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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交强险 花钱又心烦 对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交强险

发布时间:2019-02-11 04:05:46 影响了:

  编辑同志:   自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交强险,到现在已经整整一年了。一年来,我和我的同事并没有感觉到交强险方便快捷的优越性,反而认为这只是花钱堵心的新险种,给我们驾车人增加了额外负担。
  去年10月的一天,我开着自己的夏利车在海淀区某地碰上了一个不打手势突然左拐横穿马路的妇女,我当即报案。交警来到现场后,判骑车人违章负事故全责,我无责。但按相关规定,我需负担那位妇女的医疗费并修自行车。在交警的要求下,我把人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为此,我向保险公司报了案。让他们采取便捷快速的及时救助办法,给那位妇女垫付医疗费。保险公司派人前来并立了案,但却被告知,因为此事故我无责,所以他们不能垫付。最后,还是我自己垫付了12000元。事后,我只从保险公司获得了1600元的赔付,其余的1万多元皆由我自己负担。
  我的同事王女士有一天在三环路上开车,因车流较大,所以她的车速较慢。不料想,此时一辆飞度车突然加速并线,结果与我同事的车发生追尾。交警判飞度车负全责,王女士无责。岂知后来王女士被告知,需赔偿对方400元的财产损失费。王女士不仅花了冤枉钱,还被无端地记下了“污点”,其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有可能会上浮。
  您给评评理,像以上这样的事,交强险到底“快捷”“方便”在哪了?我们交钱投了保(你不投保交强险也不行,人家要加倍罚款啊!),说是保6万,其实啥用也没有,这不是变着法儿多收钱又是什么!
  我们只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有关民生国策的大事咱既管不了,说了也没用。但是,一种政策出台前,当官的是否也应为群众想想,多想想怎样为老百姓多办些事,不要净想着怎样多捞钱,我说的对吗?
   敬礼
   编安!
  读者 梅士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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