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范文【律师函怎么写律师函格式律师函范文】
时间:2011-06-15|作者:赵恒|浏览:3630
盈科律师事务所受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特别委托,现就xx先生工作交接以及社会保险欠款相关事宜专致此律师函.请务必重视,并及时回应.
文件记有机密信息,仅供收件人使用、阅读.如果您既不是收件人,也不是其负责传递本文件的人员,我们谨此向您告诫:严禁散布、分发或复印本文件.若本文件误送到贵处,敬请立即电告我们,并将本文件稿原件按上述地址寄回我处.我们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谢谢合作!
收件人: xx
发件人:赵恒律师
发件日期:2010年12月2日
发件页数:2页
律师函
致:xx 先生
盈科受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特别委托,现就xx先生工作交接以及社会保险欠款相关事宜专致此函.请务必重视,并及时回应.
我们注意到以下事实:
1、xx先生于2010年1月19日入职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0年7月26日,xx先生向我委托方申请长期事假,一直未返回公司工作.2010年9月15日,xx先生向我委托方提出辞职.2010年9月17日,我委托方同意了xx先生的辞职申请.
2、2010年8月至2010年10月期间,我委托方为xx先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上述期间xx先生未向我委托方提供劳动,其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我委托方垫付,上述费用共计xx元.经我委托方多次督促,xx先生至今未归还上述欠款.
3、xx先生从我委托方离职后,至今尚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后有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我们特别提醒您注意:
我委托方尊重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权利,同时也希望您尊重我委托方对其财产拥有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收到本律师函后十个工作日内归还我委托方垫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并办理工作交接.否则我们将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向公安部门举报等法律手段维护我委托方的合法权益.我们视您的举动采取下一步行动.
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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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恒
(赵恒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劳动法专家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劳动法顾问网()创始人.赵律师联系方式:hengzhao@foxmail.com,电话:13911881238)

