逐渐凝固。发展到西汉时期,这种倾向更加明显,但还没有凝固成词,这种结构仍是以短语形式存在。在解析文义时,应与现代汉语中“得罪”一词区别开。《新序》中共有12例这种结构,占“得”字总数的6.19%,其中尤以“得罪”最为常见,共出现11次。如:
  (6)麦丘邑人曰:“祝主君:使主君无得罪于群臣百姓。”桓公怫然作色曰:“吾闻之:子得罪于父,臣得罪于君。未尝闻君得罪于臣者也,此一言者,非夫二言者之匹也,子更之!”麦丘邑人坐拜而起,曰:“此一言者,夫二言之长也,子得罪於父,可以因姑姊叔父而解之,父能赦之。臣得罪于君,可以因便辟左右而谢之,君能赦之。昔桀得罪于汤,纣得罪于武王,此则君之得罪于其臣者也。莫为谢,至今不赦。”(杂事第四,127)
  (7)寡人虽不肖,未如殷纣之乱也。君虽未得志,未如商容、箕子之累也。(杂事第三,83)
  (二)“得”字后宾语省略
  《新序》中“得”字作动词,其后不跟宾语的有28例,占总数的14.43%。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得”字在句中仍保留“得到、获得”义,其后虽没有直接跟宾语,但通过结合上下文语境,我们可以将“得”字后面的宾语补充完整,并能很好地理解文意,这种现象属于汉语中的宾语省略现象,其中肯定式10例,否定式15例,疑问式3例。
  1.肯定式
  (8)孔子在州里,笃行孝道。居于阙党,阙党之子弟畋渔,分有亲者得多,孝以化之也。(杂事第一,1)
  (9)虎豹之居也,厌闲而近人,故得。鱼鳖之居也,厌深而之浅,故得。(杂事第二,54)
  (10)故谋得于帷幄,则功施于天下,狐偃之谓也。(善谋第九,258)
  (11)赵王间出,为燕军所得,燕囚之,欲与三分其地。(善谋第十,316)
  2.否定式
  (12)文侯出,其仆曰:“君亦无得于箕季矣。曩者进食,臣窃窥之,粝餐之食,瓜瓠之羹。”(赤奢第六,186)
  (13)原宪曳杖拖履,行歌商颂而反,声满天地,如出金石,天子不得而臣也,诸侯不得而友也。(节士第七,208)
  (14)且匈奴者,轻疾悍前之兵也。畜牧为业,弧弓射猎,逐兽随草,居处无常,难得而制也。(善谋第十,357)
  3.疑问式
  (15)不慎其前,而悔其后,何可复得?(杂事第五,172)
  (16)荆王曰:“可得而闻邪?”对曰:“甲恶于此。”(杂事第五,156)
  (17)文侯曰:“吾何无得于季也?吾一见季而得四焉。”(赤奢第六,186)
  二、“得”作助动词
  《新序》中的助动词“得”,共有39例,占总数的20.10%,其中肯定式14例,否定式18例,疑问式7例。就其意义和语法功能而言,全部用作辅助动词,不存在单独充当谓语的现象。“得”字用作辅助动词,用在谓语动词之前,在句中充当状语,表动作行为的可能性和客观容许,义为“可以、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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