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出入管理的规定重申]员工出入证明
关于员工出入管理的规定重申
为更好的规范厂区管理,现将员工出入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重申如下:
一、 考勤卡规定:
1凡公司员工进出(包括上下班、中午用餐时间)厂门均需刷卡;上班、加班等工作时间内,员工外○
出需出示其主管批准的相关单据(出门证、请假条),员工需按规定配合保安进行登记确认。 2电子考勤卡刷卡必须由本人亲自操作,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如有发现,保安需立即没收其厂○
牌及考勤卡报人事行政科处理,员工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 餐卡规定:
1工作餐只限于正常上班或加班人员享受,○休假及放假人员一律不得在食堂用餐卡消费,人事行政科将不定时抽查消费情况,如有发现则由消费者自行承担该笔费用。
2员工离职时必须归还本人餐卡,否则将在工资中扣款卡费50元;自离人员未归还的餐卡,若在抽○
查中发现还在消费,由此产生的消费金额由刷卡人全部承担并根据制度规定对违规刷卡人处以警告处分一次,并处50元以上的罚款。
三、 其他规定:
1员工的工作服、胸卡需按照要求穿戴,否则,将被处以20元的罚款以示警告。 ○
2员工的车辆(电动车,自行车等)应整齐停放在公司指定车位内,并上好锁,违反者电动车罚款○
50元;自行车罚款20元。
3任何人员不得将电瓶车电瓶放置在公司内充电,违反者处罚款100元。 ○
4逢节假日及上班时间,如果公司生产没安排加班,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生产车间和仓库,特殊情○
况需进入者应经部门领导短信通知后,保安登记后方可进入。
5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要进入厂区,○保安应经其访问部门确认后方可放行。并在人员离开时严格检查其携带的物品,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人事行政科 宣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