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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魔怪9评估 [中国科技评估进入黄金发展期]

发布时间:2019-02-25 04:21:48 影响了:

  国际社会认为,评估活动像一面镜子,反映了一个组织、地区、部门乃至一个国家决策系统的状况。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评估机制是衡量管理决策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那么,科技评估在我国科技发展中到底处于一个什么地位?中国的科技评估发展如何?带着这一问题,2007年7月9日,本刊记者采访了科技部评估中心陈兆莹副主任,她向记者系统阐述了我国科技计划评估进展、方法和实践, 并介绍了国家科技计划评估和受援助国主导的联合评估(荷兰对华援助计划评估)的案例。
  
  
  记者:.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成立以来,在中国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研机构和科技项目方面成功地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科技评估活动,研究起草了科技评估规范,推动了科技评估和全国科技评估体系的建设。那么,我国科技评估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如何?请您谈谈。
  陈兆莹:有些西方的评估专家经常问我,评估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为什么近十来年在中国才得到关注。简单地说,改革开放,尤其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提出了评估的需求,也就是说,中国科技评估的主要驱动力来自政府。
  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中国改革进入了一个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成为当时最热的词汇之一。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需要,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科技部(原国家科委)率先启动了我国的科技评估工作,并制定了5年的评估计划,从1995年开始连续对国家攻关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新产品计划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系列重大科技计划进行了评估。这是我国科技评估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的时期。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评估活动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各层次的科技评估工作逐步开展起来。在科技部的推动下,各部门、地方的科技评估工作陆续开展起来,相应成立了几十个科技评估机构,开展了一系列评估活动,各方面对科技评估的需求也日益强烈。一些省市把引入评估机制作为科技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有的地方政府还明确规定,对地方财政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科技项目必须经过评估才能启动。
  中国的科技评估活动在国际上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我们可以自信地说,从评估活动的规模、水平来看,中国科技评估活动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前列。
  
  
  记者:进入WTO对我国政府管理决策系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从评估的角度来看,我们同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在哪里?
  陈兆莹:中国加入WTO后,要求政府将工作重点逐渐转向创造环境和提供公共服务。因而,对政府公共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估,对于改善公共部门的工作效率,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政府运行的规范性与效率,促进政府管理决策行为与国际接轨,是十分重要和急需的。进入WTO首先是对我国政府管理决策系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要求我们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评估体系,规范评估行为,提高评估能力。
  从国际上看,根据评估活动的需求和目的,可以大致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市场交易类,评估为市场交易提供中介服务。资产评估、企业资信评估是该类评估的典型代表。在国际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按市场规律成熟稳定地发展,主要由行业协会管理。我国资产评估从80年代开始,经历了不规范的竞争阶段,通过清理整顿,逐渐分化,逐步规范。
  第二类:决策咨询类,评估作为管理决策的环节。 在美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等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决策咨询类评估成为政府制定计划和项目的重要决策参考,也是政府公共支出使用程序中的必要环节。科技评估属于这一类。
  第三类:公众监督类,评估作为公众监督政府公共投入的手段。 该类评估活动主要在西方发达国家进行,如美国国会的评估活动,对政府公共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估,作为公众监督政府的手段。对于发展中国家,目前严格意义上的第三类评估还没有开展起来。
   根据我国的科技评估活动的主要内容、范围、服务对象和作用,主要属于国际评估活动的第二类:决策咨询类。
  单就决策咨询类评估来看,运用该手段为政府管理决策服务,是改进政府管理决策的一项重要措施,几十年来已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在发达国家已形成制度。评估结果对于政府有关政策、计划和活动的出台、执行、辩论及调整改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表现在评估制度化、法制化方面。在过去的多数评估的研究中,往往侧重指标和方法,对于制度建设方面缺乏系统性研究。我们评估中心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不够。
  
  记者:目前,科技评估中心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化科技评估队伍和专家网络,建立了现代化的组织管理制度、运行机制、评估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体系,在科技评估理论与实务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积累和实践,为更好地服务于决策部门、服务于全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评估中心的职能。
  陈兆莹: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是经中编办和科技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级专业化科技评估机构。其前身是1997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依托于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的国家科技评估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Science & Technology Evaluation, NCSTE)。现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同时沿用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的名称(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开展评估业务与国际合作。
  根据科技部机构与职能调整方案,评估中心的职能主要定位于为在以下几方面;
   组织开展专业化的科技发展战略、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机构和区域创新能力评估,为科技部的科技决策与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组织开展与科技评估相关的重大科技管理问题研究和科技评估理论、政策、标准、规范研究,为科技部指导和规范科技评估、评审活动提供对策建议;
   承担科技部推动科技评估行业能力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为科技评估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组织开展科技评估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科技评估与国际接轨。
  
  记者:近年来,在科技管理部门推动下,评估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技评估活动,为改进管理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请您具体谈谈。
  陈兆莹:是的。1994年以来,评估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评估活动,对于如何在宏观层次引入评估机制进行了实践和探索。代表性的评估活动包括:“八五”攻关计划的综合评估,863计划十年、十五年的执行评估,高新技术开发区评估,国家工程中心评估,“九五”重中之重项目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的评估等。近两年,重点开展了973计划实施7年来首次进行的综合评估和863计划执行20年的评估。评估中心充分借鉴国际上计划评估的经验,从第三方的角度进行独立的专业化评估,通过资料分析、项目文档分析、政策文本分析、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案例研究、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多渠道收集信息,进行深入分析。特别是围绕计划实施中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评估。
  这些评估活动的结果分别在全国计划会议、香山会议、科技部部务会和其他重要会议上报告和讨论,对强化政府公共支出的责任机制、改进管理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评估从第三者角度,对评估对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决策者和管理部门制定战略和政策、改进管理提供依据。例如,计划评估报告对对计划目标的实现程度、完成效果与影响、经费投入的效益、组织管理的有效性等进行了评估,为计划的滚动实施、后续安排、管理和调整提供了依据。同时,这些评估活动也为关心科技事业的各方面人士提供了参与、对话和沟通的条件,体现了政府决策管理的公开、透明的原则。
  为了对《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以及实施细则进行跟踪研究、监督落实并通过评估手段及时协调和调整,2006年评估中心启动了对《规划纲要》相关配套政策的调研与评估分析,从制定政策开始就引入评估监督机制,有利于建立政策评估的基准,为今后的跟踪评估打下基础。建立实用化的政策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为政策评估提供有用的工具。启动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研究课题。
  
  记者:有人说,评估中心在科技评估的能力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国科技评估的核心队伍的雏形初步形成,专业化水平逐渐提高,您同意这种观点吗?
  陈兆莹:对,根据科技部的委托,科技部评估中心(国家科技评估中心)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加强科技评估的能力建设。由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编写的《科技评估规范》公开出版后,得到全国绝大多数科技评估机构的认同,成为我国科技评估行业共同遵守的自律性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主持编写了科技评估专业培训系列教材(17本),举办了5期科技评估专业培训班,培训了70多家评估机构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我国科技评估的核心队伍初步形成,专业化水平逐渐提高。
  为加强“十一五”期间全国科技评估行业建设,提高我国科技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借鉴世界银行先进的评估方法和经验,评估中心与世界银行独立评估局(IEG)于2006年10月16-20日在京联合举办了“2006世界银行―中国评估培训周”国际培训研讨会。有来自中央部委及各省、市、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和评估机构的80多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研讨。
  
  评估中心与5家地方科技评估机构(天津科技评价中心、武汉科技评估咨询中心、广东科技评估中心、云南科技评估咨询中心、吉林科技评估公司)签订了开展联合研究的协议,进行“科技评估的组织与管理模式研究”,并列入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的前瞻性研究项目。
  为进一步宣传科技评估事业,促进全国科技评估机构间的交流与联系,培育和提高科技部评估中心和地方科技评估机构的能力,评估中心设立了全国科技评估网站,发行了科技评估简报,发挥其业内评估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的作用。
  
  
  记者:在评估国际合作方面,评估中心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这是有目共睹的。特别广受赞誉的由受援国主导的荷兰对华的联合评估取得圆满成功,大大提高了我国科技评估机构在国际上的知名度。
  陈兆莹:可以这么说,评估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促进了我国科技评估活动与国际接轨,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得到了国际评估界的认可。
  近年来, UNDP评估办公室、世界银行评估部、APEC产业技术组和国际发展评估协会等国际组织的重要评估国际会议陆续在中国举行,国家评估中心已与美国、法国、韩国、印度、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等十多个国家的评估组织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
  由荷兰外交部评估局与评估中心共同发起并联合实施荷兰对华援助计划的评估,作为联合评估的成功案例,受到国际评估界的高度重视与充分肯定。在OECD的2007年评估工作会议上,该评估作为联合评估的成功案例向大会报告,向OECD国家扩散该评估的经验。评估报告已以中、英文正式出版。
  由于国际评估界对中国的评估活动十分关注,AEA 2006年评估大会专门安排了以“中国计划评估的挑战和变革”为主题的分会。我作为中国的参会代表在AEA 2006年评估研讨会上做“中国计划评估体系”的主题发言,与会者反映热烈。美国自然基金会、美国俄勒冈大学、世界银行独立评估局的评估专家和美国的独立咨询专家对中国专家的报告进行了评论。来自美国、日本和其他国家的50多人参加了主题分会讨论。与会者一致认为今年中国的主题分会非常成功。
  评估中心已与日本JICA就举办科技评估培训班项目(特殊国别)达成协议,由日本政府提供资助,每年为中方培训10名科技评估业务骨干,连续执行三年。
  
  记者:可以说,十多年来,评估活动的实施产生了较大的,但我们相信科技评估活动在我国还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请您谈谈下阶段要重点考虑的工作?
  陈兆莹:十一五”期间,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黄金期,也是我国科技评估的黄金发展期。对于下阶段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打算:
  1、完善科技评估制度,制定科技部系统的评估工作计划
  
  通过本次机构与职能调整,我部已初步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决策、执行和评估系统。但科技评估工作还缺乏系统部署和长远考虑,没有制定科技部系统的评估工作计划。科技评估尚未真正成为科技决策和管理的必备环节,哪些科技工作必须引入评估机制并没有明确的要求,相关管理机构对于是否评估、何时评估、如何评估也缺乏前瞻性安排,使得评估工作的对象和环节随机性较大,难以做到统筹兼顾,形成长效机制。评估结果的报告制度不明确,评估结果必须向谁报告,评估报告在什么范围内发放等都没有明确规定。
  我们一方面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出发,对国家层面的科技评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关键要素进行研究。另一方面从提高管理效率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在需求出发,为建立健全科技部系统的科技评估制度,对国内主要政府部门和部分地方政府的评估制度进行调研,并对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评估制度和评估体系进行比较研究。
  2、针对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全面推进《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和深化改革等方面的管理和决策任务,开展评估和研究,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监测与评估体系、政府科技投入的效果和影响评估、科技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科研机构的运行绩效评估等。
  3、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国际可比的评估框架和方法
  评估中心作为中方的代表,参加OECD科学和技术政策委员会(STP)创新和技术政策工作组(TIP)的活动,为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国际可比的评估框架和方法提供了条件。主要参与以下两方面的活动:
  参与OECD关于各国政府R&D评估制度和评估活动的比较研究。通过资料研究、国际研讨会等方式,对各国政府科技部门的评估制度和评估体系进行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报告。研究对象包括西方发达国家,亚洲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比较、现行制度分析和深入研讨等方式,为建立我国的科技评估制度提供参考,通过国际比较、现行制度分析和深入研讨,研究国家科技评估制度的框架和核心内容,包括评估的规划,评估需求和评估任务的确定,评估任务的委托,评估质量的保证,评估结果的应用等方面,为建立我国的科技评估制度提供参考。
  参与OECD关于公共R&D社会经济影响评估的研究。随着政府对R&D投入的不断加大,人们对公共R&D投入的绩效日益关注,对公共R&D产生的效益尤其是其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进行测量和评估的诉求也逐渐增强。但是,由于对公共R&D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存在许多困难和不确定性,目前还没有一种公认的有效的评估方法。为此,OECD技术政策委员会(STP)将启动“公共R&D社会经济影响评估”研究,对现有的评估方法和各国实践进行梳理和研究,以期探索出更加行之有效的、国际可比的评估方法。通过参与该研究,可以直接了解现有的评估方法和OECD国家在这方面的评估实践,对评价我国政府R&D投入的绩效提供一些借鉴。
  
  记者:请谈谈你对中国科技评估未来的展望?下阶段发展态势如何?面临着哪些重要的挑战?
  陈兆莹:在我们举办的“2006世界银行―中国评估培训周”国际培训研讨会上,我主持总结讨论时曾向世界银行的资深评估专家提出了一个问题:中国的评估在世界评估领域处于什么位置?他回答我说,世界评估的地图是一个动态的,中国的评估目前是一个青少年,不是婴儿,也不是成年人。我个人很同意他的这个判断。虽然中国有几千的历史,但从制度、能力和实践来看,中国的评估的确是一个青少年。
  
  这个青少年各方面成长存在不均衡的现象。例如相对于其他方面,评估制度和管理要迟缓和弱一些。近10年来,各政府部门陆续发布了一些部门规章,指出对政府的计划和政策要定期进行评估。但是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条理,这些部门规章往往没有严格执行。而且中国目前还没有在法律层面上对评估进行规定。在评估能力方面,发展也是不均衡的。首先管理评估的能力比执行评估的能力要弱。我们已经有一批评估专业人员,但缺少职业的评估官员。我们有了国际上认同的评估案例,但数量还很少。从成长的环境和条件来看,评估需求和评估文化在不同部门、地区也存在明显的不均衡的现象。
  至于下阶段发展态势,我有三点看法:
  首先,面临“成长的烦恼”。青少年是人的生命周期中最有活力的成长时期,迫切地学习和实践。中国评估目前遇到的困难和困惑都是“成长的烦恼”,对此,我的态度是乐观的。同时,致力于一个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兴旺事业,也是很幸运的。
  第二,国际标准,中国特色。中国评估界将和国际评估界建立系统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融入国际评估的大家庭。同时,以中国特色的评估研究和实践,为丰富国际评估的理论、方法和案例做出贡献。
  评估制度和文化的建设还需要时间。中国评估的发展在今后一段时间仍将是不均衡的,建立国际标准,中国特色评估制度和文化的建设还需要时间。如果人的一生中青少年时期只有十几年,中国评估从青少年到成年阶段的发展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也许几十年。
  
  我国的联合评估经验在OECD国际会议上得到广泛好评
  
  发达国家对官方发展援助计划(ODA)的评估,以前都是由援助方主导。近年来,世界银行、OECD、UNDP等国际组织积极倡导受援国主导的联合评估,但一直停留在理论研讨阶段,缺乏成功案例。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与荷兰外交部评估局共同发起并于2006年完成了对荷兰政府援华贷款计划的联合评估,共涉及援助项目84个,援助金额近5亿欧元。目前,已公开出版了中、英文评估报告,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李学勇为中文版题写了序言。这是我国首次尝试由受援国主导的联合评估,其成功经验受到了国际评估界的高度关注。
  2007年6月28日,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与荷兰外交部评估局组成联合代表团,应邀参加在巴黎召开的OECD发展援助委员会第六次发展评估大会。在会上,科技评估中心副主任陈兆莹研究员与荷兰外交部评估局资深评估官员汉斯.斯洛特先生联合发表了专题演讲,详细介绍了受援国主导的联合评估的理论、方法和经验,赢得了与会代表们的热烈掌声。
  在讨论中国-荷兰联合评估案例时,来自OECD成员国以及UNDP等国际组织的代表纷纷踊跃发言,对此次联合评估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联合评估,希望中国和荷兰能够进一步扩散联合评估的知识和经验,以加强援助国和受援国在评估方面的合作,促进发展中国家的评估能力建设。
  
  中国第一个受援国主导的联合评估报告正式出版
  
  由国家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和荷兰外交部政策与业务评估局共同实施的受援国主导的联合评估――荷兰ORET/MILIEV计划(中国)评估中英文报告正式出版了。这是中国第一个联合评估案例,也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成功的联合评估案例之一,受到国际评估界的高度评价。
  荷兰与发展和环境相关的出口交易计划(以下简称ORET/MILIEV计划)通过发展合作赠款和商业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资助。计划旨在创造就业,促进贸易与产业发展,以及改善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质量。计划明确规定,所资助的项目对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扶贫和妇女平等方面)和环境不能产生负面影响。中国是ORET/MILIEV计划的主要受援国之一。
  
  1991-2003年期间,共有84个ORET/MILIEV中国项目获得批准,这些项目全部纳入本次评估的范围,其中40个项目已经完成,44个正在进行。84个项目的赠款总额为208,744,028欧元,总交易额为473,446,212欧元,共涉及83个中方项目单位和46个荷兰供应商。项目按领域可以划分为以下8类:农业与水利、能源与交通、环境保护与废物处理、工厂设备、农产品加工与设备、医疗设备与供应、水处理与供应和其它类别。
  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利益相关者座谈会和问卷调查,以及对数据、事实和各方观点的综合分析。案卷研究涵盖了84个项目,实地调研选择其中的35个案例,占项目总数的40%。本次评估从2004年5月开始到2005年10月结束。针对本次联合评估的特点,中荷双方建立了一个平等的管理架构,保证受援国在援助方的支持下主导评估活动,并且双方共同对评估活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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